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發放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以來,中國移動支付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近日釋出的支付體系執行總體情況資料顯示,2019年第三季度銀行共處理電子支付業務594.64億筆,金額612.9萬億元。其中,移動支付業務272.74億筆,金額86.11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1.05%和31.52%;非銀行支付機構處理網路支付業務1911.87億筆,金額63.99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7.01%和23.04%。
當前,眾多的移動支付平臺通過派送紅包等手段吸引客戶,激烈爭奪市場份額,不少人日常生活消費喜歡使用移動支付,為幫助讀者更好地認識這種新興的支付模式,本文就談談不少讀者感興趣的關於移動支付的7個方面的問題。
1.移動支付技術已有19年的歷史
支付可分兩大類:一類是傳統支付,如現金、匯票、支票、銀行轉賬等;另一類是電子支付,也就是付款人將款額通過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經營企業(第三方支付)提供的電子支付硬體、軟體支付給收款人。
美國是最早使用電子支付系統的國家。早在1978年美國就出臺了《資金電子支付法案》。1985年美國又增補了《統一商法典》第4A篇,詳細規定了電子支付的操作過程及流程,這些法律成為聯合國1992年簽訂的《國際貸記劃撥示範法》的藍本。1999年美國又通過了一部《統一電子交易法》,進一步規範了電子交易業務。
1994年8月11日,一顧客購買了一張英國歌手斯汀的唱片《十個佈道者的傳說》,通過網際網路完成付款,這是世界上第一筆基於網際網路的電子轉賬業務。
對銀行來說,很希望客戶儘量減少現金的使用,而電子支付,如智慧卡、非接觸卡、自動櫃員機、借方終端機、固定電話、計算機、平板電腦、手機等,這些支付工具都可以讓客戶不用從銀行提取現金就能實現日常消費支付的目的,不但給消費者帶來便利,也有利於商業銀行的貨幣創造。因為居民手裡的現金越少銀行系統留存的現金就越多,貨幣乘數就越大,貨幣供給就越多。由此可見,如果貨幣發行控制不好,電子支付很容易造成通貨膨脹。
電子支付系統非常龐雜,用移動的電子裝置實現支付就是移動支付,包括手機、平板電腦、POS機、近場支付(NFC)、條碼掃描等。
2000年12月11日,美國專利局收到了世界上第一個移動支付系統專利申請,申請文號是09/733409,該專利2002年6月13日獲得批准。可見,移動支付技術已有19年的歷史。
在電子支付系統裡,如果藉助網際網路實現轉賬,這就叫線上支付。目前,中國居民使用的用手機支付,大多屬於線上支付,因為實現支付必須有個條件,那就是網際網路要暢通,沒有網際網路就無法實現轉賬。
但國外的手機支付也包括近場支付,無需網際網路即可實現轉賬。
2.移動支付大多由第三方支付平臺實現
我們熟悉的支付途徑除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直接支付外,就是到銀行或使用銀行卡實現支付,藉助銀行在同銀行轉賬或在不同銀行間轉賬。
移動支付大都有個“第三者”,這個“第三者”就是非金融機構企業,現在一般叫它們“第三方支付平臺”。第三方支付平臺是在消費者、商家和銀行之間充當“中間人”的角色。某個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與銀行簽訂協約,接入支付網關係統,就可以與銀行交換資料,協助銀行實現轉賬。
當然,也有的銀行自己搭建支付平臺,這時就不需要“第三者”插足了。
所以,移動支付還是依賴銀行系統,沒有銀行,就無法實現移動支付。你要想用手機支付,必須用手機下載一個支付APP,繫結一張或幾張銀行卡。你在網上訂購一件商品後,開啟手機支付APP給商家付款,支付APP從你繫結的銀行卡賬戶上轉出你要支付的款額,但這筆錢不是立即付給商家,而是暫時被儲存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當你收到商品並確認無誤後,給第三方支付平臺發一個收貨支付資訊,這時,第三方支付平臺才把你的這筆貨款轉給商家。
由此可見,第三方支付對客戶網上購物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也就是說,你在規定的時間未收到貨物,或收到的貨物與商品描述的不符,你可以申請退款,這筆貨款要麼退回到你繫結的銀行卡賬戶,要麼仍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你的賬戶上,供以後消費支付使用。
但這並不是萬無一失的,如果在約定的時間你沒給第三方支付平臺發支付商家的指令,則這筆錢就自動轉給商家。假如你網上訂購了一件商品,約定是7天內收貨付款,但你7天內沒收到貨,而你忘記了退款操作,此時就認定你收到了貨,這筆款就無須你發指令自動轉給了商家,你沒見到自己買的東西,錢卻給轉走了。
如果是小額付款或者是現場消費,移動支付往往是即時轉賬。例如,你到餐館就餐或者到商店購物,把你的手機支付APP開啟,生成一個支付二維碼,店家用掃碼槍一掃你的錢立刻就轉給了商家。
3.為何那麼多企業熱衷第三方支付平臺
根據2018年的資料,中國有第三方支付平臺250家。俗話講“無利不起早”, 企業熱衷搞第三方支付平臺也是利益驅使的。那麼,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利在何處呢?
