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 承承
作為新疆白酒上市公司的“獨苗”,伊力特與其他區域型白酒企業一樣,2019年也面臨著增長乏力的狀況,特別是在產能利用率明顯偏低下還融資擴產,如此舉措令人不解。更為重要的是,梳理其近幾年的採、存、銷資料,還發現其中存在一定的異常。
作為新疆地區白酒上市公司的“獨苗”,伊力特與其他區域型白酒企業一樣,2019年面臨增長乏力的狀況。財報顯示,伊力特2017年、2018年營收增速還能夠在10%以上,淨利潤增速在20%以上,但進入2019年後,營收和業績增速出現大幅下滑,一季報和三季報營收增速還不到1%,半年報業績則同比下滑5.7%,這是近年來的首次下滑。
不佳的財報資料讓伊力特股價一度重挫,4月份以來,股價持續下行,截至12月6日,股價在15元附近徘徊。伊力特的經營究竟出現什麼問題,導致其今年的業績表現明顯迥於往年?
一邊銷量萎縮另一邊卻在積極擴產能
財報顯示,伊力特主要產品是白酒,近5年來,佔其總營收都在94%以上,其中高檔酒是公司的營收主力,2018年時,高檔酒貢獻佔比61%、中檔酒佔28%、低檔酒僅佔5.5%;2019年上半年,高檔酒佔比提升至73.6%。
在財報中,伊力特把自己的市場劃分為疆內和疆外。2016年以來,其疆內市場佔到總營收的70%以上,疆外市場僅佔20%左右。由此劃分可看出,伊力特是一家典型的區域型白酒企業。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疆外市場,2018年伊力特的疆內市場增速出現了大幅縮減,相比2017年的15.32%佔比下滑至2.59%。此外,雖然公司並未公佈2019年上半年以及前三季度具體的疆內疆外增速情況,但截至2019年上半年,其疆內市場業績為6.98億元,不足2018年的一半。對此,伊力特在半年報中稱,“銷售面臨著嚴峻挑戰,新疆本地市場銷售總量出現萎縮”。
相比增量空間有限的疆內市場,伊力特對疆外市場的“野心”似乎越來越大,其曾立下“軍令狀”,計劃力爭未來5年,新疆市場與疆外市場銷售佔比由目前的7∶3轉變為3∶7。然而從公司2018年披露的經銷商隊伍來看,此目標似乎“任重而道遠”,2018年,伊力特疆內經銷商數量還是佔大頭,有45家,報告期內增加了5家,而疆外經銷商數量卻只有8家,僅比上一年增加了1家。疆外市場的經銷商可選擇的品牌眾多,伊力特如何發展壯大其疆外經銷商體系,顯然是令人好奇的。此外,開拓疆外市場不僅要面臨著眾多品牌的“狼爭虎奪”,還要花費高額的宣傳推廣費用,而從伊力特財報來看,銷售費用佔營收比例確實是在逐漸走高的,2017年至2019年前三季度,佔比分別為3.7%、4.89%和6.26%。
然而有意思的是,相比宣傳推廣的花費,伊力特似乎更願意把大筆資金投入生產端。今年3月,伊力特披露了再融資預案,擬發行8.76億元可轉債,這是其上市以來的首次再融資。就此次可轉債募資目的來看,計劃用於對公司總部釀酒基地進行全面技改,形成3萬噸成品酒生產能力,此外還要將第一坊從伊寧市搬遷至可克達拉市,形成1.5萬噸成品酒的生產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在2018年年報中,伊力特曾提到自己現有產能狀況,總部生產的設計產能為3.2萬千升,實際產能為1.99萬千升;伊寧分廠設計產能為8000千升,實際產能僅為5721千升。當然,不確定的是,這裡提到的設計產能是否是已有的生產設施所能釋放的產能,若是如此,則從公司實際產能來看,在已有的生產條件下,產能並未得到完全釋放。既然如此,公司又為何要花費大筆資金去建設新的專案呢?如此異常情況,不由讓人懷疑其募集資金的必要性是否合理。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從伊力特的資產狀況來看,其貨幣資金並不少,且沒有大幅減少的情況,2017年至2019年前三季度,分別為14億元、13.46億元和17.84億元,佔總資產比例達到40%以上。可既然公司存在如此多的資金,又為何不充分利用一下自己的貨幣資金,非要發行高達8.76億元的可轉債呢?如此情況同樣讓人對其真實的資金情況感到好奇,是否真的存在哪麼多可使用的貨幣資金?
