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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泰山 Author 宋錫濱

正心泰山

願原力與你同在

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每年的4月份我國都會進行中國專利金獎的評選,所以這段日子使我又想起了2013年4月份我們開始申報專利獎項並最終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過程。這個過程是我終身難忘的,不是因為獲得了這次中國專利金獎,而是從2008年起一直到2013年,因為我們產品是否被國外侵權進行兩次重要波折。那時2008年我還不知道什麼叫FTO審查,還不知道什麼叫專利佈局,還不知道什麼叫做專利池,更不知道如何去應對訴訟,那時被動地進行的每一步都小心謹慎,每一次都戰戰兢兢,那時也是我瞭解專利方面最多的一次,非常痛苦,但也很好的瞭解了專利是什麼和專利技術的情況。但從這次以後,我就深刻的認識到專利是多麼的重要,那是可以決定一個企業生死的。這段經歷我一直不願意多講,因為那時我們的企業還在困難期,重點是產品技術成熟和市場開拓,大家都是怎麼想辦法度過“明天”,沒有人會去關心專利這個“後天”的事情,做了沒有人看得到結果,不做將來如何也很難判斷是否有用。這種煎熬一直存在我身體裡很久,但我知道專利非常重要,所以這11年的專利的親身實戰過程讓我在積累了大量的實戰的經驗和正心的方法的同時,也對研發和專利之間的聯絡有了不一樣的感受。

近幾年隨著中美貿易的進展,智慧財產權被提升到了非常重要的高度,那是因為國外非常清楚,智慧財產權是一把利劍,可以扼殺中國科技的快速進步,智慧財產權可以形成壁壘,成為橫亙在我國發展壯大的“攔路虎”。智慧財產權保護無疑是正確的事情,全球化越是深入,各國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但一些發達國家及其跨國公司,憑藉技術壟斷優勢,以保護專利的名義,打著智慧財產權的幌子,利用甚至濫用專利制度的法律保護,實施各種不合理障礙措施限制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發展,使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所以現實中,有一些發達國家及跨國公司在專利保護的道路上走向極端,刻意製造專利壁壘,阻礙市場有序發展和公平競爭。專利壁壘不同於專利保護,是一些發達國家及跨國公司憑藉高科技優勢來強化壟斷、減少公平競爭,設立專利陷阱或透過專利來阻止另一個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發展的一種形式。而這一點也正是我國的智慧財產權的痛點,我們應該如何做好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我想談談我們的一些認識,供大家參考。

專利壁壘和專利保護,一直有人問我有什麼不同,我經常會講:正人用邪法邪法亦正,邪人用正法正法亦邪。正心才是最重要的。

一、智慧財產權的構成

說到智慧財產權,很多人就會說到專利,專利確實是智慧財產權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但還不是全部,包括商標、著作權,以及商業機密(商業秘密)等都是智慧財產權,都應該受到嚴格的保護。

二、智慧財產權的現狀

(一)近幾年中國智慧財產權還是取得了很多成績,尤其是在數量上更是優勢明顯。

2017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 138.2 萬件,同比增長 14.2%,連續 7 年居世界首位;PCT 國際專利申請受理量 5.1 萬件,同比增長 12.5%,排名躍居全球第二;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 9.8 件;受理商標註冊申請 574.8 萬件,同比增長 55.72%, 連續 16 年居世界第一;累計有效商標註冊 1492 萬件。我國申請人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 4810 件,排名全球第三;作品、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量分別達到 200.2 萬件、74.54 萬件,同比分別增長 25.15%、2.79%;農業、林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量分別達到 3842 件、 623 件。 各省市開始逐步瞭解和重視發明專利,並制定了相應的政策,2018年全國25個省市設立了專利政策。

(二)智慧財產權問題逐漸暴露

但隨著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深入,問題也越來越多,尤其是近些年美國對中國的337調研越來越多,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問題也逐步顯露出去。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理論均可以源於“汗水理論”,但是專利權和專利保護實務上長期預設“圈地理論”,由此在實務中所維護的專利,是按一組專利形成的專利群的形式存在和發展;尚處在理論階段的技術方案只要以專利群的方式申請專利,就能有效的排除競爭對手在該領域實施相同或類似技術。