一個是手續費。為了吸引使用者,很多第三方支付平臺建立初期不收轉賬手續費,但使用者多了,使用者對該支付平臺有依賴性了,第三個支付平臺就開始收手續費了,費率一般在0.08%到0.22%之間。可不要小看這點手續費,因為轉賬筆數多,平均每筆轉賬收2毛錢的手續費,但積沙成塔,集腋成裘,1000億筆轉賬就是200億元!
再有就是沉澱資金。上文講到了,第三方支付平臺受消費者和商家委託,代理貨款收付業務,並短期保管貨款。一些支付平臺都是幾千萬幾個億的使用者,保管的貨款數額巨大,可以把這筆錢放到銀行獲得可觀的利息收入。
以上都是名正言順的合法收入。但也不排除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像共享單車企業非法挪用使用者押金那樣,把平臺上沉澱的資金自己挪作他用,最後導致無法支付。
共享單車ofo承諾1-15個工作日退還押金,但絕大多數使用者等了1年多也沒退回押金。我身邊幾個ofo使用者,2018年申請退押金,至今也沒退回來,而且也永遠退不回來了,因為押金被強制轉換成金幣。金幣有啥用?讓你到指定的網店購買高價商品,例如一種268克一袋的棗,23.9元一袋,只能用4個“金幣”,還必須現金轉賬19.9元。
如果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缺乏監管,老闆把沉澱在平臺上的錢弄走,或者強制轉換成“金幣”,那使用者也是乾瞪眼,這個損失對單個使用者而言不是很大,很多使用者不在乎,但對有數千萬甚至數億使用者的支付平臺來說,可能就是幾百億甚至幾千億元的巨資。
這就是一些企業設法擠進第三方支付行列的原因所在,裡面有巨大的利益。
4.我們常用的二維碼是1994年日本發明的
在二維碼之前,條形碼被廣泛使用。1974年6月26日上午8時零1分,在美國俄亥俄州特洛伊市的Marsh超市,一位顧客買了一包箭牌口香糖,就是通過掃描條形碼付款的。
順便說一下,條形碼的共同發明者、美國IBM工程師喬治·勞雷爾2019年12月5日去世,享年94歲。
條形碼技術採用的是線性掃描,也就是從一個方向掃描條形碼,條形碼所含資訊量不夠大,所佔面積卻很大,已不適應現代商業發展的需要。為此,人們開始研發佔用面積小而所含資訊量更大的編碼和解碼技術,二維碼便應運而生。
顧名思義,二維碼就是從縱向和橫向兩個維度掃描,它佔的面積小,但所含資訊量要比條形碼大得多。
二維碼的編碼和解碼技術有很多。1994年,日本Denso Wave公司研發出來“快速響應碼”(QR Code)用於汽車生產線上的生產跟蹤,“QR Code”已成為ISO/IEC18004標準,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現在我們使用的二維碼,大多是“QR Code”。
1995年5月15日,小安德魯·朗艾克和羅伯特·赫斯也在美國專利局申請了二維碼編碼和掃碼專利,改進了二維碼編碼和掃描解碼技術,該專利申請在1997年1月7日獲得批准。後來,該專利技術成為ISO/IEC 24778:2008標準。
5.美國“寶貝”是世界應用最廣的移動支付平臺
美國有一些世界知名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如“谷歌支付”(Google Pay)“蘋果支付”(Apple Pay)“亞馬遜支付”(Amazon Pay)等,但在世界上應用國家和地區最廣泛的當屬“寶貝”(PayPal)。2019年,“寶貝”在全球202個經濟體有2.9億活躍使用者,可用25種貨幣線上支付。“寶貝”於2017年7月登陸中國。
“寶貝”創建於1998年12月,是“納斯達克100”“標準普爾100”和“標準普爾500”的成分股。2018年,“寶貝”營業額154.5億美元,經營收入22億美元,稅後淨收入20.1億美元,淨資產153.9億美元。
