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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絲雨

編輯 | 繆凌雲

按照原計劃,愛瑪電動車將於今天(11月28日)上會。

但就在昨晚,證監會的一紙公告,愛瑪的上市之路就此暫停。

11月27日晚間,證監會官網公告稱,鑑於愛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決定取消11月28日第187次發審委會議對其發行申報檔案的稽核。

為何證監會在上會的前一天突發公告,在這個重要的節點,究竟發生了什麼?

上市前夕突遭訴訟

就在昨天白天,愛瑪科技突然遭到專利訴訟。

該案已由11月26日正式立案,案由為“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11月27日,愛瑪科技迴應媒體報道表示,“公司受到了惡意訴訟,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應訴通知書。公司不存在侵犯他人外觀專利的情況,此事不會影響愛瑪科技上市進度。”

2015年4月9日21時,原審被告胡新雪駕駛愛瑪牌TDR60Z-7兩輪電動輕便摩托車,與行人柴學文相撞,造成柴學文當場死亡。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原審被告胡新雪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

2017年3月29日,遼寧建平縣人民法院進行了民事判決。被告江蘇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愛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平縣葉柏壽輕逸車行連帶賠償50%約30萬元。

為何愛瑪會有連帶責任?

裁判文書網顯示,涉事車輛生產廠家也就是無錫愛瑪公司,未按該標準進行生產,該車經檢驗為機動車,而非電動單車。

該事件涉事車輛合格證載明,產品名稱為電動單車,許可證號是XK16-002-01386,執行標準是GB17761-1999《電動單車通用技術條件》。該條件第5.1.2項規定,電動單車的整車品質應不大於40kg;第6.1.3項規定,電動單車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min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於7km。然而,該送檢涉事車輛整車整備90km,超過國標電動單車不大於40km的規定,並且沒有腳踏裝置,不具備人力騎行的功能。

經葫蘆島機動車司法鑑定所鑑定認為,認定愛瑪牌TDR60Z-7(車架號為394021207028024)符合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標準,屬機動車。

也就是說,愛瑪將自家生產的“機動車”當電動單車銷售,並致人死亡。金茂律所律師對首席科創官表示,愛瑪的行為有構成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的嫌疑。

實際上,愛瑪科技在招股說明書披露的2起致人死亡、1起致殘事件,都為撤訴或者未審理結案狀態。

首席科創官發現,2013-2018年,愛瑪多款電動單車由於“電池、腳踏行駛功能、反射器、制動效能、最高車速、整車品質”等問題被全國各地市工商局抽檢不合格,屢登產品品質黑榜。

2018年,滬深交易所釋出修訂退市制度,新增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長生生物因此被強制退市。另外,披露檔案包括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欺詐發行也是退市緣由之一。而證監會是否因此對於愛瑪的上市程序按下了暫停鍵還不得而知。

不過,就營收而言,愛瑪近年來一直保持著穩健的增長態勢。

業績亮眼 ,汙染頻發

招股說明書顯示,2016-2018年,愛瑪分別實現營業收入64.44億元、77.94億元和89.9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4.49億元、2.63億元和4.28億元。2017年同比降幅為70.7%,公司解釋是主要受行業競爭加劇、上游原材料價格上漲、加大廣告宣傳投放力度及股份支付所致。

在宣傳方面,愛瑪科技一直毫不吝嗇。招股說明書顯示,2016-2018年,愛瑪的廣告及業務宣傳費分別為1.43億元,2.12億元以及2.24億元,佔總銷售費用的比例超五成。

2008年,愛瑪電動車率先簽約亞洲華語天王周杰倫作為品牌代言人,“捆綁營銷”至今。之後還請到了范冰冰、EXO等做代言,將眼光對準了90後消費群體。2017年愛瑪的明星品牌代言費為1120.8萬,較上一年增加了6925.39萬元。

