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起,政府出臺了政策,規定每年調整一次養老金,今年是該政策開始實施以來的第十五個年頭,從結果上看,2005年至2015年之間養老金每年漲幅均達到了10%,2016年起漲幅開始放緩,漲幅從6.5%逐漸過渡到今年的5%,迄今為止已經實現了養老金的15連漲。
那麼,養老金每年怎麼漲,漲多少這些問題是怎麼決定的呢?慣例上每年人社部會根據上一年的實際情況,給出建議性的調整範圍,各地方政府根據人社部的意見,結合當地的CPI增幅、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收入變化水平、養老金盈餘情況、政府財政情況,周邊省份情況、以及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等因素,制定出地方性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該方案上報人社部和財政部審批之後,再進行落實發放。
根據人社部公佈的數字,全國2012年人均養老金水平在1721元左右,之後按照每年百分之十的速度逐年遞增,2013年的時候人均養老金1893元,2014年人均養老金2100元,2015年人均養老金2251元。從2016年開始養老金增幅開始放緩,分別是2016年人均養老金2362元,2017年人均養老金2510元,2018年人均養老金2636元,2019年人均養老金2768元。以上是全國的平均資料,具體到每個人,根據在職時期繳納的基數不同,具體金額也會有一定的浮動。
養老金一般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種方式來進行調整:
定額調整指同一地區之內所有的人員都按照相通標準進行統一調整,2019年全國各地區後調整幅度在30~80元之間。掛鉤調整則與個人養老保險繳納年限及繳納基數標準有關。傾斜調整則是照顧一些特殊的弱勢人群,如偏遠地區、高齡退休人員,退休軍轉幹部等。一般在每年的·5~6月分就可以拿到。多數地區一般都是在7月份發放養老金,個別地區最晚會在8~9月發放。
結合每年養老金的使用和發放情況,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養老金作為退休人員生活的最低保障,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讓勞動了一輩子的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