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談一談來,中國外匯平臺的“混雜現狀”和法律的“命運歸屬”。
在說之前,還是提醒各位投資人,中國國內沒有受到合法監管的外匯保證金交易平臺。
一、第一張表,當前存在炒外匯平臺現狀先來看一張表(表格根據“天眼外匯”網站整理):
僅外匯天眼收錄的外匯交易商就有15465個之多,其中監管存在問題(沒有的/存疑的/套牌的)不在少數。
所以目前各大外匯平臺的監管資質都是國外的,而這些平臺也是魚龍混雜,其中有的監管存疑,有的疑似套牌,有的乾脆連監管都沒有,非專業人士很難辨明真偽。
這是混亂的現狀。
而現狀背後,是數量龐大的投資人和鉅額的投資資金。
二、炒外匯:高利下誘惑與瘋狂近日一直關注普頓事件,一個很深的感觸:
中國儼然成為一個無比龐大的“外匯”市場,好的壞的真的假的無一不想來分杯羹。
而多數的投資人,根本連炒外匯,所謂外匯保證金交易到底是什麼都不知道,更不用說在複雜多變的外匯交易市場“穩賺不賠”了。
外匯保證金交易在中國不受監管和保護;工商局批准的經營範圍裡沒有外匯保證金交易這一項(所以打著所謂工商局的註冊名號的國內外匯平臺,真假可見一斑);“入門費”、“人頭計酬”的傳銷形式等等;而所有的金融犯罪(經濟犯罪)行為的“所向披靡劍”,其實說到底都是兩個字:高利。
——由此斬獲一批又一批非法獲利,今天這個面目被揭露了明日就換個面目繼續收割。
三、混雜現狀背後是犯罪
只要披上了非法的外衣,就涉足了經濟犯罪,具體的罪名我在第一篇文章中也有詳細的介紹: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等。
再給大家看一組資料:
(根據裁判文書網查詢顯示)
之前給大家介紹了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到審查起訴到最後法院判決,不論是流程上還是時間上,都不是短期就能完結,所以可想而知,還有多少類似案件可能還處在偵查、或者審查環節。
更別說那些尚且沒有被立案偵查的黑平臺。
就像近日普頓事件一出,前來諮詢的投資者中,很多並不是問普頓,而是諸如奧美、鉅富等等別的外匯交易平臺。
四、下一個又會是誰?即便不再是借“外匯”斂財,而是換了別的外衣(炒房?借貸?股權?貨幣……),那又會有多少普頓多少沃爾克再次出現?
本期律師:王科棟 刑事律師
擅長領域:金融、經濟犯罪,職務犯罪,黑社會犯罪和企業風險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