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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箐

正在開始的對電商涉稅違法追查,疑點主要來自於電商們財富爆裂,但是部分企業申報納稅的“不對等”和嚴重的“失真”。

追查疑點主要是從銀行存款、網際網路交易平臺及票據入手。

一是資金流的追蹤檢查。重點檢查電商利用網路平臺進行買賣交易,通過資金不斷地在多個銀行中迴圈,最終轉到個人賬戶上,將國家稅款轉換為自己的財富。

風險提示:以上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主觀故意”。對此行為是否追究法律責任,重點在逃稅金額是否達到“逃稅罪”立案標準,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照稅法予以行政處罰;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法(刑法201條)追究刑事責任。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少繳稅款是否超過當年應交稅款的10%,這也是所有電商應該儘快進行測試的一個環節。

二是資金快速進行分解。即:將銷售貨物的資金在當天或者三天之內,通過銀行存款快速在同一個交易人之間頻繁匯入和轉出,而所有平臺交易額度都比較大(上萬資金),且與企業發展、股東資產嚴重不配比。

例如:某稅務機關對電商企業進行行業稅收分析,發現某企業2010年註冊以來,由簡單的電商零售發展到擁有了自己生產加工基地,資產截止2018年由原始註冊資金50萬,在沒有新的資本進入和連續多年虧損及微利的情況下,用工人數迅速增加,企業不動產和家族資產將近達到7000萬元以上,但是八年僅實現利潤1120萬,財富積累與企業效益和稅收不配比。

三是用工數量與經營配比。例如:某電商企業從2009年註冊以來,員工人數隨著企業不斷髮展,2017年由註冊期間的10幾個人發展到了400多人,但是實現的利潤卻一直處於微利或者虧損狀態。這樣一個始終處於微利的企業,但是老闆和太太卻都開著價值在幾百萬的豪華汽車,並且在上海、北京、廣州、西安購買了許多所謂辦公場所的豪宅。

電商企業發軔時間是在1997年-1998年,早期的電商投資者面對的市場機遇,就是到處都是待開墾的“荒地”,只要進入這個市場的,就沒有“運氣差”的,所以也就“成就了一批猶如在泥覃“處女”地裡奮勇前進的強者企業。

有人形容電商行業,是地地道道的“野生動物”,網際網路造就了他們是“非圈養動物”。他們已經習慣在“寬闊”沒有障礙的野森林中“遊離”,依法納稅那是森林之外得事情。

他們之中的一些人,兩隻眼睛如同是銅錢做的,眼裡所看到的一切,不管是市場還是經濟,物質還是法律,一切都可以在自己手裡幻化為金錢和財富,而這種金錢為自己打通一條“金光大道”也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

也有人形容他們像警犬一樣靈敏,他們發奮的掙錢,在圈子裡不定時的互換資訊和分享掙錢的快樂,但奇怪的是,當他們知道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快速積累的財富,會因為少繳的稅款未必都會是他們的時候,雖然內心充滿了恐慌,但是表面上卻“不以為然”,瞪著眼睛看著周圍夥伴們是否會有所“主動繳稅”的行動,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沒有繳的稅遠遠少於隔壁的張大姐和李大哥、馬大叔。他們群體中許多人從內心中堅信,國家絕不會允許出現,由於追討偷稅而造成“天塌下來”行業死亡的現象。這種心態讓不少“發福”的電商企業老闆感到按照慣例行走的前方,依然會是“一片光明”。

歷史證明,等待他們的命運要麼是成龍上天,要麼或成蛇鑽草。鉅額的利潤成為他們立足的“資本”。

好政策、好市場、好機遇的自由經營和發展的空間,讓這些幼鳥們,在沒有具體法律的約束下,各顯神通,無拘無束、無章無法的按照自己獨特的“商業邏輯”快速的“跑馬圈地”。隨之而來的裂變財富,讓他們從一隻躍躍欲試的“幼鳥”變成翱翔在浩瀚天空上的“雄鷹”。

“野蠻”生長的環境,促成了他們獨特的商業邏輯思維、處事哲學,以及財富的爆裂後對依法納稅的“無序性”和“不習慣”。他們內心一直存在著一種僥倖心理,自認為他們“寄生”在網際網路繁雜的軀體上,所有的買賣往來資金的“遊離”是不會被輕易發現的,所以他們不斷地變換著手法進行逃稅,並且從中享受著與稅務機關鬥“其樂無群”的快感。

近日,

某市國稅局稽查局在對所管轄的企業,某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辦公區域隔間內下屬某公司2011年度至2014年度會計憑證、賬簿等需提取至稅務機關進行檢查,在出具《調取賬簿資料通知書》準備調取上述會計資料時,遭到法定代表人吳開智(已判決)以上述資料含有其他關聯公司會計資料為由拒絕簽字,為了阻礙稽查人員將會計資料帶走,吳開智又指使其妻子韓某(在逃)以及財務等人將稽查人員已經整理裝箱的20餘箱某公司會計憑證和相關的會計資料,悄悄轉移到遠離公司的一個倉庫裡。

