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財經>

保險作為一種金融產品,有著相對複雜的模型以及自身獨特的“時間表”。如果把握好其中的“關鍵時間點”,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不必要的損失。

“反悔”退保盯緊猶豫期

“猶豫期”名詞解釋:“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的10-20天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並申請撤消。在此期間,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請,撤消合同並退還已收全部保費,保險公司除收取工本費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這段時間可以做什麼:由於保險條款複雜、涉及知識面較廣的特點,同時為了防止保險代理人誤導客戶,保險公司為保護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合法權益,設定了“猶豫期”規定。一般來說,客戶收到保單並簽字後的10-20天就是進入了這個“猶豫期”,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段保險合同約定的時間,仔細研究保單,或諮詢對該險種比較熟悉的朋友,對自己所投保險種作一番深入考慮,下定最後的決心確認保或是不保,如在猶豫期內“反悔”,除了支付10元左右的保單工本費外,沒有任何其他損失。但如果“猶豫期”過後退保,就要承受較大損失。

購買醫療險注意觀察期

“觀察期”名詞解釋:所謂觀察期,又稱等待期或免責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後的指定時間段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不承擔保險責任。

在實際生活中,如果投保者患上一些較重大的疾病,身體會有一個漸變過程,並不一定是突發性的。反映到醫療保險上來,就是投保人在買保險時,本人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種隱患,或者他事實上已經是一名“病人”了,如果剛投保,就因此發生醫療費用,要保險公司為其負責,是不太公平的。還有一種情況是投保人已經知道自己有病,企圖通過保險來獲得理賠,這種行為稱為“帶病惡意投保”,保險公司設定“等待期”也是為了防範“帶病惡意投保”。

不同的產品責任觀察期通常相同,如短期醫療險的觀察期一般為30天,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為90天或180天。

如何權衡觀察期:消費者在首次投保費用型醫療險時,通常都有一個等待期。如有的產品條款中明確約定,“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合同生效30日內(續保除外),因疾病在指定醫院住院所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這也就意味著,在保險剛剛生效的前30天內,被保險人即使因疾病住院治療產生各項費用也不能予以報銷。由於各家保險公司醫療保險的觀察期各不相同,同類產品的觀察期可能相差60天甚至更多,消費者投保時可認真檢視相關條款。一般而言,對投保人而言,等待期越短越好。

週轉困難善用保費寬限期

“寬限期”名詞解釋:考慮到分期繳納保費的投保人可能因為手頭資金週轉不便等種種原因,不能按期繳納保費,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設定一個延繳保費的寬限期,大多為60天。寬限期內,保險合同繼續有效,如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按照合同承擔保險責任,但會在給付保險金時須先行扣除欠繳的當期保險費及利息。

這段時間可以做什麼:投保人若一時難以籌集保費,一定要善用寬限期。在寬限期內,投保人可按自身情況,通過向親朋好友借錢,或調整自身理財計劃等方式籌措保費,以使保單繼續生效,避免保單由於未繳保費而“半途而廢”,使得自身保險利益遭受損失。

“復活”保單可用復效期

“復效期”名詞解釋:保單復效屬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一般性條款。當保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後仍未繳費,並且沒有使用自動墊繳保險費貸款,保險單便會失效。對於部分被中止的保險,投保人可在2年復效期內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申請辦理復效手續,使保單恢復效力。

這段時間可以做什麼:如果投保人因某種原因,如忘記繳納保費、突發困難等種種原因錯過繳費寬限期,而使保險合同中止;在中止保險合同後又開始後悔,想恢復原有的保單,就可利用保險合同規定的2年復效期內申請與保險公司達成復效協議。

考慮到投保者年齡的增長,相對於重新投保,復效在費率上通常具有一定的優勢。不過,保單復效也是有成本的,一般需要補交失效期內的保費、利息或滯納金;部分健康險可能需要被保險人重新體檢合格後方能辦理復效,投保人可綜合權衡。若合同中止超過2年未行使復效權利,保險合同將永遠終止。

責任賠付抓住索賠期

“索賠期”名詞解釋:保險事故發生後,如果在保險責任範圍內,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權利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保險金,保險公司也有義務受理索賠申請,承擔賠付責任。但保險公司的這項義務並非一直存在,而是有一定的期限,其也被稱為索賠時效。按照《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為2年。如果超過索賠時效,保險公司可認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放棄索賠權利,從而拒絕受理索賠。

這段時間可以做什麼:投保人遭遇事故後,應儘量不要拖延,第一時間聯絡相關保險代理人,讓其協助處理索賠,也可直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熱線,向保險公司說明出現了理賠事故,並按需提供相關索賠材料。

通常情況下,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索賠時需要提供的單證主要包括: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正本、已繳納保險費的憑證、能證明保險標的或者當事人身份的有關原始文字、索賠清單、有關部門出具的出險檢驗證明,以及根據保險合同規定應當需要提供的其他檔案。

  • 神秘買家6億元拍走,樂視大廈究竟歸誰?
  • 圍剿“非洲手機之王”?傳音上市前夜遭華為起訴 索賠千萬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