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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增值稅稅率由16%、10%的稅率降到13%和9%,保持6%一檔稅率不變,這次稅率下調主要針對的是製造業企業,‍‍製造業和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目前是國家要重點扶持的‍‍的行業。

‍‍‍‍ ‍‍在製造業稅率變成13%後,‍‍服務業進項稅‍‍大幅度減少,針對這種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通過增值稅進項稅加計10%15%抵扣來增加服務行業進項稅。

增加稅收抵扣的例子很多,比如,‍‍服務業企業‍‍買了一臺裝置花113萬, ‍‍其中100萬是買價,13萬是進項稅額,‍‍如果按照13萬做進項稅額抵扣,‍‍相比原來按16%做抵扣,‍‍服務業企業的進項稅額就少了。要保證進項稅額不減少,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拿到13%的進項稅額‍‍允許‍‍按16%做抵扣,這樣可以使這些企業‍‍稅負‍‍只減不增。

‍一、 稅率 ‍‍下調‍‍對建築業的影響‍‍

‍‍在一般計稅的情況下,增值稅是用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來計算的,建築業的稅率從10%降到9%。那麼工程造價也‍‍是按照不含稅的造價,‍‍加上9%的增值稅計算, ‍‍雖然在算銷項稅額時下降了一個百分點,‍‍但‍‍業主支付稅錢‍‍也是按9%支付的。‍‍

我們在採購的時候呢,‍‍可能會有兩種情況:

假設1:供應商調整"稅錢"

假設2:供應商價稅合計數不變

‍‍第1種情況企業大多數情況下會遇到,比如,原來‍‍買100萬的材料,如果要發票16%的發票,‍‍企業要支付‍‍116萬,‍‍其中有16萬‍‍進項稅額,‍‍100萬是買價。稅率下調之後‍‍供應商相應的稅錢下調,這對企業的‍‍利潤影響是不大。比如,原來銷項稅額是20萬,‍‍進項稅額是16萬,‍‍20萬減16萬‍,企業要交4萬元的增值稅,‍‍稅率下調後企業的銷項稅額是18萬,‍‍進項稅額是13萬,‍‍18-13,要交5萬元的增值稅。

‍‍有些供應商很強勢就會出現第2種情況,按上例,‍‍原來稅率沒有下調時需要支付116萬,‍‍稅率下調之後,供應商價稅合計數仍然是116萬,‍‍然後給購買方開13%的發票,‍‍這個情況對企業就很不利,成本會增加。

如果從單純‍‍交給稅務局的稅款上看,企業‍‍好像稅負增加了,‍‍但實際上對利潤的影響並不大。從上述例子看出,‍‍ ‍‍由於交增值稅多了, ‍‍交的附加稅費會稍微多一點,對利潤會產生影響,但影響不大。增值稅是價外稅,不用過多關注增值稅稅負,而應該關注利潤。這次減稅,‍‍國家確實少收稅了,但是,消費者受到的好處是最多的。‍‍

‍‍二、採購比價

‍‍稅率下調後,供應商給購買方開專票、普票或者不開發票,應該按什麼標準支付價款對企業有利,成本最低,這是企業最關心的核心點。

採購比價的含義:如果我們支付100元(價稅合計數)拿到13%的專票,和支付90.24元拿到3%的專票,成本和利潤是一樣的‍‍。‍‍

‍‍採用第2種方案給稅務局交的稅比較多,而利潤和取得16%的發票是一樣的,這樣,有可能第2個方案是兩全其美的方案。

第3種文案,如果我們在採購環節‍‍取得普通發票,對方的價格應該打折到‍‍87.35元才是合算的。

甚至,我們在採購環節‍‍拿不到發票‍‍也行, ‍‍只不過企業沒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稅前要做調整,‍‍但是,‍‍如果供應商能給我們打‍‍65.51折,‍‍那麼,這種情況 和支付100元取得13%的專票成本、利潤是一樣的。

9%的採購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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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總包方把一項工程分包出去,‍‍第1個方案是分包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包商給總包方開9%的發票,總包方支付100萬的工程款(價稅合計數)。那麼這種情況下,‍‍總包方把同樣的工程分包給一個小規模納稅人開3%的發票,支付‍‍93.93萬元的工程款,成本、利潤和‍‍第1個方案是一樣的。

‍‍總的來說,通過這2張表我們應該改變觀點,‍‍企業最重要的目標是利潤,‍‍要看‍‍利潤的變化,而不要看‍‍增值稅的變化,‍‍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主要是通過‍‍附加稅費影響成本費用。換句話說,如果國家不收附加稅費,增值稅率的下調上漲,‍‍對企業的利潤沒有太大的影響。‍‍

我們還是要樹立一個觀念,‍‍在工作中,要把注意力轉移到成本和利潤上,在採購活動中通過採購決策選擇供應商使成本最低。

採購決策簡易公式:

取得專票實際採購成本=金額-稅額*附加稅率之和(一般是12%)

取得普票實際採購成本=發票價稅合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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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們在‍‍買材料的時候有三個供應商,‍‍開的發票都不一樣,有開普票的有開專票的,有開3%的發票和13%的發票的,‍‍ ‍‍那麼我們怎麼決策?

‍‍如果材料的品質規格都完全一樣,就看誰的成本低。

‍‍三、新稅率下納稅義務時間怎麼判斷?