營收資料有失真之嫌
除了上述募資擴產的動機讓人質疑外,《紅週刊》記者根據財報資料核算了伊力特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的營收情況,發現這部分資料是存在一定異常的。2018年、2019年上半年,伊力特營業收入分別為21.24億元和9.4億元,若考慮到同期國內增值稅稅率變化的影響,伊力特2018年、2019年上半年含稅總營收大約為24.71億元和10.91億元。
據伊力特2018年、2019年上半年的合併現金流量表資料顯示,公司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3.32億元和11.92億元,此外,2018年、2019年上半年公司新減少預收款分別為1.6億元和4666萬元,對衝同期與現金收入相關的預收款項影響,則與2018年、2019年上半年營收相關的現金流入達到了24.92億元和12.38億元。
將這兩年的含稅營收與現金收入資料勾稽,則2018年、2019年上半年現金收入比含稅收入分別多出2124萬元和1.48億元。理論上,2018年、2019年上半年的應收款項應該分別減少2124萬元、1.48億元才合理。
然而,在這兩年的資產負債表中,伊力特的應收賬款(包含壞賬準備)、應收票據合計分別為2.81億元、1.17億元,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資料,2018年未減反增加了8697萬元,2019年上半年雖然減少了1.65億元,但與理論上應該減少的1.48億元有一定的差異,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分別相差了1.08億元和1701萬元。
考慮到伊力特財報並未披露任何應收票據背書金額,因此這一資料差異應與應收票據背書無關,可既然如此,資料出現差異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採購資料存在較大差異
除了營收方面資料存在異常外,伊力特的採購資料同樣存在疑點。
財報資料顯示,伊力特2017年和2018年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分別為3.18億元和2.93億元,佔總採購額比例為35.19%和26.59%,由此推算出這兩年的採購總額分別為9.03億元和11.04億元,若考慮到國內增值稅稅率影響,則2017年公司含稅採購約為10.56億元,2018年含稅採購約為12.84億元。
在2017年、2018年的現金流量表中,公司“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為12.55億元和11.39億元,剔除當年預付款項新增加的3766.36萬元和597.36萬元的影響之後,則與採購相關的現金支出分別達到了12.17億元和11.33億元。將含稅採購與現金支出相勾稽,可發現2017年,現金支出比含稅採購金額多出1.61億元,2018年含稅採購金額則比現金支出多了1.51億元。理論上,當年的應付款項應該相應減少或增加這些金額。
可事實上,檢視伊力特財報可發現,2017年、2018年的應付款項分別為1.54億元和2.37億元,2017年和2018年都相比上一年增加了2484.5萬元和8292.4萬元。這一結果與理論上應該新增或新減少的金額存在較大的差異。其中,2017年未減反增,存在1.86億元的資料偏差,而2018年則存在6839萬元的偏差。那麼,又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資料的偏差呢?對此疑問,是需要公司予以一定的合理解釋。
存貨資料疑點重重
除營收資料、採購資料存在疑點外,若分析伊力特的存貨資料,同樣可發現該資料也是有一定的問題的。
在財報中,伊力特披露了近幾年原材料採購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釀酒原材料和包裝材料,2017年為9.03億元,2018年為10.17億元。此外,伊力特還披露了營業成本中的材料消耗金額,2017年、2018年分別為7.71億元和8.41億元,材料成本佔營業成本比例分別為76.9%和77.65%。
將材料採購金額與營業成本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相減,2017年和2018年分別得到1.32億元和1.76億元的差額,理論上說,這部分差額應計入當期存貨變化中,即2017年、2018年存貨中的原材料應該分別新增1.32億元和1.76億元。
先不考慮這兩年存貨中原材料的新增金額如何,在2017年和2018年,伊力特的存貨價值總額分別為7.79億元和7.95億元,僅比上一年分別增加了7178.55萬元和1575.24萬元,僅這一資料就已經比原材料應新增的1.32億元和1.76億元要少得多,這本身就已顯示出其存貨相關資料的矛盾。而對此差異,就需要公司做更多解釋了,否則,公司就可能存在有更多存貨未銷,或者營業成本要比披露的資料要高的疑點。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在伊力特披露的原材料採購情況中,採購比重最高的並不是釀酒原材料,而是包裝材料,2017年和2018年分別為4.6億元和5.67億元,都超過總採購額的50%,然而在存貨中,包裝物的佔比卻非常小,且變動金額相對於採購金額來說也很小。2017年,包裝物僅新增了435萬元,2018年則減少了916萬元。這就令人產生疑問,存貨中包裝物較少,那麼存貨中其他專案中是否涵蓋了包裝材料呢?若不是的話,那是否意味著採購的包裝材料大部分已計入營業成本之中?但在2017年、2018年,營業成本中的原材料消耗額分別為7.7億元和8.4億元,而同期包裝材料的採購額為4.6億元和5.7億元,若大部分營業成本中的消耗材料為包裝材料的話,那麼意味著有60%左右的消耗材料都是包裝物,按理來說,釀酒原材料才應該是原料成本的重頭,可包裝材料卻佔了大頭,如此不合理現象是否正常,是需要公司好好解釋的。(本文已刊發於12月7日的《紅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