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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發展FX Margin的有利條件及實際意義

從國外的發展歷史和國內的發展現狀來看,外匯保證金業務交易史的發展趨勢,銀行開辦此業務也確實具備一些有利條件。

一、2001年中國進入WTO以後,中國國民經濟迅速發展

2016年,GDP接近75萬億人民幣,人均收入達3萬人民幣,外匯儲備達3萬億美元,居民儲蓄達60萬億人民幣,人均國民收入步入中等發達國家水平,日益增長的居民收入、高額的外匯儲備、居民儲蓄,為中國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二、一個市場的興起需要一個契機

中國目前面臨著通貨膨脹,而且這種通貨膨脹和國際通脹相連,在短時間內無法減輕,因此股票市場在短時間內不會有大的改觀,投資者盈利有限,中國股市的執行也存在著種種限制和弊端,如T+1交易、10%漲跌幅限制、單向盈利、資訊不對稱、莊家操控市場等,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投資者投資;

國內樓市一直處於政策的調控期,樓市風險逐步加大,而且樓市不是普通投資者所能夠投資的。國內的投資途徑有限且帶有種種限制正好可以在外匯保證金業務中得到彌補,這為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機遇。

三、投資者所面臨的風險減少

世界經濟已經步入復甦通道,不確定性開始減少,匯市的波動性減緩,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投資者所面臨的風險。經過經濟危機的洗禮,銀行抗風險能力得到加強,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也有了較高的安全保障。

四、銀行的服務能力得到了提升

經過2006-2008年外匯保證金業務開展以及目前部分銀行開展的實盤交易,國內銀行積累了相關經驗,交易系統的穩定性得到了加強,資訊服務能力也得到了提高,綜合能力提升。

國內開展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實際意義

國內銀行發展還不成熟,通過發展外匯保證金業務,並引進了境外交易商參與競爭,有利於銀行借鑑國際先進經驗,提高自身的技術水準、服務能力和人員素質。而且此類業務在國際上還比較年輕,中國銀行可以藉機提升自己業務能力,縮小與國際銀行的差距,實現趕超策略。隨著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居民收入的提高,多樣化的理財需求增多,在國內期貨、期權等市場不完善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利用世界上成熟的外匯市場來滿足中國居民的理財需求。發展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可以優化國內的證券市場。開放了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就相當於“炒匯”合法化,就會有更多的投資者進入這一市場。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外匯保證金市場、股票市場是兩個資金爭奪的市場,競爭的結果取決於各自市場的完善。這樣中國的證券市場微就會在競爭中求完善、求發展,少一些ST股票、少一些內幕交易,國內證券市場可能成為一個“Sunny化”的市場,迎來證券市場的第二個春天。

允許銀行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也契合了國家“藏匯於民”的方針政策。

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額度較高,一方面有利於中國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但另一方面也給中國帶來了流動性氾濫的隱患,加劇了國內的通脹。因此,國家推出了“藏匯於民”的政策。當前人民幣處於升值軌道中,“藏匯於民”得到落實需要開拓外匯投資途徑,讓居民手中的外匯能夠增值保值,銀行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就為居民開闢了一條外匯投資途徑,有助於落實“藏匯於民”的政策。

中國發展FX Margin模式分析及開放建議

從國外發展模式來看,早期的OTC 交易主要通過電傳、電報和電話等通訊方式來實現。

隨著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發展,電子交易開始興起,並引發了外匯交易機制和外匯交易技術的變革電子外匯交易主要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服務於機構客戶的電子通訊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簡稱 ECN)模式;另一種是服務於零售客戶的詢價(Dealer)和單一做市商(Market Maker)模式我們平常接觸到的外匯保證金經紀商通常採用後一種交易方式。

由於國內實盤有點差高單向交易無資金槓桿等缺點,有經驗的外匯投資者通常會選擇外匯保證金交易。雖然ECN模式較為公平透明,但是這些真正的外匯市場門檻較高,通常只向大交易量和高資產淨值的金融機構開放。