‍‍實際工作中,我們一般在開發票時產生納稅義務。

‍‍其實,對於交稅開發票的時間(納稅義務時間)有專門的規定。按照稅法檔案規定:‍‍不管有沒有收到錢,‍‍到了納稅義務時間就應該給客戶開發票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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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納稅義務時間有兩個條件:1、發生了應稅行為,‍‍2、收取了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這2個條件是什麼意思?

1、 ‍‍發生了一次性行為,‍‍比如,施工企業‍‍發生應稅行為不是在工地上幹活了,就發生了應稅行為,而是企業給對方提供建築服務,對方認可了,才叫發生應稅行為。

2、 ‍‍假如業主確認工程量後10天內付款。‍‍那麼,‍‍到了第10天‍‍不管業主給不給錢,‍‍都到了納稅義務時間。

四、納稅義務時間‍‍和發票開具以及納稅申報之間的關係

‍‍一般有三種情況:

1、 ‍‍當月發生了納稅義務,‍‍當月開具發票,‍‍次月‍‍申報期申報納稅。‍‍

2、 當月發生納稅義務,‍‍次月申報期申報納稅,‍‍以後期間開具發票。

3、 當月開具發票,當月發生納稅義務,次月申報期申報納稅。

第1種情況是最標準的。工作中也會出現第2種情況,有些時候發生了納稅義務先繳納了稅款,客戶暫時不要發票,‍‍晚幾個月才開發票。比如。今年3月份發生了納稅義務,‍‍4月初 ‍‍按照10%申報納稅了,但是,‍‍業主要施工方7月份給他開發票,那麼,‍‍7月份補開3月份的發票,‍‍就按已繳稅時對應的稅率‍‍補開發票。

‍‍ 第3種情況也屬於一種不正常的情況,‍‍在這次稅率改革的時候,施工方還沒幹活,‍‍有些業主要求施工方提前開發票。按稅法規定,‍‍先開發票就產生了納稅義務了,‍‍如果‍‍現在按10%開發票,就得按10%交稅。那麼,這些工程將來完工之後,就不能按9%的稅率開具發票。

五、稅率調整期間的銷售業務

例1、 假設‍‍5月1日稅率下調,‍‍某專案已經結算工程價款‍‍5500萬(含稅),此部分應該是按照10%計算納稅和開具發票(不論何時開票);剩餘5500萬元 (含稅)將於‍‍5月1日後施工並結算,若不提前開發票,只能按9%繳稅開票。

理論上,剩餘5500萬元對應交易金額核減50萬元稅額。若提前開票,需對比提前收款資金收益和附加稅費成本!

‍‍已結算5500萬的工程,已發生納稅義務,因此,‍‍不管是在‍‍5月1日之前開發票,還是之後補開發票,‍‍都是按稅率調整前稅率10%交稅。

‍‍剩餘的5500萬元‍‍工程‍‍將於5月1日以後施工‍‍並結算,‍‍這種情況下,‍‍只要施工方‍‍不給業主提前開發票, ‍‍那麼稅率按調整後的9%交稅。

‍‍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 ‍‍假如說5月1日以後完成的5500萬‍‍正常結算,按9%給業主開發票,‍‍有可能‍‍業主會要求這5500萬‍‍核減‍‍50萬的稅額,‍‍因為5500萬的造價‍‍裡有500萬是增值稅,原來是按10%給算的,‍‍現在變成9%就只有450萬了。從理論上來說,‍‍施工不吃虧,這是合理的。

‍‍但是在實際操作的時候可以和業主討價還價,‍‍有些業主可能也不計較這50萬,就不要了,‍‍還按5500萬結算。

‍‍有些業主‍‍對於5月1日後結算的工程5500萬,造價不變,但是要施工方提前開發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提前開發票?

‍‍如果施工方有選擇的餘地,‍‍要算一下提前收款‍‍資金收益‍‍和‍‍附加稅費的成本。

如果提前開發票,‍‍ ‍‍一般要提前支付工程款付。施工方要算一下,提前拿到資金能拿到多少利息,‍‍再算一下‍‍按10%算銷項稅額,‍‍比9% ‍‍要多交多少增值稅,‍‍乘以附加稅率就是提前開發票的成本,‍‍算一下資金利息‍‍夠不夠。

‍‍ ‍‍還有一種情況,有可能業主讓提前開發票,‍‍卻不提前支付資金,那麼就沒有資金收益。‍‍ ‍‍所以施工方要考慮要不要能不能提前開發票。

‍‍有些業主都比較強勢,施工方沒有選擇餘地,即使吃虧,也得提前開發票,那就沒有籌劃的意義了。

任何的籌劃都是‍‍有選擇方案的,才能籌劃,要是沒有沒有可選的方案,那就只能走一條路。

六、採購合同應該怎麼籤

籤採購合同時一定要價稅分離,如果稅率有變動,‍‍跟供應商討價還價的時候,才有協調的空間;‍‍如果採購合同裡的金額只有一個價稅合計數,‍‍稅率下調時讓‍‍供應商核減,他就不願意。

由於中國增值稅稅制還要不斷改革,建議在合同中要有一些‍‍涉及到稅率調整的條款, ‍‍合同中要約定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稅制發生變化,‍‍ ‍‍要根據新稅率計算有關稅額等類似的條款。這樣,才‍‍能夠讓的合同相關金額隨著稅制的變化‍‍而相應的做出調整,‍‍才能以一個公平的價格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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