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證指數即將以0.14%的漲幅結束2020年的時候,證券市場突然傳來了一個重大的利好訊息,這個訊息實在來得有點晚,但是,正如我們常說的那樣,正義只會遲到,卻從來不會缺席。那些心存僥倖,依靠欺詐投資者大發橫財,把造假做成一本萬利生意的人,你們聽好了,你們的好日子從明年3月份開始就到頭了!
今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這個修正案才真正體現了對欺詐上市零容忍的態度,雖然作為對欺詐深惡痛絕的投資人來說,這樣的法律還是有點寬鬆,但不可否則,已經是中國證券史上最嚴厲的處罰了。
據媒體報道,此次的修正案大幅提高了欺詐發行、資訊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罰力度。對於欺詐發行,修正案將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並將對個人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修改為“並處罰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對單位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提高至20%-1倍。對於資訊披露造假,修正案將相關責任人員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罰金數額也由2萬元-20萬元修改為“並處罰金”,取消20萬元的上限限制。
之前的處罰之所以被認為太輕,就是造假圈錢100億元,只要罰出1億元,最多再住5年牢,就可以賺進99億元了,這顯然是一門非常值得幹的生意啊!對於沒有道德心的人來說,這樣的收益率簡直完美碾壓販毒了。比如50歲造假成功,55歲的時候被發現查處進去坐牢,出來正好是退休的年齡,可以完美享受騙來的近百億資金,人生簡直不要太完美了。
而現在,要做15年牢,那就不一樣了,出來的時候要70歲了,而且監獄也是那麼好呆的,呆足15年的話,估計出來人都廢了,吃喝玩樂樣樣都沒那麼愜意了,那騙錢幹嗎呢?為了自己的子孫?問題是罰款也多了很多,估計100億能不能剩下50個億都不知道,而且因為自己坐牢,子女的婚姻是否會受影響,有沒有子孫輩都變成不確定的了,所以,幹嗎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去欺詐呢?還要把一眾中介機構的人員拉下水?人家是不是肯幹呢?
今日與一個陪審員聊天,他說,現在司法還是有很大進步了,要陪審員簽字,陪審員都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兼職人員,通常不願意成為一些弄權者的幫兇,因此在顯失公平的案子上都不會輕易簽字。因為一旦簽了,日後如果翻案,查到陪審員因為接受了好處就胡亂簽字,那麼不但陪審員沒得做,就連自己的正職工作也可能丟掉。
可見,一旦在經濟上讓某事件不划算,就可以阻擋很多犯罪的念頭與行為。這是因為,任何一個理性的人,都會計算一件事的經濟性,為了偶爾為之的陪審工作,接受賄賂,陪上自己大好的穩定的正經工作、事業,實在是不划算。
這個新的修正案從明年3月1日起生效,這意味著,對於那些欺詐上市者,哪怕公司不退市,但是與他個人之間的好處也沒有啥關係了:自己去坐牢,很多事情處理不了,公司哪怕在股市上掛著,沒有實際經營者用心經營,在當下上市公司數量日益增長的情況下,估計公司股價也好不到哪裡去了。就算他在十幾年後出來,也是有心無力之軀了。
加大對欺詐上市的打擊,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打擊力度,說了快有30年了,本人也多次發表文章,力陳虛假上市對經濟、對老老實實經營企業的人的危害,今年終於看到我們的司法前進了一小步,作為這30年一直高度關注股市的我來說,雖然來得有點晚,但還是非常欣慰的,我們終於迎來了將造假騙錢者送進牢房裡渡過漫長歲月的一天。
這意味著,明年,或許就是A股市場迎來健康發展的元年!因為,我們不但學習了註冊制的好經驗,還成功地建立起了與註冊制相配套的嚴刑峻法!如果沒有嚴格的法律制裁造假者,只學一個註冊制,那麼資本市場一定會成為騙子的最大樂園!
希望打造誠信社會的願望,能在我們60年代出生的這代人退出歷史舞臺之前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