2010年以後中國企業應對美國337調查明顯增多,而中國企業勝訴比例不是很高,大部分敗訴,近3年中國企業敗訴比例更高。在這裡說說337調查事情, “337調查”,是美國針對進入該國市場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採取貿易措施的準司法程式。“337調查”一方面保護智慧財產權,另一方面也成為很多美國企業阻擋競爭對手的最省錢、最省時的非貿易壁壘手段。美國前助理貿易代表、美國國際諮詢服務公司總裁查爾斯·布魯姆甚至公開辯解說,任何貿易法規都有可能因為保護主義的目的而被濫用。跨國公司往往是發達國家實施專利壁壘的“馬前卒”,他們憑藉技術上的領先和壟斷優勢,在本國政府的支援下,不合理地行使專利權,往往採用設定專利網、收取鉅額專利使用費等多種方式,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競爭者特別是中國企業的利益。結果往往是該產品無法進入本國市場,即便進入也會因為產品成本大幅上升而失去競爭力。目前來看,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的專利糾紛,很多不是為了專利維權,而是把專利訴訟作為商業競爭的工具,把價效比高的國內企業的產品趕出市場。一個專利官司通常要付出鉅額的時間、金錢等訴訟成本,國內企業大多數都耗不起,甚至被拖垮。

據相關資料顯示2006~2011年,美國337調查增至266起,涉華數量也隨之攀升;2012年,美國共發起337調查29起,且總體呈曲線上升態勢。其中,涉華337調查83起,佔比36.4%。相關專家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由生活必需品逐漸向高新技術產品轉變,美國企業為維護自身的市場優勢地位,必然會屢屢啟動337調查這類非關稅貿易壁壘,因此,337調查常常是排斥競爭對手、爭奪美國市場的一個商業競爭策略,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冷靜而積極地面對,並努力完善我國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研究國外智慧財產權的發展態勢和競爭態勢,客觀分析我國各領域智慧財產權競爭的優劣,選擇一些重點領域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研究工作。

現在,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將專利作為競爭利器,實行專利圈地,用以敲開和佔領他國市場。而所謂的“專利圈地”就是利用申請或發明在先的專利在該技術領域畫地為牢將其變成自家的領地他人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的行為。而跨國公司不僅在本國註冊大量專利,而且透過跨國的專利申請完成專利的全面控制。跨國公司還透過已獲得專利權的基本專利為基礎,將其改進技術及外圍相關技術均申請專利,構成專利網,從而形成本企業的技術專利壁壘。

幾年雖然各個省市十分重視智慧財產權工作,2018年就有25個省市設立了專利政策,但其中:16個省市僅僅設立了授權專利政策;5個省市設立了授權+申請受理政策;4個省市設立了授權+申請受理+其他(年費優惠、代理費補助)等政策。而依然沒有在高質量專利、高價值專利、專利佈局、專利戰略等方面給予相應政策的支援。而對於專利、標準和研發聯動的認識和支援幾乎沒有。

國有36%的專利都有海外佈局,而中國的這個比例才不到5%;美國企業利用海外專利訴訟等措施威脅,迫使很多中國企業每年交納大量的知產許可費;2017年中國對外直接交納的知產許可費達到286億美元,如果算上技術合作和中外合資外方獲得的技術費用,更是天文數字(估計6000億美元),而收取這些知產許可費的企業大都來自美國;外企在中國的專利訴訟勝訴率高達80%;中國專利中進行核心專利佈局的專利群,團體專利不足4%,美國是97%,歐洲是89%。

三、標準的分類

標準分為法定標準和事實標準,法定標準一般就是我們知道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事實標準就是企業標準、團體標準等。

標準和專利既相互關聯又有很大的差別,專利到了一定的階段可以提升到標準,而標準形成會有一定的標準必要專利。而專利是一項發明創造的首創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是賦予所有權人一種近似於壟斷性的排他權,是知識價值的權利化、資本化智慧財產權比知識本身重要。標準是在一定範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制定並由公認機構批准,共同、重複使用的一種規範性準則,是技術成果的規範化、規則化,使技術得到快速推廣和發展,技術標準比技術本身重要。 當專利往標準進行提升的同時,就為“產品輸出” 和“技術輸出”,提供支撐。