開放國內外匯保證金業務的建議

2008年銀監會叫停商業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相關人士表示叫停原因在銀行,此前開展的業務出現了不少問題:

一、銀行在外匯保證金業務中承擔做市商的職責,做市商會有存貨風險

此前銀行提供的槓桿放大倍數可達30倍,如此高的槓桿倍數明顯超過了國際上銀行普遍能接受的槓桿倍數,也超過了銀行自身的風險管控能力,同時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果最後必須以人民幣反映,存貨的折算風險也不可避免;

二、外匯保證金交易要求嚴格止損,這就對銀行的外匯交易系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自動平倉、24小時交易等,但從前期業務開展來看,有的交易系統不是十分穩定,達不到應有的要求,有可能會對投資者的資金安全造成威脅;而且銀行提供的有關風險預測、匯市走勢等方面的資訊量和技術指標較少,在分析預測市場走勢和評估風險水平等方面的準確性和能力也與國外的經紀商有較大的差距,機構對客戶的服務能力不能適應外匯保證金交易的要求;

三、部分銀行涉嫌違規經營

允許自己的外匯交易員參與交易,產生了道德風險;

四、外匯保證金交易的高槓杆性,也使其具有高風險性

大量投資者對外匯、匯率方面的基本知識、複雜的交易規則和手段了解有限風險防範意識和承受能力也較弱,結果往往造成鉅額虧損,甚至由於浮虧過大,被強行平倉。此前 80%甚至 90%的投資者都處於虧損狀態。

這些是國內銀行實實在在存在的問題,但這些問題不應該成為叫停銀行外匯保證金業務的原因。

雖然監管層叫停了國內銀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但是依靠境外的交易商,國內依然存在著大範圍的外匯保證金交易,而且據新浪網的一項調查顯示,逾七成參與調查的投資者反對監管層的叫停。

“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

監管層的叫停並沒有阻止國內投資者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這說明外匯保證金交易在國內是有需求的,出現問題時,監管層不應該“堵”,而應該“疏”,加強監管、促進發展,而不是叫停,叫停業務不能解決銀行存在的問題。對於銀行存在的問題,關鍵在於監管,我們可以採取監管手段一一解決。

銀行存貨風險可以通過建立包括其他交易商在內的內部市場,採取對衝策略,用制度去強制銀行減少風險暴露的頭寸;銀行還可以在相關市場上進行套利交易,進行風險管理;槓桿較高的問題可以通過監管機構的強制性要求和監管降低槓桿比例,可以統一規定最高杆槓比例,這一點監管機構是能夠做到的。交易系統不穩定的問題,監管機構可以建立國家標準,通過測評、達到標準的銀行才可以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這樣可以倒逼銀行投入研發費用,提高系統的穩定性,通過檢驗的銀行可以開展業務,而不是“一刀切”地被暫停;資訊服務能力可以通過彼此的競爭來提高,參與此業務的銀行會受利潤的驅動,主動建立專業的服務團隊提高服務能力,而被叫停是永遠不能提高銀行的服務品質。外匯交易員參與交易,就如國內的證券從業人員參與證券買賣,可以通過監管機構的法律和技術手段禁止。

投資者虧損問題並不會因為叫停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而消失,相反銀監會叫停銀行業務後,投資者轉向境外交易平臺,虧損依然存在,而且還產生了資金渠道不安全的隱患給投資者帶來更大的問題。

投資者的虧損這個問題,更不應該成為禁止銀行開展此類業務的理由,在中國證券市場上,也有很多投資者虧損,難道我們就應該禁止國內的股票交易嗎?

答案是否定的,同樣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也不能因為投資者虧損而叫停,國內監管機構應該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學習國際先進經驗,完善國內相關法規,開放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並允許部分資質雄厚、技術先進、成熟穩定的境外交易商進入中國市場進行試點,加強市場競爭,促進國內銀行的外匯保證金業務發展

PS:2019是外匯投資的爆發期,中國外匯市場即將進入20年的金融藍海市場。私信#外匯#自動回覆一份內幕的外匯投資指南電子書,進入匯市前如何驗證真假外匯是首要,看清金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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