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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罰,就是走在被罰的路上。

用這句話形容2019的信託業,一點都不為過。

11月28日,因存在“收益權投資項下”信託資金違規用於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民生信託公司收到了北京銀監局的罰單;而就在此事件的前幾天,中誠信託也受到處罰原因同樣包括:資金違規繳納或變相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以上兩件事件並不是孤立的。今年以來,隨著嚴監管和巨集觀調控的持續加碼,信託公司過去打擦邊球的做法,已經被證明越來越行不通了,這在以往是不曾有過的現象。

自20118年以來,尤其是資管新規出臺以來,信託公司就已經切實感受到了監管的認真和殘酷。不論是大而強的頭部信託公司,還是小而美的中小信託,都沒能倖免於這一場監管升級。

罰罰不休的背後,反映的是整個信託業監管生態的鉅變。

一.18年的舊故事

早在2018年,監管對信託公司的“大開罰戒”就已經開始了。資料顯示:2018年共有10家信託公司被地方銀監局處罰,合計共開出了24張罰單,罰沒金額達1495萬元;加上被央行各地分行處罰的金額,2018信託公司累計被處罰的金額高達1600萬元,其中華潤信託以610萬元的罰單錄得榜首。

重災區在哪裡

從信託被罰的領域來看,“三駕馬車(政信、房地產和證券)”受到重點監管:房地產方面主要是違規用於土地儲備貸款,二級開發資質審查不合要求;政信信託則是多次違規提供擔保函,資金監控不到位,以及證券投資類信託中結構化產品優先劣後比例超限等問題。

除了“三駕馬車”業務以外,監管在2018年嚴格貫徹了《資管新規》的精神:其他違法事宜主要來自“穿透”,即信託公司未能執行穿透原則向上識別最終投資者,未按穿透原則向下識別底層資產合規性。還有就是因違反徵信管理和反洗錢等規定被罰,趨勢一目了然。

小結

2017年監管的基調延續到2018年,信託業無論是罰款數量還是金額較2017都有較大幅度地增加。合規經營成為監管的重點和行業的共識,壞孩子更是不能一味縱容,下圖是2018信託公司出發的資訊彙總,本文不再進行展開。

二.2019趨勢依舊嚴監管依舊

5月17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2019年的整治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除銀行、保險、信託之外,本次整治工作還涉及金融資管公司、金租、財務、汽車金融和消費金融公司等其他非銀領域,整治範圍非常全面。對於市場的影響和殺傷力,非同小可。

具體到信託領域:監管對資產品質、非標資金池業務、同業業務提出了相應的要求,甚至“違背‘雙錄’要求”;“違規由第三方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產品”等經營都被納入到工作通知當中;信託業為之一顫,真的是一點都不誇張。

處罰資料

多的不說,直接上資料:已經有超20家信託公司累計吃了37張罰單,數量和金額創下了歷史新高。而房地產信託,更是其中的重災區,用“翻車”一點都不為過。而讓市場為之變色的“23號文”,對於房地產業務更是做了非常嚴格的規定:

表內外資金直接或變相用於土地出讓金融資;

未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專案提供融資;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挪用於購房;

資金通過影子銀行渠道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併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等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開發。

信託公司在開展房地產信託業務中,有因盡職管理不到位,導致信託資金用於違規收購土地、支付土地出讓價款被罰的;有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專案,不具備二級開發資質的房地產提供融資的,都成為了信託公司被罰的原因。

涉及公司數量之多,處罰金額之大,讓信託公司和從業人員都要喊疼。

帶來的變化

在嚴監管面前,合規展業已經成為了越來越多信託公司的共識和努力。除了符合條件的432專案以外,以往的股權投資+股東借款,股權投資+債權認購劣後,應收賬款等特定資產收益權等方式變相提供融資的方式,都已經被監控起來。

曾在2018年瘋狂起舞的房地產信託,在2019年偃旗息鼓,表現出來的就是房地產信託募資金額和發行數量的“雙降”局面。

目前房地產調控趨勢沒有變,針對過去信託業的種種過度擴張,政策會繼續收緊,而導致的後果就是房地產信託承壓,以及信託公司在房地產專案類的選擇上的更加慎重。在交易對手選擇上更加嚴格,以及在單個規模上限公職,以保證合規避免再次被罰。

罰罰不休,誰都難受。

三.信託公司被罰的背後迴歸本源

趨勢面前沒有人能獨善其身,從信託公司開具的罰單看的出來:與監管鼓勵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的理念相契合。

這樣的目的一方面是控制房地產,實施穩健的調控,而不是刻意打壓;另一方面則是控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風險,限制結構化產品的結構和比例,增強行業發展的透明度。信託公司在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切實服務實體經濟才是使命和“初心”所在。

負面不可小覷

信託公司頻繁接受來自監管的罰單,對公司業務的開展評級以及形象都會造成一定負面的影響。受託管理的社保基金、保險資金,企業年金以及擔任特定目的機構等開展境外理財業務的時候,對於受到處罰的信託公司會有一定的限制的。

不僅如此,被處罰的信託公司可能被定為低評級,失去一些政策和市場上的優惠,對自身影響業務開展帶來一定的影響。

自我管理

信託公司要切實加強自身管理,除了房地產業外、通道業務,資本市場等也是被罰的方向:比如證券投資業務管理不到位,結構化信託的比例超限等等,投資者的穿透識別,底層資產和違規接受三方金融機構擔保等等都是違規行為。

2019年出現了一個新的特點,就是同時對機構與涉事人員採取“雙罰制”的現象愈加頻繁。2019年至今,已有三家先後被採取“雙罰”,累計罰沒345萬。2018年,僅有一家信託公司享受此“待遇”;“雙罰制”的能夠更好地約束信託公司和從業人員,畢竟有記錄可查的。

所有這些都反映出了信託公司在開業務時,合規和制度的短板是多麼明顯,也倒逼信託公司轉型升級。罰罰不休不僅展現了監管層的決心,也讓信託公司瑟瑟發抖,走在合規的鋼絲線上,每一步走得都很艱難。

難得不是一家,大家都難!我太難了!

結束語

可以看到,信託業目前面臨的挑戰包括有效化解存量問題專案,但還沒有達到需要“重生”的程度。雖然面臨諸多罰單,以及行業風險率的上升,但始終都是一個動態發展和平衡的過程。

罰款不是目的,轉型才是根本

辯證來看,行業監管和執行模式在發展過程中逐步修正完善,趨於嚴格,市場更多的的是一個在不斷修正調整中發展壯大逐步走向成熟的過程。對於信託業的轉型升級,要有一定的包容和理解。

在發展中轉型,在轉型中矗立;在陣痛中覺醒,覺醒後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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