當稅務稽查人再次出具調取賬簿通知書和《調取賬簿資料清單》時,吳開智則唆使一些人對稽查人員進行抓扯和推搡,並且為逃避稅務檢查,吳開智趁稽查人員不備之機,迅速將購買的香蕉水潑灑在裝箱的會計憑證資料、電腦主機等物品上,並將已點燃的資料踢至平臺下引燃其他會計資料,稅務稽查人員試圖搶救被點燃的會計資料,但是被其公司員工強制阻止,致使10餘箱會計資料、多臺電腦均被燒燬.......

最終,該企業法人、財務總監以及其他人因涉嫌犯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這個案例,讓人們看到,電商企業老總雖然在經營中處處都透射著超人的“智慧”和“膽魄”,但是試圖掩藏逃稅的行為卻表現的極為極端和幼稚。就如一些電商老闆對於銷售收入不上賬一樣,看似透明卻又疑點重重。

電商真正的鼎盛時期是從2016年開始,收入過億的電商企業不在少數。但是根據相關報道,繳納的稅收卻是少之又少。所以,對其利用非法手段偷逃稅收的追溯,也應該會從註冊期開始進行分析和追查。

多年前,國家為了支援個人進行自主創業,對於電商行業給予了大量“放水養魚”的優惠政策。小魚兒們不斷的吸著國家的“乳汁”逐漸成長為大魚的時候,回報社會就成為大魚們應盡的“孝道”。

但是,池子裡有的魚兒不斷吃食,而且飯量不斷增加(經營規模),但從外觀上看,身體卻是一直沒有“發育”(稅收很少),而且“因與果”反差很大,就必然會引起了稅務機關產生對這個行業利潤以及個人財富增長點的探究。一場行業稅務大檢查也就在所不免了。

電商逃稅的方法也很簡單,為了讓稅務機關“霧裡看花”用著極為笨拙方式故弄玄虛。將簡單的交易通過資金多個環節的流動,讓其交易變得複雜。

例如:

一是提前收款轉到非繫結店鋪支付寶裡,然後轉至個人支付寶,再任意作為家庭資金隨意 支用。

二是提現走一般戶流水,不走基本戶貸款頁面的資訊維護裡,把交易中訂單貸款的到賬目的地賬號,改成公司名下非店鋪繫結支付寶賬號,後期將訂單貸款和提前收款,相對應的款項,就會直接流入到這個非店鋪繫結支付寶裡面,然後就可以自由支取。有的企業為了躲避風險會通過二次轉賬形式將資金到個人支付寶,然後進行個人支付寶餘額提現操作,就到自己銀行卡了。

當這種逃稅方式被社會稅收籌劃大師們冠名為“避稅”之後,便攜帶著風險成為行業廣泛應用的“法典”。

這種不成體統的避稅思維顯然是在挑戰國家稅收法律的底線和稅務人員的“智商”,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槓桿都可以“翹起地球”。

簡單對簡單,

稅務機關對於電商涉稅問題追查採取的方法也很簡單。即:按照電商交易的特點,順著“三點一線”尋找逃稅的痕跡。

一是抓取網際網路交易平臺的痕跡;

二是抓取銀行資金流的痕跡;

三是抓取貨物發源地的痕跡。

三點一線的追查方式,讓稅務機關可以隨時通過網際網路獲取網路交易企業所屬行業資訊,貨物交易情況、銀行支付情況,發票稽核情況,與企業交易任何的關聯資訊和關聯企業交易等全面資訊,並通過網上取證以此確定疑點企業,然後有目標的確定稅務稽查方向。

注意:這種稅務稽查方式,會讓一些抱著“僥倖”心理的人“措手不及”。

其實違法獲利的電商們也知道,無論是留在賬上的,還是轉移到家裡的財富,其實都不完全屬於自己的,總有一天國家會要求“拿了我的還給回來,吃了我的吐出來”。但是“資本的逐利性”致使他們:“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得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在這樣一種思維下的世界觀中,他們寧願揹著“炸藥包”也不願意“見好就收”或者“適可而止”,更不願將已經到了腰包國家的錢再“充公”。

多年的“浴血奮戰”讓他們始終瞪著獵鷹般的眼神,隨時隨地的尋找生錢的機會和擴張自己的“金錢帝國”,久而久之練就了一種隨時可以嗅到利潤味道的技能和利潤100%獨自佔有的習慣。

去年偶然的以此機會,我接觸到了一些電商大咖,無論是從談吐中還是精神面貌以及臉上掛的笑容來看,可以感覺到他們愉悅的心情是許多生產製造企業老闆沒有的。

他們是最徹底的現實主義者,信奉只有永恆的利益沒有過不去的坎。“只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理念,是他們的處世原則。當然,他們也堅信,即便遇到再大的問題,金錢也會讓他們“化戈為玉帛”。

