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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YIP Events主辦,上海人工智慧技術協會、積體電路智慧財產權聯盟、德中人工智慧協會及中日人工智慧協會支援的中國人工智慧智慧財產權峰2020以“智慧財產權賦能AI產業創新” 為主題於12月10-11日在上海宏安瑞士酒店召開。吸引了270餘位人工智慧IP人參加,為海內外人工智慧智慧財產權機構及從業人員提供了高價值的資訊交流平臺。

峰會由半天的會前研討會與兩天的專題分享組成。會議主要圍繞現有制度體系下如何最大化保護人工智慧智慧財產權,企業商業秘密、著作權、資料保護與合規、專利的保護策略與挑戰、人工智慧產業標準化與專利池建設、出口管制政策與應對、開源軟體、專利運營成果轉化等前沿問題,同時就人工智慧對知識產權制度帶來的衝擊、人工智慧產業各參與主體的法律訴求、全球主要國家及地區人工智慧領域智慧財產權政策的發展進行深入討論。

12月11日上午11時許大會進行了當天的第二個小組討論,本次討論由由萬慧達智慧財產權合夥人李江先生擔任主持人,由美的集團IoT事業部的智慧財產權負責人樊思遠先生、小米公司人工智慧智慧財產權專家劉超先生、紫藤智慧財產權運營有限公司的張娜總監和商湯科技智慧財產權高階經理劉嬋女士為與談人,本次討論圍繞“智慧終端企業海外專利佈局及智慧財產權風險管理策略”話題展開。

李江先生率先就該主題提出了自己的理解。未來萬物皆終端。企業的傳統業務隨著產品迭代更替,逐漸智慧化、物聯網化。在這一過程中,企業必然面臨終端海外佈局和智慧財產權風險管理策略問題,這本質上是攻與防的配合。

一、AI時代的企業轉型——美的經驗

樊思遠先生為大家分享的是家喻戶曉的美的公司如何在AI席捲的時代成功轉型。

(一)全新挑戰

美的集團的IoT(Internet of Things)事業部的前身是成立於2013年的美的智慧家居研究院,作用定位為智慧家居的共性研究,對美的的智慧轉型來說至關重要。

曾經的美的是傳統的製造類企業,專利風險對策較為簡單。企業內部風險防控重點在於自主研發的價值高、難以被取代的核心技術,包括專利風險調查、專利規避以及與其他公司的專利交叉授權,或是佈局自己的專利武器庫與其他競爭對手實現軍事競爭格局。而非關鍵性技術會從供應商採購,以協議的方式約定供應商為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擔保,供應商再由上游供應商提供技術擔保,以分擔風險。總體而言,

智慧化的發展使得大資料、無線連線技術等跨界技術不斷引入到家居領域,形成新型的智慧家居行業。在通訊領域涉及到許多標準必要專利;蜂窩網路技術或是WIFI技術的專利權人轉向對終端直接授權專利,風險轉嫁到了終端裝置廠商,而無線通訊模組、無線通訊晶片等製造商逐漸免除了被收取專利費的風險。供應商逐漸不再為企業提供擔保,全新的遊戲規則向傳統制造業的規則發起了挑戰。

(二)衝突應對的思考路徑

要化解智慧行業規則和傳統制造業規則的衝突,需要在更加細化的問題中理清思路:

第一,專利付費的“黑匣子”。

標準必要專利推動行業發展、為知識付費已成為共識。然而,專利是由各研發廠商自行申報的,我們無從得知其專利的底層技術如何、標準必要專利是否客觀存在,以及專利權利是否完整、無瑕疵。這種不確定性引發了家居企業為專利付費的擔憂,家居企業明顯缺乏技術專業的談判籌碼。

第二,專利付費的成本與效益。

家電智慧化在家電溢價中究竟發揮了多少效用?根據目前的觀察,無線通訊和AI等技術能夠為智慧化家電產品帶來約5%以內的溢價。從成本角度,為專利支付合理對價才為企業所接受。在蜂窩網路技術確定的模式中,對價是根據廠商提供的出廠價格確定費率或統一的費率進行定價,歸根結底是以產品的整體售價推算。若企業為多項技術支付專利費,支付成本很可能超過產品本身售價、明顯超過了智慧家居的溢價率。另外,企業為專利付費的結果究竟是增加自身的競爭優勢,還是削減自身的成本優勢?

