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9-12-18
各會員單位:
中國證監會(證監函〔2019〕452號)已正式批准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為確保股指期權平穩上市執行,現將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時間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自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月份和掛盤基準價
滬深300股指期權首批上市合約月份為2020年2月(IO200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IO2012)。
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結合滬深300股指期權做市商報價等因素確定,並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佈。
三、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限價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20手。
四、交易保證金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保證金調整係數為10%,最低保障係數為0.5。
五、持倉限額
同一客戶某一月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5000手(在不同會員處持倉合併計算)。
六、相關費用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手續費標準為每手15元,行權(履約)手續費標準為每手2元。交易所暫不收取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申報費。
七、做市商
滬深300股指期權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9:30-15:00,通過會員向交易所申請雙向期權持倉自動對衝平倉,自動對衝平倉暫不收取手續費,申請後持續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時間申請取消自動對衝平倉。做市商所有月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60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20000手。交易所將加強做市商梯隊建設和精細化管理。
八、詢價限制
客戶對同一期權合約的詢價時間間隔不得小於60秒。
期權合約最優買賣報價價差小於等於下表價差時,不得詢價。
九、交易限額
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初期實施交易限額制度。自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3月20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手。自2020年3月的第4個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6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
深度虛值合約是指同一月份合約中,行權價格高於上一交易日合約標的指數收盤價的第十個及以上的看漲期權合約和行權價格低於上一交易日合約標的指數收盤價的第十個及以下的看跌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是指客戶某一交易日某一品種、某一月份合約或某一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賬戶組開倉數量合併計算,其標準與單個客戶相同。客戶單日在多個合約上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按照一次認定。
客戶第一次出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交易所將對其採取限制開倉5個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現,交易所將對其採取限制開倉10個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現,交易所將對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本通知規定的具體標準、實施時間、相關措施等進行調整。
請各會員單位認真做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上市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控制市場風險,確保股指期權平穩推出和穩步執行。
特此通知。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