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被稱為“工業黃金”,是兵家必爭的能源,對經濟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影響。石油價格的漲跌,自工業時代以來,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因為它關乎生活和生產成本。
表面上看,國際石油價格的決定權在產油大國的手中,他們可以通過調節產量來影響供給,從而決定價格走勢。
但是,美國路透社卻給出了不同的觀點,其最新的專欄文章中認為中國和印度才是真正可以決定石油價格的國家,原因在於這兩個國家的需求地位。
根據Oilprice.com的統計資料,全球最大的10個石油消費國消耗的石油佔據了全球石油產量的50%以上,同時對石油開採增長的需求帶動效應也達到了50%以上。其中排名前兩位的中國和印度,石油消費量佔到了全球石油消費總量的20%左右。
他們同時還引用了BP資料:2018年,中國平均每日石油消費量為1350萬桶/日,印度為510萬桶/日;近十年,中國石油需求年均增長率為5.5%,印度石油需求年均增長率為5.1%,而美國的石油需求年均增長僅為0.5%。
當然,這篇文章最重要的觀點論據在於中國的石油進口量接近其消費量的70%,印度的石油進口量佔消費量的比例超過80%,由此得出的結論是中國和印度對全球石油貿易在需求端的影響力遠遠超過其他國家,這是一種強大的議價權。
對於這一觀點,筆者並不完全認同。
其中最大的點在於這篇文章將美國排除在了研究統計的範圍之外,有硬帶節奏的嫌疑。眾所周知,美國才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費國,其每天的石油消耗量將近2000萬桶,超過中國和印度的總和。就算是從需求的角度而言,美國的所佔的帶動效應也更大。
另外在沒有找到可以普遍代替石油的能源之前,供給對於價格的影響力肯定大於需求。原因很簡單,這是賣方市場,石油供給大國依然在市場中擁有主動權,這就是為什麼像伊朗、俄羅斯和委內瑞拉儘管受到重重圍堵,卻依然不缺客戶。
就以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說,供給方在市場擁有的權力更像定價權,資本市場(債券、股市和期貨)關注的重點在他們身上,需求方只是作為他們行使定價權時的參考因素之一。
不過,這種觀點也有一定的道理。
儘管定價權在產油大國的手中,但是不是在某一個國家的手中,而是相對分散,在儲量、產量和出口上各佔千秋,眾多的產油大國因為其自身的利益很難在價格的協調上達成一致。就算是歐佩克這樣的產油國聯盟,每經重要決定時,也是分歧不斷。
舉個例子:前段時間,歐佩克一些成員國提議調低石油產量,控制石油供給,但是沙特卻旗幟鮮明表示反對,原因是該國最大的石油公司沙特阿美正在上市的關鍵時期,這樣做會影響到他們的融資。
不管怎麼說,這些因素會導致供給方在市場上的作用力降低,正所謂此消彼長,需求方在石油進口上的地位就會得到增強。
作為全球人口最多的兩個國家,中國和印度的能源需求規模巨大理所應當,這些巨大的需求可能進口的議價權上有些許優勢,但是尚未達到可以決定的地位。
除非到了這麼一天:有新的能源可以代替石油,但由於技術和規模限制,未完全普及,需要石油成為第二選擇去補充。這個時候,像中國和印度這種“大客戶”對於依賴石油出口的產油國而言,就會變得尤其重要,決定價格的權力天平也會慢慢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