“寶貝”2002年上市,股票發行價為每股13美元,共融資6100萬美元。2002年10月3日,電子商務巨頭易貝(eBay)收購了“寶貝”,收購價是每股23美元,高出發行價77%。很快,大量網購客戶選擇“寶貝”支付,易貝上70%的交易是通過“寶貝”轉賬的。
2007年,“寶貝”與萬事達信用卡公司建立支付合作關係,就在這一年,“寶貝”的年營業收入達到了18億美元。“寶貝”還上了《財富》“2008年美國500強企業”榜單,名列222名。
“寶貝”幾乎涉及了所有電子支付領域,不但可以線上支付,也可離線支付,不管有沒有網際網路,都可以實現電子轉賬。到2012年年底,“寶貝”實現支付總額1450億美元。
2015年7月18日,“寶貝”從易貝剝離出來,成為獨立的上市公司。
2018年5月17日,“寶貝”用22億美元收購了創建於2010年的瑞典移動支付平臺iZettle。
2019年11月20日,“寶貝”用40億美元收購了創建於2012年的美國電子商務服務公司Honey,這是“寶貝”迄今最大的一筆收購案。Honey是一家為消費者在網路上尋找最實惠網購商品的服務商。
6.移動支付的安全問題備受關注
一個不可爭辯的事實是,在支付領域,參與的人越多越容易出問題,風險越大。
只有買賣雙方參與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支付方式最安全,因為“不見兔子不撒鷹”,你的錢和所購商品在你的視線下完成交換,這是目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
由銀行參與的支付就存在一定的風險了,因為商家如果存心詐騙,便收到貨款不給你發貨。當然,也有犯罪分子盜竊銀行卡賬號、密碼,把錢轉走。
移動支付除了銀行外,又多了個第三方支付平臺,風險加大。移動支付的便捷也慫恿了一些犯罪,如賭博、詐騙、洗錢、行賄受賄、非法轉移資金等,因為這太方便了,拿起手機,手指一點錢就轉走了,而且貨幣轉移很難全程追蹤。
利用移動支付詐騙盜竊的案例舉不勝舉。2015年,安徽省蕪湖市警方破獲一起利用手機轉賬盜竊案。犯罪分子髮帶有網址連結的短訊息,開啟這個連結,使用者手機就被犯罪分子控制,從而轉走與手機繫結的銀行賬戶資金。
2015年,廣東省珠海市警方破獲一起利用黑客手段盜竊支付寶資金特大案件。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得大量支付寶賬號,通過掃號軟體測試支付密碼,測試成功即把支付寶使用者賬上的資金轉走。另外,還從該犯罪分子的電腦硬盤裡查出40多億條公民資訊,涉及支付寶、京東和“寶貝”等電子支付賬戶1000多萬個,初步估算這些賬戶資金總額接近10億元。
犯罪分子利用二維碼實施資金盜竊也時有發生。犯罪分子可把一個木馬程式植入二維碼,手機掃二維碼木馬自動安裝,手機裡的所有資訊被盜走,包括各種移動支付賬號、密碼以及與支付平臺繫結的銀行卡賬號、密碼。也有的犯罪分子把釣魚網站植入二維碼,掃描二維碼進入一個釣魚網站,把使用者資金騙走。
使用移動支付除了資金安全外,個人隱私同樣受到威脅。上文已提到,移動支付必須在手機上繫結銀行卡賬號,而手機與銀行卡都與身份證繫結,知道你的支付APP賬號就知道你的銀行卡賬號,知道你的身份證號碼,知道你的很多個人資訊。
2013年,浙江省杭州市警方破獲了某支付公司內部員工出賣公民資訊案件,嫌犯將20G的使用者資訊出售給電子商務公司和資料公司,這些使用者資訊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手機號碼、電子信箱、消費記錄等。
在WIFI下使用移動支付風險更大,黑客很容易侵入手機,獲得各種賬號、密碼等資訊,建議讀者儘量避免在公共WIFI下使用移動支付。
再有,第三方支付平臺自身也存在潛在的風險。上文已述,如果支付平臺像共享單車企業那樣,把沉澱在平臺上的資金挪作他用,那使用者損失就大了。據中國央行公示的資訊,在過去兩年裡,中國共登出27張第三方支付牌照。
