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三方支付行業監管持續趨嚴,支付公司被罰金額也“屢創新高”。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便顯示,網銀線上、拉卡拉以及易寶支付等三家公司,因違反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分別遭到了監管的處罰。
在本次被罰的三家公司當中,京東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網銀線上被罰2943.26萬元,金額數目為三家被罰機構中最多。因“考拉徵信風波”深陷輿論旋渦的拉卡拉,被罰款83.87萬元。而今年此前已被央行處罰過兩次的易寶支付,此次又被國家外匯局罰款36.067萬元。
京東旗下網銀線上被罰近3千萬
創始人系奧馬電器董事長從違規事實來看,網銀線上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以及《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匯發〔2015〕7號文印發)第八條,被國家外匯局罰款2943.26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網銀線上迴應稱,該事件系2017年網銀線上因部分商戶准入環節出現疏失,造成個別外部不法商戶利用相關交易通道進行違規交易。該業務內部排查發現問題後已全部關停,商戶全部清退。
需要注意的是,網銀線上為京東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天眼查資料顯示,網銀線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6月,註冊資本為10億人民幣,法人張雱系劉強東助理。公司由京東數科的運營主體京東數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控股,於2011年5月3日首批獲央行支付業務許可證,2014年獲國家外管局頒發的跨境支付牌照。
公開資料還顯示,網銀線上的創始人,正是現任的奧馬電器董事長趙國棟。2012年,京東全資收購網銀線上,但並未披露收購價格。彼時這一舉動,被視為京東正式佈局自營第三方支付業務的訊號。
然而從目前來看,線上支付市場“雙寡頭”的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儘管網銀線上通過加強與銀聯合作、參股網聯清算等動作逐步拓展著支付佈局,但在拉動支付業務增長的同時,如何更好地合規審慎經營也是一項重要的課題。
“被罰常客”易寶支付又遭罰年內已吃下3張罰單
除去被罰近3千萬的網銀線上外,易寶支付和拉卡拉近期也因跨境支付業務違規遭到了外匯管理局的處罰。
具體來看,拉卡拉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額購付匯,被處以罰款83.87萬;易寶支付因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超限額購付匯,被處以罰款36.06萬元。兩家公司被罰均因違反了《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第九條。
根據該意見規定,支付機構參與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 除另有規定外單筆交易金額不得超過等值5萬美元。對於交易完成情況核查不充分或未按規定對相關商戶執行貨物貿易名錄企業分類管理等的支付機構,外匯局可將其單筆交易限額下調至等值1萬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被罰的易寶支付年內已被監管處罰三次。而據不完全統計,自2014年以來,易寶支付至少已經收到了9張罰單,堪稱“被罰常客”。
今年2月1日,易寶支付浙江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共罰款60萬元,並對易寶支付一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2萬元罰款。
隨後僅不到一個月時間,2月26日,易寶支付便又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營管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46.43萬元,並處以約496萬元罰款,罰沒總額合計942.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