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營業稅改增值稅從2016年5月1日正式推行已經三個年頭了,建築行業內稅負到底怎樣。也就是說,建築行業這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有沒完全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
2019年3月2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釋出2019年第39號公告:將原適用16%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調整為9%,原適用6%稅率保持不變,同時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這一降低稅率和加計抵減政策,與去年增值稅降低稅率政策相比,建築業稅效果如何?根據調研選取一個營改增後已竣工決算項日,對其進行分析。
專案:某開發公司的住宅專案。該專案建築面積8.3萬平方米,2017年3月開工,2018年12月竣工,竣工決算不含稅造價12548.48萬元,為便於建立模型.將鋼材、水泥等原適用17稅率界定為高抵扣稅率,運輸、專業分包等原適用11%稅率界定為中抵扣稅率商品砼、沙石等地材原適用3%稅率界定為低抵扣稅率,經分類:
1、高抵扣成本3747.7萬元,佔不含稅造價的29.87%;
2、中抵扣成本1759.38萬元,佔不含稅造價14.02%:
3、低抵扣成本3143.14萬元.佔不含稅遣價25.05%:
以上可抵扣總成本8650.22萬元,佔不含稅造價68.93%。
經測算,在17%/11%稅制下銷項1380.3萬元,進項924.94萬元,應納稅455.40萬元,稅負3.63%;
在16%/10%稅制下,銷項1254.85萬元,進項89.86萬元,應納稅額384.98萬元,稅負3.07%;
在13%月稅制下,銷項1129.36萬元.進項739.84萬元.應納稅額339.52萬元,稅負3.10%;
由此可以看出去年降低稅率確實起到建築業減稅效果,降低稅負15.4%,而本次並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