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直在強調要減輕企業稅負,這無疑將為廣大創業者提供了更有利的稅收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創業者除了可以享受稅收政策福利,還可以通過稅務籌劃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也就是“合理避稅”。
1、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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