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名為"賈躍亭債務處理小組"的使用者釋出了《有關賈躍亭先生個人破產重組及成立債權人信託的宣告》(以下簡稱《宣告》),這則宣告一出立馬在財經界引發轟動,更多人的關注點則在於賈躍亭作為樂視創始人和實際控制人,面臨20億美元的債務,宣告破產只是為了"金蟬脫殼"。
信託宣告截圖
到底欠了多少錢,才讓賈躍亭這個曾經市值千億的樂視前老闆,不得不申請個人破產重組?
據賈躍亭債務處理小組稱:截至目前賈躍亭先生已替公司償還債務超30億美金,待償還債務總額約為36億美金,減去已凍結待處置國內資產以及可轉股的擔保債務,債務淨額約為20億美金。
而根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一則《賈躍亭等公證債權文書執行裁定書》所示:"經本院調查,被執行人名下均無銀行存款、無可處置的不動產、機動車及對外投資等。已處置被執行人賈躍亭持有的樂視網(1.690, 0.00, 0.00%)(維權)股票共計29,782,952股,處置上述股票所得案款及扣劃賈躍亭名下資金賬戶所得案款共計人民幣73,037,319.08元已發還申請執行人。現樂視網股票已暫停上市,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
這樣看來,破產似乎就是賈躍亭的唯一出路。但就像《宣告》中所說,賈躍亭完全可以選擇個人破產清算,甩掉鉅額債務還得一身輕鬆。
那麼,為何還要選擇個人破產重組呢,而且還是債務重組?
破產清算和破產重組有何區別?先來看個人破產製度的定義: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並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北京日報客戶端對個人破產製度做了更詳細地解釋:個人破產製度包括了清算和重整兩種基本程式,二者的區分在於,適用重整的個人一般有較為穩定、持續的收入來源,有能力在一段時期內償還一定比例的債務,這對債權人來說是有利的;相應的,債務人也可以獲得比清算更寬鬆的限制,可以保留住房等財產或權利。
而清算則是針對債務數目小、無財產或無收入清償既往債務的消費型債務人,以現有財產清償全部債務,將破產終結後新取得的財產與既往債務隔離開,此類債務人受到的權利限制會更多。
簡而言之,破產清算最終債務人是一無所有、"市場信用"消失殆盡,而破產重組還會存留少量的財產或權利給予債務人,從而可能東山再起!
所以對於持有受美國法律認可的FF股權,並寄希望於通過FF再次榮耀回國的賈躍亭來說,債務重組更有利於他的野心勃勃。如果賈躍亭與債權方達成一致的話,以股抵債則能完美地摘去他"老賴"的帽子,獲得自由,同時也能讓FF擺脫賈躍亭個人信用問題,為下一輪融資帶來轉機。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操作建議。如自行操作,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