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的研發費用佔比最高也只有1.67%,遠低於銷售費用佔比。愛瑪目前有9個發明專利,其中2個發明專利通過受讓取得;而創造性、技術水平要求偏低的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多達近700個。電池是愛瑪產品的靈魂所在。這也解釋了為何在研發上面,愛瑪的投入不算高。

除此之外,未持有排汙許可證即進行生產排汙是愛瑪的老毛病。

招股說明書顯示,愛瑪目前從事生產製造業務的9家企業中,天津愛瑪、愛瑪運動、廣東愛瑪、浙江能眾、廣西愛瑪5家企業未申領《排汙許可證》,浙江愛瑪仍未根據其新建已投產專案更新排汙類別。

其中3家未獲得排汙許可的子公司,均持有新投產的實際排汙專案。對此,愛瑪在招股書中表示,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部於2018年1月釋出並生效實施的《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在《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 年版)》規定的時限(2020年)前已經建成並實際排汙的排汙單位,應當在《名錄》規定時限申請排汙許可證;在《名錄》規定的時限後建成的排汙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汙之前申請排汙許可證。

儘管在排汙許可證方面,愛瑪似乎因為法律法規的空隙站住了腳,但在實際生產操作上面,汙染真實存在。

2017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天津市時曾公告,天津愛瑪科技車間晝夜生產,VOC、廢水均未達標,區環保局依法進行立案,此後愛瑪進行了整改。

此前,證監會就曾對愛瑪“是否屬於重汙染行業”進行了問詢。但在招股書中,愛瑪表示,公司主營業務為電動單車、摩托車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原則上不屬於火電、電解鋁、化工等16類重汙染行業名錄。愛瑪真的不算是重汙染行業?實際上,從環保角度看,以電池為靈魂的愛瑪,只不過轉移了汙染。

報告期內,愛瑪的主要產品所使用的電池型別主要為鉛酸蓄電池,用量佔比為九成,鋰離子佔比約一成。電池在生產和回收環節,都有著不可逆且高昂的環境成本。

愛瑪的電池主要供應商為長興天能以及超威動力,雙方合作較為緊密,合作平均長達10年之久。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顯示,天能電池以及超威動力登上了5月9日公佈的《重點排汙名錄》,在水、土壤、大氣方面有汙染記錄。

除了產品品質缺陷、營銷名不副實以外,愛瑪的管理層也曾因合夥人翻臉陷入敲詐案。

高管反目入獄

顧新劍原系江蘇天爵機車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無錫愛瑪車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天津愛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Quattroporte。

2016年,顧新劍一審被判入獄20年,不服提出上訴後,二審結果與原審判決一致。無錫愛瑪已於2014年12月登出,稅務方面的相關問題都已經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全額補繳。

經此一事後,顧新劍與張劍長達8年的合作關係,自然也以反目收場。目前,張劍為愛瑪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83.36%。

這麼來看,愛瑪無疑是帶著諸多疑難雜症闖關資本市場。

此次證監會對於愛瑪電動車的上會叫停,到底是為何,我們還不得而知。

最新評論
  • 1 #

    既然這種低速電動車需要懸掛摩托車牌照,那是否意味著。這臺是機動車,可以走機動車道?專家出來解釋一下。。我們開這種黃牌小電驢跑上馬路機動車道如何

  • 2 #

    讓電動摩托車式的機動車走人行道,與交通法不符!

  • 3 #

    電動車產能也過剩,科技含量也不高,這樣的公司不應該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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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愛瑪的明星品牌代言費為1120.8萬,較上一年增加了6925.39萬元。請稽核好了文章再發,謝謝

  • 5 #

    科技含量這麼高的高科技公司,怎麼過不了會?是老總不會交際!

  • 6 #

    按照這個邏輯,我的摩托車也可以上高速?也能進城?

  • 7 #

    愛瑪被暗算了,個人覺得國內電動車品牌都這樣生產出來的!愛瑪品質算好的了!

  • 8 #

    電動車不環保,其實質是汙染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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