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在建司七十週年之際,重磅推出一款保險新品——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該保險產品可滿足客戶的子女教育需求、養老規劃需求、家庭財務管理需求,為客戶提供貼心關愛與守護。
特別生存金、年金連續多次給付。符合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合同約定,自保險合同生效年滿五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保險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中國人壽每年按保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100%給付特別生存金。自保險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中國人壽每年按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50%給付年金。
十五年滿期,即可實現保險金自主支配。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產品保險期間為十五年,滿期領取早。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即可獲得滿期保險金。中國人壽按照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客戶即可按需規劃。
組合萬能險,有效對接客戶需求。為滿足客戶多種需求,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可與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慶典版)產品進行組合投保。組合投保萬能保險後,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所給付的特別生存金、年金、滿期金均可轉入個人投保的萬能保險產品,實現按需規劃。特別生存金、年金和滿期保險金根據需求轉入組合投保的萬能保險後,客戶在應急時可啟用保單借款和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慶典版)產品的部分領取功能,解決燃眉之急。一份保單,既是保險金,也是備用金,體現了中國人壽以客戶為中心,用心思考客戶需求的產品設計思維。
舉例來說,30歲的鑫先生投保了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選擇十年交,十五年滿期,年交10萬元保險費,基本保險金額355010元。在合同生效滿五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前,鑫先生每年可領取特別生存金10萬元,最多可領取五年,最高可領取50萬元。自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合同保險期間屆滿前,鑫先生每年可領取生存金5萬元,最多可領取五年,合計領取25萬元。當鑫先生生存至合同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合同終止,鑫先生可以領取滿期保險金355010元。同時,鑫先生在合同約定期內還享有身故保障責任。此外,鑫先生還可以選擇組合投保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慶典版)保險產品,發揮保險產品組合優勢。
據了解,中國人壽在保險產品供給方面,始終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多元化產品經營策略,不斷強化資產負債管理,遵循價值導向,持續增強產品供給的有效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保險產品組合效能,以更好地滿足廣大消費者日益多樣化的保險保障需求。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利益條款》《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型)(慶典版)條款》《國壽鑫尊寶終身壽險(萬能險)(A款)條款》《國壽鑫尊寶養老年金保險(萬能險)(C款)條款》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保險基本條款》為準。特別說明:萬能保險產品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的部分是不確定的。詳情請諮詢中國人壽客戶服務熱線95519或到當地中國人壽營業網點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