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稅2費減半
財稅〔2019〕13號《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規定: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巨集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業費減半財稅〔2019〕46號《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徵;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徵。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應當將本地區制定的減徵政策檔案抄送財政部、中共中央宣傳部。
資金賬簿印花稅減半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釋出的《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以下簡稱50號檔案),自2018年5月1日起,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徵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徵收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購置掛車的車購稅減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5號《關於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規定: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有關規定執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對掛車減徵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有關規定執行。
這項所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7號《關於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
一、對企業投資者持有2019-2023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個人投資者持有2019-2023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機構在向個人投資者兌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三、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財政部、稅務總局釋出《關於積體電路設計和軟體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規定: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和軟體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