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一個支點,我能撬動整個地球——阿基米德
物理學中,有個專有名詞,叫"槓桿",阿基米德曾說過,一個支點,一根杆子,就能撬動另一頭,槓桿,常被人們用於股市"加槓桿"。今天,咱們就看看這一槓杆作用在稅收上的威力。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內容如下:
上市公司北京萬邦達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吉林省固體廢物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收到了稅務局補繳稅款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根據稅務核查結果顯示,吉林固廢公司於2017年9月受到吉林市環保局29,999.32元的罰款。根據稅務規定,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企業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吉林省固體廢物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退還稅務局增值稅即徵即退稅款合計13,987,800.94元,公司已完成上述稅款退繳工作,同時交納滯納金2,250,385.95元。
看完後,我想了很久,數字之大深深震撼了我。
3萬真的能夠撬動1600多萬,這種力量太可怕!這是任何一個財務人員都無法單獨承擔的事情,不用多想,這家公司的財務人員估計已經被換掉。
在這篇報道中,固然公司接受環保局行政處罰29999.32元,是因為公司在環境治理等方面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所造成的,公司財務人員極有可能不能在第一時間知道這件事情,不過這種事情發生和財務人員沒有一點關係那是說不過去。
根據財稅【2015】78號第四條明確規定,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很明顯,這個事情是有轉機的。
1萬元門檻,如果財務人員能夠在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下達之前,告知公司領導層這份處罰書會給稅務上造成巨大困擾,會為公司帶來多少的損失,領導層總不會坐視不理!定然會想辦法去積極面對。畢竟這種型別的行政處罰,行政部門是有自由裁量權的。
如果能將罰款控制在1萬元以下,那麼公司增值稅即徵即退稅收優惠就能夠正常享受。如果在確定事情沒有轉機的時候,財務部門就不再去享受這種稅收政策,那至少能夠保證225萬的滯納金不用繳納。甚至有能力的公司,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後,能夠在當年去成立另一家全資子公司,去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的稅收優惠。
然而,這個世界上沒有如果,即使有,我相信,結果還是一樣,財務人員自身職業素養的高低能直接影響一家公司,甚至於生存或毀滅。
失之毫厘謬以千里。
在財務工作中,老生常談,財務人員不能夠"吃透"國家稅收政策,帶給企業的損失是巨大的。一味地靠陳舊知識吃一輩子的年代早就一去不復返。再次提醒財務人員,在工作中,請不要輕視任何稅收政策,務必將稅收政策嚼碎吃進去,而不是朦朧美,似曾相識的感覺,這種感覺雖美,破壞力卻是極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