標準與專利融合,是今天世界標準化活動發展的重要趨勢,如果我們不能在專利和標準的融合上有所作為,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競爭優勢,就可能永遠受制於人。在一個有標準的市場中,如果企業不遵循標準,其行為,無論從技術上,還是商業上,都存在很大的風險。

標準要想在商業上有所作為,一定要形成標準必要專利對標準進行支援和保護,標準必要專利就是在實施標準時,沒有辦法再透過其他商業上且不構成侵權的方式來避免該項專利中的權利要求被侵犯的權利。所以會有公平、合理和不歧視原則。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在專利納入標準化體系之時,就被要求遵守原則,對相關標準實施者一視同仁。先由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各方對許可條件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申請法院裁決,同時,一旦標準必要專利人濫用相關專利,被許可人可依據相關法律條例,尋求救濟。根據ISO、IEC、ITU的三大標準化組織在標準必要專利方面都非常重視。在標準必要專利的數量方面,美國遙遙領先,擁有4068件,2-5名分別是芬蘭2319件、日本1656件、法國712件、韓國525件,中國目前擁有標準必要專利163件,排在第11位,和上述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

事實標準指非由標準化組織制定的,而是由處於技術領先地位的企業、企業集團制定(有的還需行業聯盟組織認可),由市場實際接納的技術標準。又分為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由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按照自行規定的標準制定程式制定併發布的標準,由社會團體成員約定採用或按照社會團體的規定供社會自願採用。企業標準企業根據需要自行按照企業有關程式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准、釋出。但要注意以多個企業的名義或以多個企業協議組成的聯盟(尚未依法登記)的名義制定的標準,屬於企業間聯合制定的標準,這種標準是企業標準,不是團體標準。團體標準與企業標準屬於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

我國團體標準進行比較晚,2018年1月1日才有法律地位,但這個工作我經常會講,那是標準的春天來了,但進行團體標準一定要與行業標準有所區別,否則就失去了團體標準的作用。

四、專利和標準的現狀

2018年11月12日,國務院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推進計劃》,提出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的新目標!在智慧財產權改革、智慧財產權創造、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運用、智慧財產權合作、組織實施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措施。

但中國智慧財產權和標準問題也比較突出:例如專利方面我們經常書寫專利給別國做嫁衣,把自己的全部創新點進行暴露;另外只申請一個專利,而被他國進行了專利佈局;很多專利沒有考慮訴訟等因素,很容易被無效掉;分不清商業機密和專利導致無法有效保護;為了專利而專利……。例如標準方面,標準就是空洞的標準,沒有標準必要專利進行支撐;標準也沒有與研發聯動,變成了無價值的標準;上升到貿易標準的比較少……,所以我們專利和標準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五、標準佈局+知產佈局+研發佈局的三者聯動

研發、標準和專利之間是緊密相連,密不可分。技術創新是基礎、專利是保護手段、標準是應用推廣工具,如果想做好標準佈局、專利佈局一定要形成3者聯動的機制,但怎麼聯動?如何聯動?什麼樣的原則?如何更有效果?實際上就是門實戰課程,我進行這方面的工作越多,越覺得有很多工作要做,很多工作都沒有做好,越發覺這個過程需要有大量的背景知識,實戰經驗和技術思維。

三者聯動最終才能達到企業策略: 專利標準國際化,國家策略: 專利標準戰略化的目標,而也才能真正的做到成果(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壟斷化(市場化)。

企業最根本的出路在於自主創新,打破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境遇。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速,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透過高價值專利儲備保護自身利益,在專利壁壘中變被動為主動。

比如華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近日釋出的報告顯示,2018年專利申請量排名前十的公司中,6家來自亞洲。其中,華為專利申請量高達5405件,居全球第一。歐盟委員會(EU)釋出《2018年歐盟工業研發投資記分牌》(The 2018 EU Industrial R&D Investment Scoreboard),對全球46個國家和地區的2500家主要企業2017會計年度研發投入進行了調查。中國華為以113.34億歐元的研發投入名列中國企業之首,在全球名列第五位。

