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月份,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關於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主要是檔案,包括財稅2019 13號檔案,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4號公告和5號公告,其中4號公告是專門針對增值稅免稅政策做的規定,而5號公告是針對相關的稅費所做的一些規定。
小微企業的界定現在說到增值稅的免稅政策,包括附加稅費的免稅政策、減免政策,它主要針對的都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在檔案中明確規定指的是小規模納稅人,比如,在檔案中有這樣一句話"對於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這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中叫小型微利企業是不一樣的。
按照以往國家稅務總局對小規模納稅人的解釋,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自然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也就是說,只要是銷售額小於500萬的,沒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都算小規模納稅人。
這對一些臨界點企業影響特別大, 是2018年把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原來的工業和商業50萬80萬提高到500萬。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去年出臺了一個優惠政策:原來按照50萬80萬標準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申請變回小規模納稅人。
2019年出了新政策之後,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增值稅,對有些企業影響比較大,今年又給了這些企業一次機會, 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還有機會再轉成小規模納稅人,因為只有小規模納稅人才能享受這一次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怎麼使用? 國務院4號公告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的免徵增值稅。這句話是這次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核心。這裡的銷售額,包括企業所有的銷售額。
1、免稅銷售額的計算
例1,2019年1月銷售貨物4萬,提供服務3萬,銷售不動產2萬,合計9萬,1月份沒有超過10萬免增值稅。但是,一般的企業銷售不動產不是正常的經營活動,是偶爾發生的一筆業務。
所以對於不動產的銷售,這次也有特殊的規定: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但是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未超過10萬的, 取得的銷售額是免徵增值稅的。
例2,2019年1月銷售貨物4萬,提供服務3萬,銷售不動產10萬,企業全部的銷售額是17萬,超過了月銷售額10萬免稅的界限,但是把銷售不動產10萬去掉, 其他的銷售不超過10萬,這種情況下,可以享受免稅。
銷售不動產的部分,按平時正常情況交稅。
另外,這次營改增之後,有些企業的增值稅是按差額納稅的,比如,施工企業簡易計稅專案就存在差額納稅的問題,這次免稅政策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徵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的政策。
例3,2019年1月,某建築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建築服務收入20萬,是小規模納稅人,所有的專案都是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同時向其他建築企業支付分包款12萬,差額徵稅減去分包款後是8萬,低於免稅的10萬,企業1月份免增值稅。
2、申報期的選擇
企業按月納稅,還是按季度納稅,企業可以自己選擇。一旦選擇之後,一年之內是不能變的,這是在這次的檔案中明確規定的,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一個月或者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
企業選擇什麼樣的申報期合算,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預測。
例4, 某小規模納稅人, 2019年1月到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5萬,11萬,22萬,企業如果選擇按月申報納稅,只有1月份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如果選擇按季度申報納稅,整個季度都是免稅的。
例5,2019年1~3月份,另外一個企業,銷售額分別是8萬,11萬和12萬,如果選擇按月納稅, 1月份可以享受免稅,2月份和3月份是不能享受免稅的,但是如果選擇按季度納稅, 整個一季度都不能享受免稅。
3、免稅銷售額特殊規定
另外,這次對於免稅銷售額的計算,還有一個特殊規定, 自然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 一次性取得三年租金收入,按規定可以把這個租金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平均分攤之後,如果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可以免徵增值稅。
4、預繳增值稅環節涉及到的免稅問題
在預繳的情況下,免稅政策怎麼享受? 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預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 無需預繳增值稅款。比如,施工企業要在異地施工,在當地預繳增值稅,某個月的銷售額不超過10萬,這個月就是免稅的,這不是按專案是按月算。
檔案規定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如果1月1日日前有些單位已經預繳稅款,到月底發現銷售額不夠10萬,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另外,在銷售不動產的環節,也會涉及到預繳稅金的問題,按檔案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 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不用預繳增值稅。
另外,如果是自然人,這個情況就比較特殊。在營改增檔案裡規定,自然人(其他個人)偶然發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應當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實行按次納稅。
所以按次納稅就沒辦法用這次的政策,因為這次的政策都是按期納稅的。
自然人銷售不動產要按照原來營改增檔案的規定,銷售住房滿兩年,符合免稅條件可以繼續享受免稅。自然人銷售不動產(銷售住房),各地的免稅政策不完全一樣。
5、實行減免稅政策,發票怎麼開?
發票的有關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如果發票收不回來,或者對方不配合,就沒辦法開紅字發票,就得交稅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例6,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或者是季度沒超過30萬的,但當期因代開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稅款的,可以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另外,已經使用了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的稅控裝置開具發票。
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要計算繳納增值稅,這個要特別注意。
企業月銷售額或者季度銷售額沒有超過10萬或者30萬,本來可以享受免稅的,但是有些時候客戶要求必須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我們給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得交稅。
比如,這個月的銷售額有8萬, 其中有5萬元,客戶讓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這5萬元就不能免稅,要 按3%計算繳納增值稅,另外3萬元假客戶沒有要求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享受免稅。
6、附加稅免稅政策
在這次檔案中對於小規模納稅人還規定了附加稅費的減免政策,按規定附加稅費的減免政策,由各省一級稅務機關做出規定,按規定可以對小規模納稅人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這個減免稅的措施要看當地稅務機關的意見。
如果一個小規模納稅人變成了一般納稅人,就不能再享受這個優惠政策了,所以,附加稅費的減稅政策主要針對的是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