智慧家居對使用者的需求產生了多少價值也值得關注。目前,使用者購買家電的要求更多還是價格優廉、產品可靠,或者相信品牌的質量,表現出的對產品智慧化的要求尚不強烈。智慧家居的推廣應當考慮的不僅僅是廠商的積極性,還要考量使用者對智慧功能的需求程度和支付意願。

基於專利付費成本、溢價與使用者需求關係的錯綜複雜,上述計費模式如何套用、調整才能實現效率最大化是重要的議題。

從行業發展的現實角度出發,智慧家居新興產業還是需要以家居製造業掌握主要話語權,而不應當受通訊行業的規則主導。

李先生對傳統家電企業面臨的挑戰進行了補充。他認為,傳統家電企業迎來AI時代,最核心的是定價問題和溝通問題。定價問題,更多涉及的是經濟學和科學技術;溝通問題,需要的是時間。

二、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管控——小米經驗

劉超先生目前主要從事IP in house的工作,從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工作者角度分享我們如何做好風險管控。

(一)小米模式概述

小米的生態鏈模式相較於傳統企業的商業模式是十分複雜的,生態鏈產品主要就是涉及AI的智慧化家居產品,工作模式一類為自主研發製造;另一類為對外投資,將專業、精細領域的產品研發交給專業的人。第二類模式可能會引發企業的巨大風險,智慧財產權侵權也許難以發生在智慧家居產品的AI演算法上,但是,當AI的具體功能表現在了實際的產品上並投入市場時,知產侵權風險就會大幅度提高。

(二)風險最小化

雖然生態鏈產品模式有IP風險,但是在進行專利投資時,可以先行分析各個投資物件的專利,便能夠在領域內優中選優。在每個專案中企業的IP風險防控都需要抓早、抓全,專利工程師必須在立項階段就透過專利分析,把涉及到專利技術的專案內容檢索出來,得出IP上的建議並傳達至產品團隊或公司管理層。存在風險時,企業需要整合出風險評估報告以形成競爭對手和投資專利的資料畫像,並事先規劃風險應對的手段。

具體的應對手段,需要從具體的情形分類討論:如果根據分析搜尋得發現專案內容可能涉及到現有技術,那麼在發生訴訟時是否能保證立刻放棄該專利從而遮蔽風險?如果某項現有技術專利屬於領域首創,我們的產品就需要採取一些規避設計。如果規避設計無法避開侵權風險,那麼可能就要放棄立項。如果風險無法成功規避,且專案必須要完成,企業就需要留備用金提高產品成本。如果我們投資的專利企業相對於其他競爭者而言專利儲備較充足,一旦發生專利訴訟便可以與相對方相互制衡。

風險評估過程中,不可單純分析專利,還需要根據競爭企業的商業方式分析他們的訴訟進攻模式和容忍度,估算訴訟發起的可能性,瞭解其發起的是單純專利訴訟訴訟或是結合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複合型訴訟。規避企業訴訟模式也是減少風險的方法之一。

(三)專利對企業賦能的影響

規避IP風險的最好方式就是在技術上佔據領域內的絕對優勢。例如,AI與5G都是技術趨勢,小米正在做關於5G技術融合到AI的產品上的發展趨向報告,在最前沿的領域中提前進行專利佈局。

專利賦能企業必須注重專利研發的專業性。幾年前,小米進行了一項製造電飯煲的“新國貨”計劃。起初,小米以日本電飯煲特有的發熱技術為始發點進行了專利檢索,將該技術領域內最資深的、手握髮明專利數量最多的日本電飯煲發明者請來,將電飯煲技術與小米自己的IoT技術相融合,最終產出了帶有小米IoT技術的智慧電飯煲。傳統家電必然會進入技術先進化、智慧化,我們需要注重傳統技術與自己的技術融合,處於行業先佔地位,方可規避風險。

(四)風險評估制度

企業規模大,智慧財產權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隨之增加,所以企業內部需要建立和完善風險評估制度,甚至是讓每個產品都經過資訊化評估,避免風險因素的遺漏。產品都是不斷迭代的,所以多產品的風險評估也需要不斷更新升級。可以將先前分析產品或者領域的結構儲存下來,基於原始結構進行再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三、海外知產風險防控

劉嬋女士聚焦於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分享自己的經驗與看法。

海外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包括智慧財產權的專利資產佈局和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根據外企經驗,兩項工作的有序和穩定都有賴於企業內部構建完整有效的侵權風險防範的流程和制度,每一項工作都有章可循並嚴格遵循規則執行。透過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個完善的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的制度,一方面能夠讓企業所有相關人員瞭解到咱們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能讓具體的實施者和參與者瞭解到風險防範的具體操作方式。例如,商湯公司設立了公司海外產品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防範的工作指引,並且根據工作指引制定了公司產品釋出智慧財產權稽核的工作規範,對侵權風險起兜底核查的作用。

