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電商專業消費調解平臺“電訴寶”披露,北京普緹客科技有限公司旗下“達令家”平臺多次發生消費者投訴事件,投訴內容包括“網購服裝與宣傳不符”、“售後換貨遇阻”、“退款拖延未處理”等。在“電訴寶”囊括國內主要電商平臺的“百家零售電商有效投訴排行榜”上,達令家排名第三十位。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普緹客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07月30日,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為齊燕,總經理為王笑漪,董事包括艾渝、劉星、李志忠、周全、文思旻、楊嶸峰,監事白茹娜。
據天眼查顯示,該公司股權較為分散,單一最大股東為達孜縣派睿躍齊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13%,股權穿透後,其實際控制人即為公司董事長齊燕。其餘股東,如持股7.63%的達孜縣達令麗人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為董事長齊燕和董事文思旻共同控制的公司,持股5.38%的股東達孜縣為朋馳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總經理王笑漪控制下的公司。
據天眼查登記的企業簡介顯示,普緹客旗下電商品牌“達令”,是“將情感關懷架設在購物需求之上無線電商平臺。達令將海外眾多還未進入中國的時尚潮流品牌帶入中國多元化市場,除達令官網和達令無線客戶端之外,在國內其它電商平臺也均有佈局,讓優秀海外品牌以更親近消費者的價格出現在市場上,讓厭倦奢侈品又追求時尚、潮流和個性的消費者有了新的選擇”。
然而,中國網財經記者發現,宣稱要“讓優秀海外品牌以更親近消費者的價格出現在市場上”的達令家,不僅在電訴寶,在黑貓投訴、聚投訴等多個第三方投訴平臺上,都存在較多投訴量,投訴內容包括商品質量、發貨問題、售後服務、退款問題、退換貨難、霸王條款等問題,其代理“店主”的“拉人頭”推廣模式及“多層級獎勵”的分傭機制,還被指存在“涉嫌傳銷”的問題。
發貨慢、退款難等售後問題成投訴焦點
據相關投訴案例顯示,來自河北的劉女士於2020年11月在“達令家”購物app上購買了兩件衣服,試穿後發現尺碼不合適,經實際測量後,發現與商品宣傳的內容不符,聯絡達令家客服並遞交相關的圖片證明,得到了換貨的通知。劉女士隨即將衣服寄回商家,快遞物流也顯示了“簽收成功”,但此後該商家與平臺都未再聯絡劉女士。
等待一週後劉女士主動聯絡達令家客服,被告知同款產品斷貨,但與此同時,店內仍有同款產品售賣,劉女士判斷為“商家惡意不換貨”,最終劉女士無奈要求退款,但退款也遲遲未能到賬。
對此投訴,“達令家”相關負責人反饋稱,“目前平臺已與劉女士進行了溝通,並達成了一致意見”,但該負責人並未告知最終的處理情況。
另一投訴案例顯示,吉先生於今年9月在“達令家”購買2套內衣,結果一週內同款產品促銷降至原價的三分之一,根據平臺“近期商品降價補差價”的規定,吉先生應得到“降價補償”,但客服堅稱“並非同款商品”。
為了獲得證據,吉先生又買一套促銷產品,最終證實商品的包裝及條形碼都一模一樣,但客服仍堅持稱“商品規格不一樣”,並表示雖然產品一模一樣,但產品的銷售網頁,介紹說明中多了“保暖”2個字。對此,吉先生投訴稱,達令家是在縱容商家玩弄文字遊戲、欺騙消費者。
此外,在黑貓投訴平臺,有店主(社交電商平臺的分銷使用者)質疑平臺銷售的阿瑪尼手錶為假貨:“請達令家解釋為啥全新的阿瑪尼手錶裡面沒有說明書和保修卡?是否是正品?請達令家解釋為什麼是商家和平臺的問題,要讓店主承擔責任、扣除店主佣金?這不是讓相信達令家平臺的店主們心寒嗎?請達令家為未經店主允許直接扣除店主賬戶餘額的這種違法行為,作出合理的解釋並賠禮道歉”。
代理模式被指“涉嫌傳銷”
除了產品質量、退貨難等電商行業的老大難問題外,在多家第三方投訴平臺上,還有使用者對達令家的“代理獎勵模式”提出了質疑。有使用者稱,達令家在未經過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取消了“管家銷售達標獎勵”, “達令家以返利拉人頭的形式和高額的銷售佣金來誘導他人大量購買廉價商品,當升級到一定級別就可以享受所謂的‘佳人計劃獎勵’,當眾多消費者為了升級大量購買產品後,達令家卻單方面取消獎勵;達令家有明確的組織規劃及分層返利,屬於傳銷行為,希望工商部門查實避免更多人上當受騙。”該使用者投訴稱。
據達令家一位“店主”會員介紹,達令家的會員分為普通店主、服務管家、運營管家等多個級別,而加入成為最低級別的普通店主,僅需花費399元,購買一份店主大禮包。
一份來自“店主”社交群的PPT,詳細列明瞭不同“等級”的店家,“拉人頭”加入達令家後的收益情況。
“普通店主”每推廣1名新的“普通店主”入駐(為達令家帶來399元的銷售收入),上線“普通店主”即可獲“獎勵”100元。
“普通店主”推廣新店主人數一旦超過15人,即晉升為“服務管家”,其發展新店主的獎勵,從每人100元上漲至每人150元。
當下線新店主繼續招募新店主,一層一層下線累積起來,“服務管家”整個團隊招募的新店主規模超過600人,“服務管家”便可再次升級為“運營管家”,其直接發展新店主的獎勵,從每人150元再度上漲至每人230元;與此同時,“運營管家”還可“共享”其下線的收益,其團隊任何一位下線,每發展一位新店主,“運營管家”也可獲得獎勵80元。
據測算,根據這套規則,發展新店主的最低返傭率為25%(399元商品抽成100元),最高則有57.7%(399元商品抽成230元)。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稱,達令家為會員設定“入門門檻”,並按“多層級代理模式”設計獎勵,實際上已經觸發兩條有關“涉嫌傳銷”的高壓線。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屬於傳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