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李衝)12月28日,央行釋出公告稱,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運用,現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公告顯示,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業內人士提醒,有銀行房貸的人,明年3月到8月間任意時點需要和銀行重籤貸款合同,進行“換錨”。
具體怎麼轉換?據悉,客戶可與金融機構協商決定“換錨”LPR,還是轉為固定利率。
對於購房者來說,定價基準改變後,房貸利率是不是也要發生變化了?業內人士提醒,房貸客戶不必擔憂,央行強調,此次定價基準轉換,存量商業性個人房貸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換言之,對於房貸而言,定價基準變化帶來的更多是計算方式的改變,利率本身變化較小。
央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舉例稱,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週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計算,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週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中泰證券巨集觀首席分析師樑中華表示,選擇哪種方案,關鍵在於對於長期利率走勢如何看。未來低利率甚至零利率是長期趨勢,若選擇固定利率,未來恐將長期多付利息。選擇跟隨LPR動態調整的浮動利率,或是更好選擇。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也指出,未來一段時間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間。借款人與銀行平等協商,採用LPR作為定價基準將可能是普遍的方式,這對借款人是相對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