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剛開年,樓市吹來一股寒風。
所謂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指的是中資銀行,其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監管部門確定的上限。
注意,新規分為兩個部分: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
兩個領域的信貸流向,都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度,這是樓市將面臨的兩大“高壓線”。
那麼,房地產貸款的“上限”在哪裡?
具體來說,分為5大檔,每檔都設定兩個上限,分別是房地產貸款上限和個人房貸上限,我們先把新規的內容大概羅列一下,後文再分析規定出臺後,對樓市會造成什麼影響。
六大國有大行(工農中建、郵政、交通)、國家開發銀行為第一檔,兩個上限分別為40%和32.5%,在5檔中最高。
招行、農發銀行、浦發、中信、興業等17家中型銀行,為第二檔,兩個上限分別為27.5%和20%。
第三檔是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主要包括城商行、民營銀行、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等,兩個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兩個上限分別為17.5%和12.5%。
最後一檔為村鎮銀行,兩個上限分別為12.5%和7.5%。
很明顯,我們經常打交道的大型股份銀行,條件最寬鬆,城商行或縣城村鎮小銀行的條件最嚴。
如此詳盡、嚴格、細緻的房地產貸款佔比規定,在2020年最後一天釋出,緊跟著在2021年第一天就立即實施,沒給市場一點緩衝期,是以往從來沒有過的。
以前央行當然也對涉房貸款佔比有要求,但大都是規定一個模糊的比例,或透過突擊檢查等方式約束信貸的流向。
比如,2003年銀髮121號文、2004年銀監發46號文、2009年銀監發25號文,樓盤必須滿足“四證齊全、30%自有資金、開發商具有二級以上資質”才能從銀行貸款,這就是所謂的“432”要求。
比如,2015年底,央行推出MPA考核,新增房貸規模及按揭、開發貸佔比指標,哪家銀行考核不過關,央媽就不給錢了。
央行和銀保監會認為,這些措施還遠遠不夠,還得繼續給銀行加碼,不能讓房地產予取予求,在我們的記憶中,還真沒有像這次發正式檔案、分檔、定上限,讓整個市場都感到了一種“壓迫感”。
為什麼央行、銀保監會要對房地產貸款“放大招”?
答案很簡單:房地產貸款佔比越來越高,出現了“大而不能倒”的現象,捆綁了整個金融體系。
央行資料顯示,2020年三季度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餘額48.83萬億元,同比增長12.8%,比上季末低0.3個百分點,連續 26個月回落,前三季度增加4.42萬億元,佔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個百分點。
易綱行長前段時間發過一篇論文,其中提到:房地產與金融資產之間存在對偶關係。
一方面,房地產是居民和企業的重要資產,居民和企業又透過房地產融資構成對銀行的負債,銀行的金融資產部分對應著居民和企業手中的房地產。
另一方面,房地產作為抵押品的信貸快速擴張,會導致金融風險向銀行和地方集中,並容易形成自我強化的機制。
藍白當時寫文章解讀過,跟大家舉了個例子:A是購房者,B是銀行,C是城市,D是房企。
城市C把土地賣給房企D,城市C獲得了財政收入。
房企D拿土地向銀行B抵押貸款,蓋房施工。
購房者A把收入、現金充當首付,向銀行B抵押轉換成房產,作為家庭最重要的資產構成部分。
因為發放房貸的原因,銀行B的資產端不斷擴張,居民的房產實際上對應的就是銀行的資產。
漲的時候皆大歡喜,C的財政收入會越來越多,A的資產會越來越優質,並且可以再次抵押獲得規模更大的融資,銀行B的資產也非常健康,很難出現壞賬,D的規模不斷擴張,加大力度拿地,到處都是千億級別的房企,一片歡騰景象。
但實質上看,購房者A、房企B、城市C,他們都把風險和槓桿轉嫁到了銀行B身上,一旦樓市出現流動性危機,無人接盤的城市出現價格坍塌,房產市值縮水,抵押品價值大跌,銀行的資產端必然會惡化,壞賬、集中兌付就會成批出現。
華泰固收張繼強有份統計,2019年,我國香港地區房價收入比高達49.42倍,在全球居首,而我國大陸地區的房價收入比為 29.09倍,也高居全球第二。
對比而言,美國僅為3.5倍、日本為11倍,反映出我國家庭購房負擔已顯著較重,房價不能再漲了。
要知道,美國和日本可是經歷過房地產“硬著陸”的,日本從出臺“地價稅”後經濟一蹶不振,經歷了“失去的20年”,美國的次貸危機,最後需要全世界為之買單才矇混過關。
對房地產加碼調控,刻不容緩。
下面聊聊新規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
短期(1-2年)看,影響還真不大。
國盛證券曾整理過有關資料,從房地產貸款合計佔比看,在第一檔中,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佔比為41.72%和50.01%,需要壓降1.7%和10%。
第二檔中,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均有超出,分別需要壓降6.8%、0.6%、1.2%和7.8%。
第三檔中,杭州銀行、成都銀行、鄭州銀行、青島銀行、青農銀行需要壓降2.7%、13.3%、10.5%、9.3%、7.7%。
看得出來,因為央行最近幾年三令五申壓降房地產貸款佔比,各家銀行超出的比例並不多,像第一檔裡工行、農行、郵政銀行、交行都在“天花板”之下,額度都沒用完。
哪怕建行和中行涉房貸款佔比超出限制了,接下來只需要控制貸款增速就行,反正信貸總量是一直在增長的。
分母增長,分子不動,就算超出貸款上限10%以,照樣能達標。
更何況,各家銀行還有過渡期。
