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中各種大大小小的事情不斷,單是稅收這塊就讓人十分頭疼。遇到各地規模不等的小服務商,為了少交稅,不願意提供任何發票;企業同樣為了本身的稅負減壓,也儘量不提供任何發票,但是監管越來越嚴格的今天,下游購貨商一定要發票,這就導致企業內部的賬目利潤上升,所得稅稅負增大。由於行業的屬性,享受不了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只能應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這些情況都實實在在困擾企業的問題。
金稅三期、發票管理趨嚴的大資料時代下,企業的財務團隊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希望尋求到一個合理減輕稅負的方法。
企業可以選擇服務型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個人經營所得稅的方式,來解決其一部分利潤問題。具體的操作模式如下:企業以業務外包的形式給個人獨資企業,然後這些個獨企業,再將業務外包給外部的服務商。改變業務的模式達到減輕稅負的方式,對於主體公司直接與供應商發生業務拿不回票的囧境,個人獨資企業與主體公司發生業務,開票給主體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再與供應商發生業務,供應商不開票(個人獨資企業對於成本票沒有嚴格要求)。
注意要點:那個人獨資企業如何將營業收入提現?1、該企業和小企業之間,資金流、服務流、合同流、發票流的管理和控制;
2、新設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商業模式變更後,相關交易證據的準備和收集,杜絕被認定為虛開的風險;
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控制,公轉私很方便,而且還不用繳納分紅稅,只需要按月報稅繳稅即可。比如:上海園區個稅核定徵收率0.5%-2.1%,小規模增值稅3%及附加稅0.18%,如果個人獨資企業通過業務合作接收合作方匯款400萬,則400萬納個稅400×1.9%=7.6萬,這一過程省略的從有限公司轉往法人賬戶的高額分紅個稅,算是完全的合規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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