新材料企業也是如此,始終執著於創新的京東方,2018年新增專利申請量9585件,其中發明專利超90%,累計可使用專利超7萬件。全球創新活動的領先指標——湯森路透《2016全球創新報告》顯示,BOE(京東方)已躋身半導體領域全球第二大創新公司。美國商業專利資料顯示,2018年BOE(京東方)美國專利授權量全球排名第17位,成為美國IFI Claims TOP20中增速最快的企業。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釋出2017年全球國際專利申請(PCT)情況,BOE(京東方)以1818件PCT申請位列全球第七。根據市場諮詢機構IHS資料,2017年BOE(京東方)液晶顯示屏出貨數量約佔全球25%,總出貨量全球第一。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BOE(京東方)智慧手機液晶顯示屏、平板電腦顯示屏、膝上型電腦顯示屏、顯示器顯示屏、電視顯示屏出貨量均位列全球第一。

創新從來都是中國企業有效應對專利風險的根本對策。江蘇聖奧化學科技有限公司經過歷時五年的美國司法程式,於當地時間7月6日取得了勝訴。這意味著作為全球領先的專業橡膠防老劑 6PPD、IPPD以及中間體RT培司生產製造商,聖奧公司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337調查案”勝訴後,再次成功在美國及國際市場捍衛了中國企業的權利。華為公司於2016年初向作為通訊裝置巨頭的三星公司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17年,法院裁決以三星賠償華為8000萬元人民幣(約合1160萬美元)告終。

與創新發展相伴而行的是專利保護越來越受重視。專利應與研發、標準形成聯動機制。綜合產業、研發、市場和法律等因素,對智慧財產權進行有機結合,涵蓋了企業利害相關的時間、地域、技術和產品等維度思維角度,構建嚴密高效的知產保護網,最終形成技術創新沉澱,形成對企業有利格局的知產組合。2016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智慧財產權被提到至關重要的地位。中國目前是世界上創新能力最強的經濟體之一,也是突破發達國家專利壁壘的發展中國家領頭者。在新技術革命的背景下,中國企業將努力實現更多核心、關鍵、共性技術的突破,把打破專利壁壘的戰略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努力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時代。

六、標準和專利的融合

標準與專利融合,是今天世界標準化活動發展的重要趨勢,如果我們不能在專利和標準的融合上有所作為,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競爭優勢,所以標準和專利融合就顯得格外重要。

專利標準化一般發展模式分為幾個階段:專利確權、專利標準化、標準升級、組建技術聯盟、標準市場化。而專利標準化也會帶來一些影響:制修訂的複雜性與多變性增加導致標準水平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強誘發壟斷行為;創新成果良性發展抑制反向技術催生。在這個方面非常成功的就是高通公司,他們對專利和標準化的執著追求使得他們也不斷受益,每年標準和專利等帶來的利潤佔公司總體利潤的30-40%,但也是要有非常多的前期投入,非常早的大量投入,不是每個公司都有這樣的魄力、格局和遠見的。2007年對於4G就已經十分強大,而5G標準的前瞻性佈局是非常令人欽佩,所以蘋果公司也要在核心技術和核心專利面前進行低頭。

七、標準佈局和智慧財產權佈局

標準佈局和智慧財產權佈局也是有很多方法論的,理論基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在實踐過程中與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去結合,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特質,這個還是非常難的,佈局模式看似很簡單,但真正實戰起來,每個環節都問題比較多,如何正確的方向,是在不斷的試錯過程中得來的,但也需要做大量的基礎性工作,這些投入很多企業不重視,甚至不願意去投入,其實這個就像情報的1%原則一樣,一定是做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夠從量變轉向質變,而形成你所需要的佈局。

八、企業標準和智慧財產權實施

智慧財產權和標準是企業非常重要的工作,但這項工作是與技術創新緊密相關,所以一定要有技術部門深入參與,很多企業都是為了標準而標準,為了專利而專利,也沒有研發部門參與,這樣就失去為標準和專利的意義,所以標準和專利部門對於未來的規劃和戰略一定是由技術委員會去負責的,而不是經營委員會,也不是投資委員會。而市場部門和其他職能相關部門一定要和技術部門緊密聯絡,而不是各自為戰。

企業的標準和智慧財產權的運作是門大學問,既不能變成形式,還能更好的提升企業的競爭力,所以企業應如何進行定位和分型別實施是決定了最終實施價值的。這個方面一定要結合自己實際,不是別人的東西拿過來的都能用的。

