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釋出公告稱,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該市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網路借貸資訊中介風險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全市29家P2P網貸機構沒有一家機構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現予全部取締。
截至目前,全國已共有3個省(市)宣佈取締轄內全部P2P網貸業務。10月16日湖南省宣佈取締轄內24家P2P網貸業務,10月18日山東省宣佈取締轄內全部P2P網貸業務。宣佈取締轄內全部P2P網貸業務的原因如出一轍,都是通過清理整頓,至今沒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如果繼續存在勢必會給後續監管工作帶來較大壓力,甚至有可能誘發新的金融風險。
對於這3個省(市)取締轄內全部P2P網貸業務,很多人覺得是對金融創新的一種扼殺,不利於推進普惠金融,可能會使一些社會群體或小微企業失去獲得金融資源的有效途徑。這話,固然有一定道理,因為P2P網貸創辦初衷就是解決一些社會群體無法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有效金融服務需求的問題。但這麼多年來,隨著P2P網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和業務快速增長,亂象不斷湧現:沒有建立風險隔離機構,自設資金池,使得經營風險不斷,引發了大量違約關門跑路等事件,給廣大民眾帶來了巨大的金融損失;還有很多居心叵測的不良機構和不良人員披著P2P網貸馬甲,幹著高利放貸、涉黑暴力催收、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勾當,不僅擾亂了金融秩序、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更形成了對一些社會群體的財富搜刮,成了敲骨吸髓的“吸血鬼”,比如校園貸、現金貸、套路貸等等,成了不少參與P2P網貸民眾的“一場惡夢”。
對於P2P網貸存在的問題,已引起了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中央監管部門央行、銀保監會、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公安部等部門先後出臺了不少整治P2P網貸平臺的法規。此外,相關部門聯手對其進行清理整頓,清理整頓的結果,讓一部分不規範的P2P網貸平臺自動清盤轉行之外,剩下的P2P網貸平臺按照要求如果驗收合格之後,可能會採取收編正規金融機構的做法,納入有效正軌監管途徑。可是至今,這3個省(市)通過清理之後剩下的P2P網貸平臺依然沒有達驗收合格的要求,如果仍對其採取拖延的監管方式,那麼其後果可能會更加糟糕,因為畢竟夜長夢多,如果仍不明確發展方向,又不能達到正規收編的條件,勢必成為金融領域的一枚“定時炸彈”。如果,P2P網貸平臺不全面徹底取締,又有何更好的處置辦法?
很明顯,P2P網貸以往暴露的問題,以及今天這種尷尬生存局面,全部取締其業務活動不失為一種快馬斬亂麻、果斷有力的監管舉動。當然,將P2P網貸取締關閉之後,並不是中國普惠金融服務就停止不前了。我們根本不用去為普惠金融服務擔憂,因為只要政府出臺鼓勵銀行金融機構踐行普惠金融的政策措施,研發出更多適合社會弱勢群體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產品,中國的普惠金融事業一定能不斷走向深入和達到更高的境界。
再退一步,目前全部取締P2P網貸業務,也是符合互金整治的根本要求的。近日,互金整治領導小組和網貸整治領導小組聯合召開了加快網路借貸機構分類處置工作推進會,確定下一步監管工作方向是要堅定以退出為主要方向,壓實股東、平臺的責任,推動大多數機構良性退出,有計劃、分步驟限期停止業務增量。支援機構平穩轉型,引導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礎和一定股東實力的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對於極少數具有較強資本實力、滿足監管要求的機構,可以申請改製為消費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機構。所以,3個省(市)全部取締P2P網貸業務無疑是正確的監管之舉。
可以預見,目前全國對P2P網貸平臺的監管風向確實在發生變化,目前全國其他省(市)沒有達到驗收要求的P2P網貸還有很多家,相信繼上述3個省(市)全面取締P2P網貸業務之後,未來還會有更多的省(市)持續跟進,全國P2P網貸業務將進入到一個重新洗牌格局,或者更確切地說,P2P網貸的大限將至,這種趨勢應該是毫無疑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