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輕信“小道訊息” 同一案件不必多次報案
作為深圳市中心城區和金融大區,福田區承擔著較大的金融行業負面外溢風險。為了進一步落實福田區網際網路金融涉穩風險處置化解工作部署,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等新興金融業態,遏制涉眾型金融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即日起,福田區委政法委聯手權威部門,在深圳特區報開設“福田涉眾金融風險防範小課堂”專欄,為您解讀涉眾金融風險防範的相關法律知識。敬請垂注。
如果你投資的P2P平臺不幸“踩雷”了怎麼辦?投資的P2P平臺“跑路”了怎麼辦?本期“福田涉眾金融風險防範小課堂”一一為您解答。
●同一案件不用多次報案
問:投資的P2P平臺踩雷了,怎麼辦?
答:對於總部在本地的報案:
你可以簡單書寫一份事情經過的陳述和證明自己投資的合同、打款記錄、銀行轉賬流水等記錄,到這個平臺運營總部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區縣經偵支(大)隊報案。
如果你已經了解到,有很多人去報案過了,並且公安機關已經受理案件了,你就暫時不用去了,原因是:一個案件不用多次報案,報案就是為了讓公安機關知道這個事情,如果已經受理了就不用再跑過去了,將來公安機關會聯絡你取證的。
這時候對辦案機關來說,最要緊的事情是開展初步核查,確定案件性質,做出立案決定,時間異常緊迫,因為只有立案後才能採取強制措施和查封保全財產。
有些案件比較重大,情況複雜,辦案機關不一定能夠馬上確定案件性質,這時候不要著急,要給辦案機關必要的核查時間。
對於總部在異地的報案:
如果你投資的平臺總部不在你所居住的地方,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機關了解情況或報警,一般情況下你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會登記資訊,但是無法受理立案。
因為這種跨區域的案件是要按照“三統兩分”的原則,由總部所在地牽頭主辦的,總部所在地尚未定性和立案,分部所在地是很難對案件全貌認識清楚的,也就無法做出立案決定。
如果總部所在地已經有群眾在報案了,你也不用奔波到總部所在地去報案,過一段時間,總部所在地公安機關會發布協查的,這時候你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會聯絡你取證的。
●不要相信“小道訊息”
問:立案後為何不能及時釋出相關案件最新資訊?
答:案件偵辦後,很多投資人很想了解案件的進展,追贓的比例,資金能償還多少,能不能先行返還一部分……這些心情都可以理解,但是,公安機關偵查中,可釋出的資訊並不多,一般就是案件偵辦節點,其他資訊因為偵查保密的要求,不便釋出。
投資群體人員間的一些“小道訊息”以及非官方媒體散佈的相關訊息,千萬不可相信,更不應相互傳播。因為這當中的投資群體利益紛繁複雜,相信主辦機關一定會秉公處理;同時,不少案發事實表明,當中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也會通過故意歪曲事實或滋事生非,達到一己之利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絕不可相信那些搬弄是非的謠言,更不應搞所謂的“抱團維權”,既影響精力與秩序,也給受理調查或偵查工作添亂。
至於資產返還的比例和時間,需要全案訴訟終結以後才能開始,也就是說終審判決以後,才能返還。提前返還,不符合法定程式。
因此,時間的確比較漫長,但是公平和效率有時候就是一個對立統一體,法定程式都要遵守和履行。
●投資人了解完整案件資訊需要1—2年
問:投資的P2P跑路了,我該怎麼辦?
答:請時刻關注深圳公安發出的案件情況通報。不建議大家在此階段集中報警,不管你早報案、晚報案、親臨報案、郵寄報案、網路微信報案,甚至沒報案,該你的清償款都會返還到你手中。
關於非法集資案件的清償,所依據的是平臺的後臺資料或者線下的賬冊。警察拿到資料或者賬冊之後,還要請有資質的司法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從而確定每個投資人的投資額作為清償的基數,最後由法院按照統一比例判決、執行。
問:報案後為什麼有些人沒有拿到報警回執?
答:一般來說,公安機關接報的警情錄入系統之後,系統會自動生成一份報警回執,交付給報警人。但是對涉及到幾千幾萬人的同一宗案件,系統也是同樣只生成一份報警回執給第一個報警人。但是要知道,報警人手上有沒有報警回執,並不影響報警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問:公安機關為什麼不能第一時間公佈案件進展情況?要等多久才能得到最後的結果?
答:一般來講,公安機關作為刑事偵查主體介入後,首先要查清的是:這是什麼性質的案件?是什麼人乾的?證據或線索在哪?資金用到哪去了?要採取什麼措施才能合法地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這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掌握這些初步進展會馬上公佈嗎?大家想想:全世界都知道警方要抓什麼人,要去凍結什麼資產,那還有戲嗎?所以警方肯定不會公佈。
問:警方抓到人了,凍結到一些資產了,為什麼還不公佈?
答:要知道,人和人是有關聯性的,資產和資產更加有關聯性。過早公佈,很可能原本還可以循線往下追的資金,馬上被利益相關方隱匿了。如果按照投資人希望的那樣,辦案進展一天一公佈,那這案件基本上是廢了。
問:投資人什麼時候能夠了解到完整的案件資訊呢?
答:一般是司法審計做完,資金追查到第四、五級,資金去向脈絡基本成形的時候,就可以公佈了,這個時間大約需要三四個月。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筆錢,十分鐘內可以打散到幾十個賬戶去,接著第二級再分散到幾千個賬戶,這幾千個賬戶分散在全國各地……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情形?
總之,按照經驗,追蹤資金去向,查清法律關係,凍結審計判決之後,投資人能知道最後結果的,一般需要1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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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資人的損失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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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能回到投資者的錢就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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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聚財退不出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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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為一個有著5-6年P2P投資經驗的投資人來說,p2p靠得住,母豬能上樹,不止會上樹而且還能飛。無論是民營系國資繫上市系都是一個德行,只要一出事就什麼都不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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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關係到民生,不是小事
特別你深圳,發營業執照的時候怎麼不提醒。不要賊喊捉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