標準和智慧財產權的佈局邏輯中最重要的有兩點:一個是整體佈局過程,一定是從策劃階段就要開始到商品化階段閉環;另外一項就是進行佈局的分析,尤其是智慧財產權分析,這個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礎,實際上標準也要進行有效的分析,這個分析比智慧財產權還要複雜一些,因為這個需要與技術路線圖緊密結合。

專利分析和挖掘是專利申請前的必要步驟,沒有專利分析和挖掘就無法對創新成果進行全面保護。企業需要透過專利分析和挖掘,進一步積累專利優勢。專利分析和挖掘如果做得不夠深入,不僅導致自己的無形資產縮水,而且還會給競爭對手更多的反擊機會。

專利規避也是要在專利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的,首先研究和分析目標專利本身,研究申請日時目標專利公開的技術內容。研究目前所屬技術領域的相關聯技術發展狀況。進而確定:申請時和當前說明書公開的技術內容,申請時和當前權利要求限定的具體範圍(內容)等等;在很多情況下,由於技術本身、技術環境等因素是變化的,撰寫的申請檔案時很難預測授權之後若干年時的具體實際實施情況。有些情況下,說明書公開的技術內容可能未包括在權利要求限定的範圍中,那麼說明書中公開而未包括在權利要求中的內容就可以無償使用。

在專利分析中也要注意一些事情,首先,理論上專利或專利的權利要求均不保護思想本身(技術核心思路),僅保護體現思路的技術方案。雖然,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會根據技術核心思路對公開的技術方案以合理的方式進行概括或/和上位,儘可能地追求對技術核心思路保護。但專利的權利要求需要用文字進行描述,文字表達的限制及技術方案體現的需要,權利要求限定的技術內容與專利公開的技術核心思路之間總會有些差距;因此,基於專利申請檔案公開的內容,研究其技術核心思路,會有可能在權利要求範圍之外獲得一些技術改進思路,進而提出能夠解決相似技術問題,產生相似技術效果的具體技術方案;這些具體技術方案往往可以實現規避目標專利的目的。其次,專利的創造性授權條件,要求授權的權利要求與現有技術之間總存在一定的區別,基於該區別可能獲得一些規避途徑。

九、企業智慧財產權的風險

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管理實際關係到企業的方方面面,不僅在技術創新方面,所以我們在人力資源、投資融資、採購、銷售、生產和研發等多個環節都要十分重視。要想防範我們首先要能夠透過在智慧財產權的型別中識別出風險,才能夠制定措施。

所以智慧財產權的風險管控要注意3個方面:創新成果保護、技術自由實施、協議實施管控。

十、企業智慧財產權的戰略

我們做任何事情進行分析時一般要進行3方面分析:對內分析、對外分析和對標分析。實際上智慧財產權戰略方面的分析也是如此,我們透過對內分析發現我們的優勢、劣勢、機會和風險,我們透過對外分析發現政治、法律、技術、社會、經濟方面的問題。而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的戰略就是在分析的基礎上建立出智慧財產權的工作總圖,並結合企業的戰略目標制定出智慧財產權的戰略目標形成PDCA閉環管理,在價值與財務、內部客戶、成長與學習幾個方面下功夫,最終使得智慧財產權的戰略能夠保護創新、風險管控、拓展服務、提高效率。

企業智慧財產權的戰略還要注重要形成企業聯盟,最終構成對整個行業的技術控制,從而形成事實標準,即“技術(成果)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壟斷化(市場化)”。

據統計,全球500強企業有60個主要的戰略聯盟,聯合戰線已成為眾多企業的理想之選,透過聯盟在群體內優勢互補,成為行業中的佼佼者甚至佔據壟斷地位是聯盟企業的最終目的。因此,關注專利群生產行業,搶佔經濟技術市場制高點,所謂“專利群生產業”,就是當某一方面的專利發明大量湧現並迅速延伸擴充套件時,就預示著一個新產業將會在不久誕生。專利群生產業是帶有規律性的技術經濟發展軌跡。窺視這一軌跡,能夠獲得技術創新與市場競爭的主動權。