7.為何移動支付在發展中國家受青睞
雖然移動支付系統是發達國家研發出來的,並最早在發達國家得到應用,但發達國家居民似乎對移動支付不感興趣;相反,移動支付在發展中國家卻迅猛發展,尤其是亞洲和非洲。
2019年11月13日,國際清算銀行公佈的資料顯示,2018年印度的移動支付交易量增長了55%,增速世界第一。
肯亞早在2007年3月6日就推出了移動支付服務,支付平臺是M-Pesa。“M”是英文“手機”“Mobile”的首寫字母,而“pesa”是斯瓦希里語“錢”的意思。M-Pesa目前已推廣到坦尚尼亞、南非、莫三鼻克、剛果民主共和國、迦納、賴索托、衣索比亞、埃及、阿富汗、印度、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等國家。
根據2018年世界銀行的統計,有73%的肯亞人使用移動支付,連發工資都通過移動支付轉賬。根據M-Pesa公佈的資料,肯亞在該平臺有3700萬活躍使用者(肯亞人口5000萬),每年轉賬110億次。最近,世界著名的專案管理協會(PMI)在成立50週年之際,評選出了“50年來最具影響力的50個專案”,肯亞的M-Pesa上榜並排名第9位。
移動支付之所以在發展中國家備受青睞,主要是因為發展中國家銀行系統比較薄弱,很多居民根本還沒用過支票和信用卡,這給移動支付留出了發展空間。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2016年公佈的資料,美國人均持有信用卡3.11張,而在發展中國家,人均持有信用卡的數量:巴西0.81張、土耳其0.74張、中國0.30張、墨西哥0.25張、印度0.02張。
由於移動支付減少了對銀行設施的依賴,它不需要到銀行網點,也不需要有櫃員機或終端裝置,拿著一部手機就能實現轉賬,非常適合銀行系統基礎薄弱的發展中國家。
而對發達國家而言,他們的銀行系統相當發達,各銀行融合也非常好,商家只要一個VISA外掛,就能實現所有銀行的網上轉賬支付業務,居民隨便拿一張信用卡隨身攜帶,就可以應付日常消費付款,甚至連乘用共享單車也用信用卡支付,非常便捷,這就導致他們缺乏了用移動支付的動機。因為掏出手機,開啟支付APP,選擇幾個操作,還不如直接用信用卡方便。再加上移動支付存在的風險要比信用卡支付大得多,發達國家的多數居民對移動支付並不感興趣,認為它是多此一舉。
再有,發達國家公民有很強的個人隱私保護意識,一些知名網站洩露使用者資訊的案件時有發生,他們也擔心第三方支付平臺盜用或洩露個人資訊。不能保證每個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是守法的,也不能保證支付機構的每個員工都是守法的,已經有知名第三方支付平臺員工倒賣使用者資訊的案例,把使用者資訊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手機號碼、電子信箱、消費記錄等賣給了其他公司,如果賣給不法分子,後果不堪設想。
從監管角度來講,由於移動支付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這就遮蔽了銀行清算系統,支付交易的真實性和透明度難以保證,讓監管更加困難,這就很容易給各種犯罪可乘之機。為此,發達國家未雨綢繆,有嚴密的法律規範移動支付業務,進入門檻較高。
美國哈佛大學的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把移動支付稱作是“創造性破壞”,認為它不可避免地會動搖現有的經濟秩序。我們不能只看到移動支付的便利,也要充分評估它的負面作用,預測各種風險,完善監管制度,堵塞各種漏洞,防止它誘導犯罪,侵犯使用者利益,破壞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