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蘇泊爾(002032.SZ)釋出公告稱,接到深交所下發的問詢函,要求蘇泊爾對2019年報相關問題作出迴應。2020年11月,浙江證監局對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李維、李輝輝就執行蘇泊爾2019年財務報表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因此對蘇泊爾提出問詢。
11月6日,浙江證監局釋出的《關於對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李維、李輝輝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兩名註冊會計師均未參與年報現場審計工作,函證、存貨監盤及銷售收入的審計程式不到位。
深交所的問詢函顯示,蘇泊爾第5大、第11大經銷商分別與兩個重要運輸供應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上述經銷商2019年度銷售額分別為1.66億元和0.89億元,且銷售單價同比下降10%;而上述物流供應商的運輸價格較其他供應商高20%。
此外,問詢函顯示,蘇泊爾2019年度新增“預付款融資模式”業務,在該業務模式中,蘇泊爾與經銷商、銀行簽訂三方承兌協議,為銀行對經銷商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融資擔保,合同總額度為9億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蘇泊爾對上述經銷商與物流供應商是否屬於蘇泊爾、董監高及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蘇泊爾同經銷商交及物流供應商的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預付款融資模式業務的具體情況、開展該業務的原因、實際提供擔保額度、是否為蘇泊爾關聯方等情況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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