智慧財產權工作是個非常注重基礎和沉澱的工作,所以我們進行這個方面的工作一定要遵循科學規律,一定要以情報分析為基礎,一定要進行標準和研發的聯動、一定要從策劃開始進行佈局、一定要有競合的理念。而且越低調越好,越保密越好,因為有時佈局成功與否與時機、對策、方法都有很大的關係,所以韜光養晦、伺機而動、運籌帷幄、高瞻遠矚,才能夠最終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實現成就未來。

專利保險和專利聯盟是專利標準化和專利佈局化的保障工作。而在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專利保險業務已經推廣了幾十年。美國是發展專利保險制度最早的國家,產品主要有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和專利執行保險。英國分別設有專利申請保險和專利實施保險(包括專利執行保險、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德國的專利保險產品有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和專利財產保險。日本專利保險包括專利權授權金保險和專利侵權保險。

我國專利保險業務始於2010年。目前,國內已有的產品包括:(1)專利執行保險,保險標的為專利權人因專利權被侵權提起訴訟而支出的訴訟費用;(2)專利侵權責任保險,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因侵犯第三人專利權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及相應的訴訟費用,是以第三人為受益人的責任保險;(3)海外展會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其承保的經濟損失是被保險人在境外展會期間展品侵犯第三方專利權時所造成的經濟收益的減少;(4)專利質押融資保證保險,保險標的是專利權人向銀行申請專利權質押融資時的融資風險;(5)智慧財產權運營險,保險標的是專利池運營中與專利權權益、專利權許可協議相關智慧財產權風險;(6)智慧財產權複合險,綜合承保專利、商標的侵權責任保險,是對專利侵權責任保險的橫向拓展。

專利保險一定要關注專利價值核心技術,圍繞著這兩個方面,讓三方服務機構以及行業協會發揮作用,才能更加有效的促進高價值專利的推廣工作。

專利價值評估和風險評估是專利保險產品設計的關鍵環節,也是專利保險實施的難點。用產品和核心技術的分類研究,資料分析作為手段,進行專利風險評估,應優先於專利價值評估.

從核心技術角度使用專利侵權責任保險,積累專利保險業務運營、管理經驗集中自主核心技術推廣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其一,單點突破,在推廣力量、廣度方面有保障,推進專利和核心技術持有人對專利保險業務的認知,也可為保險事故事後統計分析、管理經驗積累提供支援。其二,相對於專利執行保險的保障功能,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在公司被控侵犯專利權、應對專利訴訟時提供防禦性的保障,更貼近本行業的現實需求,因此,實施專利侵權責任保險更易產生積極效應,更易使專利保險業務獲得行業認同,以及對競爭對手形成威懾。其三,專利侵權責任險種在投保時不需要對專利進行價值評估,迴避了專利價值評估的難題,更易實行。

聯合第三方服務機構以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構建專利保險實施支撐平臺,開展資料支援和增值服務,從專利實施操作層面來講,專利保險業務涉及面廣,而且由於專利權和專利技術無形性的特性,專利保險業務的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事故認定也很難與保險公司完全一致。此外,出於便利的角度,建議選取有效的第三方法律服務機構能承擔與專利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諮詢、證據調查、起訴應訴等事務。因此,公司專利保險業務的推廣不能僅依靠保險公司,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公益性專利保護組織、行業協會、專利服務機構都需要參與其中,構建聯合體支撐平臺,支援專利保險業務推廣。聯合體平臺可以採取靈活的架構形式。一是開展資料統計分析工作,包括面向行業自主技術開展專利風險的分析和預警、專利訴訟的調查統計以及專利保險事故的事後統計分析工作。二是提供專利保險的延伸服務,為區域和行業提供專利保險業務諮詢、專利檢索與分析、專利價值評估、專利風險評估、法律諮詢、法律訴訟等專業服務。

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及標準相關的工作現在還任重而道遠,與中國新材料產業發展非常相似,也需要一批有夢想、講奉獻、為國家、為民族的人,正心幾十年去磨這一劍,所以我們也必須清楚目標不是最重要的,做好過程能力的提升才是關鍵,流程和制度不是最重要的,做好適合自己的積累和沉澱才是核心,當我們以競合的大理念,循序快進、韜光養晦、潤物細無聲,將來一定能夠實現“成就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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