(二)競爭對手監控

企業大部分的智慧財產權風險來自於競爭對手。透過對企業所處的技術領域的海內外主要競爭對手進行定向專利監控和風險防範,不僅能夠直接降低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同時能夠間接獲取到競爭對手在海外的產品特點、專利佈局情況等。這為企業海外的市場競爭提供非常有效的支援。

(三)企業知產人才隊伍培養

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的實施,歸根結底有賴於企業內外部專業人員的執行。針對性的培養計劃,對建立一支有經驗、有效率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人才隊伍有著不可取代的意義。此外,還需要構建外部專業服務體系,特別是智慧財產權專業的代理機構、律師事務所,對企業風險防範專案的實施起到專業支援。

四、終端企業知產風險管理與海外專利佈局——紫藤經驗

我們需要思考,適用什麼樣的科學方法論,才能使得日常的專利佈局、風險排查、訴訟應對工作顯得更加順暢合理?

(一)風險識別

第二步,如果企業在海外市場佔有一定的份額,如何應對產品流通至海外時收到的律師警告函?如果積極應對,是否會招致更多警告?

第三步,關注同行的訴訟情況,瞭解權利人的訴訟歷史、訴訟風格、穩定性,判斷我們是否可能侵害權利人主張的專利權。

(二)風險分類與應對

基於風險識別,可以將風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我們需要對一級風險予以高度關注,注重與財務人員、市場人員進行有效的內部溝通,防患於未然。

其次,應對態度保持明確和積極。部分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可能擁有非常有實力的專利包,部分NPE可能對發起訴訟十分積極。類似的侵權訴訟有一個特點,即快速和解結案,要重視談判的最終條款,把握合理的費率值。當然,也有不可避免的拉鋸戰,需要與對方良性溝通,為自己爭取時間,尋求雙方利益的契合點。

(三)外部輔助

初創型企業或微小型企業,人員較少、資源有限,但需求量、工作量不小,那麼企業就必須考慮如何透過專業機構為企業進行海外佈局,利用外部資源將有限的資源投到刀刃上。而大型企業,內部分工佈局體系較健全,在企業創新產品上市前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即介入產品規劃和專利佈局方向,這是深度合作。紫藤的願景正是成為全球創新企業的IP服務商。

五、企業併購中的知產戰略

劉經理基於小米生態鏈投資策略分享了企業併購中的智慧財產權戰略經驗。小米的生態鏈投資併購過程中提倡各企業的獨立性,在擴充生態鏈規模的同時要保持企業的自由發展。如果生態鏈公司有自己獨立的智慧財產權部,有自己強大的智慧財產權儲備和管理功能,可以自己主持事務;規模小的企業在知產管理稍有欠缺,小米可以給予其一定指導和培訓。

小米於2017年與諾基亞達成交叉許可,購買了其一部分專利。出於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和企業正常商業運營的考慮,要在專利付費過程中平衡的企業成本與企業的商業運作,合理的專利費能夠推進企業國際化程序。也許我們還可以賦予專利許可更加豐富的內涵,由單向的許可轉向互利共贏,充實合作雙方的科技實力。

關於美的收購庫卡,樊經理解釋道,雙方的收購協議規定要保證庫卡的智慧財產權獨立性,所以未做智慧財產權的整合。

六、國際訴訟初探

海外訴訟成本主要以律師費用和案件和解成本組成。以美國案件為例,據統計,從應訴到開庭之前和解,僅律師費即可達到約150萬美元,和解費用需要另外計算,這導致了企業在海外佈局面臨的訴訟風險巨大。現在,為了幫助企業應對高風險的國際訴訟,出現了海外訴訟風險保險,適合於小型企業作風險應對參考。

紫藤運營公司有一個部門是許可訴訟爭議部門,每年約管理50多起訴訟案件,幫助面臨訴訟的中國企業實現與美國律師的對接,或者透過內部律師和美國律師外部合作的模式。這種內外聯動模式可以分擔企業的四方面擔憂:一是檢索,美國律師按小時計算無效檢索和分析的費用;二是證據收集,國內企業的證據收集都是在國內進行,如果美國律師到國內取證,所有的差旅費需要企業承擔;三是企業內部人員培訓,到discover階段培訓企業內部人員做充足的準備;四是許可談判支援,以專業機構的實際經驗帶領企業規避談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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