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吧開業半年面臨拆遷民生調查
“我們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懷揣夢想,來到長沙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創業,多方籌集資金,創辦了‘不山不市音樂餐吧’。結果合同簽了還不到一年,餐吧就面臨拆除,我們無力解決……”11月22日,記者收到4位大學生創業者發來的求助信。
2018年5月17日,大學生創業者羅豔波與長沙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老師吳偉榮簽訂門面租賃合同,租期4年。吳偉榮將其位於長沙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蘭電駕校內味來歡聚餐廳和曼林超市,出租給羅豔波用於餐廳營業。吳偉榮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2018年8月22日,羅豔波根據吳偉榮提供的合同(長沙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與長沙蘭電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簽訂的合作辦學協議書)及《長沙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資料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
合同中約定辦學時間為5年,從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許可證顯示該房產為“湖南省電力公司中心培訓部”。2018年10月11日,不山不市音樂餐吧正式營業。
“因駕校在電力學院校園裡面,水電等都是學院提供,各方面都有保障。我們也了解到在我們之前曾經是‘蘭天食府’‘味來’在這裡經營餐飲。另外,根據吳偉榮提供的許可證,房產是湖南省電力公司中心培訓部,我們才選擇在電力學院創業。”羅豔波說。
大學生創業者鄒佳說:“今年3月,吳偉榮口頭告訴我們所租賃門面即將拆遷,但具體日期不完全確定,要我們做好拆遷的思想準備,餐廳暫繼續經營。”
停業協商 創業者面臨百萬損失“我們都是來自邵陽貧困山區的大學生,當初為了創業,我們幾個多方籌藉資金,其中大部分都是親戚朋友的借款及銀行的貸款。該店自創立以來得到了學院各方面的關懷,生意一直紅紅火火,我們一直很感謝學院!”鄒佳說,“我們一共投資了400多萬,現在餐吧開業一年,不僅讓我們血本無歸,更是面臨36位員工的40萬元工資無法解決,供應商貨款50多萬元,原裝修工資及材料款40萬元都沒有著落。”
不山不市餐吧收銀員張晒紅說:“2019年8月17日至20日,學院因租賃方摩拜駕校阻工,對整個蘭電駕校範圍強行斷水斷電。客人正吃著飯,突然停電,客人都走了,我們也不好意思收錢,這樣陸續出現了幾次,後面顧客就不怎麼上門了。4位創業老闆沒收到錢發不出工資,我還有4萬多元沒拿到,快要過年了,現在工作也不好找,只想早點拿到錢好回家過年。”
“2019年10月23日,我們正式接到學院專案組通知,學院將於2019年10月26日對我們採取斷水斷電,經過商議,餐吧暫停營業,全體員工等候通知。”羅豔波說。
大學生創業者石毅的父親石林書說:“12月2日,學院下了通知,限於12月6日24時前拆除學院西南地塊臨時建築及設施裝置。學院逼著拆遷,供應商、員工天天來店裡催我們。多次找吳偉榮老師協商處理都沒個結果,後面就找不到人了。沒辦法,我們只有找到學院去,希望學院出面解決。”
多方協商後達成和解12月4日,記者前往長沙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相關負責人方院長說:“吳偉榮因違反學院職工規定,已經被學院停職。對於4位創業者的情況表示非常同情,但是學院也是無辜的。租賃合同是由吳偉榮個人與你們簽約,最終還是由吳偉榮跟你們協商。
方院長向記者出示了電力學院針對專案施工問題的《情況通報》檔案,檔案顯示:電力學院西南地塊專案施工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根據電力學院與蘭電駕校簽訂的《合作辦學協議書》,最近合作時間為1年,2019年8月31日合作到期,並於2019年3月8日向蘭電駕校釋出了告知函,要求其2019年6月8日前辦理好搬離退場手續。蘭電駕校私自違反與電力學院的協議約定,在我院不知道的情況下,將我院西南地塊場地以蘭電駕校或駕校實際控制人本人名義轉租給第三方,轉租時間1至5年不等……
專案部總設計師雷先生說:“專案部一直在協調處理餐吧拆遷的事情,我還跟小羅(羅豔波)說去做資產評估,因為費用問題,拖了一兩個月,還是我們學院出的費用找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現在評估工作也基本完成了,後續就是雙方賠償金額的協商。”
通過學院工作人員的聯絡,吳偉榮出面後說道:“我一直在協商處理這個事情,現在學院要開除我,店家也怪我,我的損失是最大的,我也是到處借的錢建的房子。我很同情他們,他們大學生創業不容易,事情發生後我第一時間就跟李院長彙報。同時,我也告訴他們,要他們去找李院長來協調處理這個矛盾。賠償的事情可以走法律程式,現在等評估公司評估出來,是多少就是多少,這些東西我都認,到時候找律師協商處理,或者找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司法所等第三方出面協商,論證的結果我都同意。”
對於合同簽定時限的問題,吳偉榮說:“最初我跟學院籤的合同是5年,後面都是續簽,合同上面寫得很清楚,在沒有其它建設的情況下,可以續簽,我們年年續簽,已經連續簽了五六年。之前有開過幾家餐廳,合同都是一次籤幾年,這個大家都知道。我跟羅豔波籤合同的時候是去年5月份,學院不知道我們籤合同的事,我跟學院續簽合同是去年11月份。
針對合同時限問題,方院長說:“合同租賃情況屬實,該專案是今年規劃的,是客觀原因,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轄區派出所民警表示:“學院的專案馬上要啟動了,拆遷問題,不能單方面走法律途徑,拆遷事宜迫在眉睫,找個時間,吳偉榮、院方代表、幾位創業者協商處理好,吳偉榮和餐吧的損失都最小化。”
“為儘快處理解決,院方會督促雙方在兩日內協商,雙方都拿出誠意來談,12月5日內給出一個結果。學院方也會公平客觀,不偏袒哪一方。”方院長說。
12月11日,鄒佳告訴記者:“通過這幾天的協商處理,各方於10日達成一致意見。由學院墊付246萬元給他們,並在約定時間內付款。他們正在處理餐吧內資產,等款項到位,專案部就來拆除門店。”
律師說法籤租房合同要看清條款記者就此採訪了律師,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莫欽律師表示,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如果租戶沒有和房東就此方面內容作出約定或約定無效,要想獲得相關賠償,必須有證據表明其承租過程中實際產生的損失額數是多少,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重大設施裝置補償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方面,以及這些損失與本次拆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否則,即使向法院起訴,也難以得到支援。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剛畢業的大學生,簽訂租房合同一定要落實各項條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