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進項稅額抵扣,這次全了!
說明:
1、購進農產品
(1)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超市銷售蔬菜免徵增值稅
蔬菜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或者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晒、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超市銷售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1)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4、本表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5、剛剛釋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明確,納稅人現場製作食品並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行為,應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因此超市現場製作包子、油條等熟食並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不論是堂食還是外賣,可以按照餐飲服務,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6、本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財稅字〔1995〕52號、財稅〔2011〕137號、財稅〔2012〕75號、國稅函〔2005〕944號、財稅〔2016〕140號、財稅〔2017〕37號、財稅〔2018〕3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