隨著稅收+網際網路不斷地發展,以及稅務機關管理和監控系統不斷的升級,2019年稅務機關將會通過網際網路對這一殊行業群體從稅收與財富裂變的不對等中找出“破綻”,並會從“深度”和“廣度”進行全面的“清查”。守法者將會獲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大力的支援,違法者將會“一處失信,處處受罰”。

2019年重點涉稅檢查的另外幾個方面:

一是查詢曾經註冊過多家公司的痕跡。這種企業逃稅最大的汙點就是:通過網際網路資訊共享的便捷手段,查閱是否存在利用工商局和稅務機關注冊便捷的工作流程,註冊多家公司將資金轉讓,或者採取借款方式把資金轉出,然後迅速申請登出(一般在1-3年),以此將逃稅資金變為自己的財富。這種企業大多會存在虛開發票的行為。所以,一旦被查出,毫無疑問屬於主觀故意麵臨著法律責任的追究。此項業務的運作,最大風險來自於經辦人財務人員自身的法律責任。

二是追查境外資金。一些企業為了逃稅。在境外不同國家註冊空殼公司,然後與國內企業進行虛假交易。即:境外交易資金通過第三方變化為人民幣,然後通過境外銀行或者非同名銀行,將大額資金以現金形式匯入境內個人賬戶或者無業務交易的銀行賬戶,這種交易形成的疑點,就是實物出入資金與交易方以及交易金額嚴重的不匹配,資金最終通過第三方國家將資金匯入股東個人賬戶中。

電商企業風險測試(徐箐老師指導):

1、是否存在股東個人銀行卡、儲蓄賬戶是否存在頻繁存、取大量外幣現金,與持卡人(儲戶)身份或資金用途明顯不符的現象?

2、是否存在股東個人在境內將大量外幣現金存入銀行卡,在境外進行大量資金劃轉或提取現金的現象?

3、是否存在股東個人通過現匯賬戶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稽核標準以下頻繁入賬、提現或結匯的現象?

4、非居民個人是否存在頻繁攜帶大量外幣現金入境存入銀行後,要求銀行開旅行支票或匯票帶出的現象?

5、非居民個人銀行卡是否存在頻繁存入大量外幣現金的現象?

6、是否存在企業外匯賬戶中出現頻繁有大量外幣現金收付,與其經營活動不相符的或者與企業效益不相符的現象?

7、是否存在企業外匯賬戶沒有提取大量外幣現金,卻有規律地存入大量外幣現金的現象?

8、是否存在企業頻繁發生以現金方式收取出口貨款,與其經營範圍、規模明顯不符的現象?

9、是否存在企業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從非本單位銀行賬戶轉入的現象?

10、企業是否為員工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社保了?

11、企業是否存在為了規避繳納個人所得稅,虛假製作用工數量或者調整工資額度?

以上問題如果存在, 應該儘快進行調整並對註冊以來的財務賬冊進行清理“洗澡”,提前做好預防,最大化削減被追究法律責任和補稅中的罰款。尤其要注意:接受稅務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就具備了被追究“逃稅罪”的一項基本條件。

最新評論
  • 1 #

    那些動不動就說早該查了的,估計大多數是隻做實體店,把自己生意的難做都歸咎於網店的衝擊!衝擊肯定是有,但是很多實體做的好的他們也都有結合網售,網路購物基本已經普及,不說90,00後,甚至現在很多老年都開始網購,自己不跟趨勢,不思進取然後原因都歸給外因,即使網路都沒了,估計你們也做不好

  • 2 #

    阿里巴巴到底交了多少稅?電商又交了多少稅?

  • 3 #

    我就問一句,為什麼不用平臺交易直接統一扣稅。這樣最公平。

  • 4 #

    光雙11就出了多少個億,自己都報出來資料了,稅交了嗎?

  • 5 #

    直播最應交稅、網紅要䃼交個人所得稅

  • 6 #

    電商(小電商)月10萬以下是免增值稅的,如電商沒有價格優惠,估計不是騙(以次充好)就是虧損,

  • 7 #

    查的都是大店鋪,小店鋪那麼多查的過來嗎

  • 8 #

    國家應嚴控網路平臺,否則會越來越窮!

  • 9 #

    創造了400個就業機會,這400人要重新找工作l

  • 10 #

    先把馬雲抓起來,絕對不會錯。

  • 11 #

    一年做幾個億,幾十個億交了多少銳

  • 12 #

    就想問問這訊息靠譜嗎

  • 13 #

    現在做電商的有幾個賺錢?90%以上虧。

  • 14 #

    壟斷的交沒交壟斷稅

  • 15 #

    自主創業多難啊!無論企業大與小.都不是贏家。真累!人生也就幾十年,不是為了養活老小,真不如吃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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