涉房貸款佔比超出2%的,過渡期兩年,佔比超出4%的,業務調整過渡期長達4年,絕大部分銀行都能平穩落地。
但是,長期(5-10年)看,無論對購房者還是對房地產行業,都極其不利。
關鍵詞只有一個:長效機制。
以前調控,控的是現狀,控的是銀行存量,措施一籮筐,一陣風過後,絲毫不影響房產作為優質抵押品的“真香”地位,銀行、房企、購房者,都甘之若飴。
現在的調控,控的是硬性指標,控的是預期和信貸增量,還想把寶貴的信貸資源像以前那樣全部投向房地產,門都沒有。
房企的“三道紅線”,針對了房地產的貸款需求。
銀行的“兩大高壓線”,針對了金融體系的貸款供給。
一邊壓制“需求”,另一邊控制“供給”,用漫長的時間,漸漸“熨平”房地產行業高速擴張帶來的副作用,緩解金融體系對樓市的依賴。
蔣天養有句名言:做大事三個條件,第一銀子,第二銀子,第三還是銀子。
不管開發商資本整合騰挪的手段有多高,購房者突破限購、限貸、限售的本事有多強,沒有銀行源源不斷的“銀子”支援,信用擴張的基礎沒了,說什麼都是徒勞。
因此,央行選擇2021剛開局的時候發出“限貸令”,更是一種態度上的“宣示”:房地產“去金融化”,我們是認真的。
2020年是房地產過去5年來最難的1年,也可能是未來10年最好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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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思就是想買的買不起,想賣的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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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是房地產過去5年來最難的1年,也可能是未來10年最好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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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沒明白,求解,買房首付是提高還是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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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思是房貸最高只能貸40%,首付六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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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意思是買不起房子的你永遠都會買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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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此詳盡、嚴格、細緻的房地產貸款佔比規定,在2020年最後一天釋出,緊跟著在2021年第一天就立即實施,沒給市場一點緩衝期,是以往從來沒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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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意思是讓你最好全款買房,省得到時候次貸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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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意思是最高能貸款百分40吧 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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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全款買吧,別想賺我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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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沒有看明白,那麼已經貸款買房的個人有什麼好處還是是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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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房地產要涼,銀行控制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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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看不懂,意思是今年起買房不給貸款了?不貸款房價再降,剛需者也還是買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