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70年,我們國家始終是在艱辛探索和應對挑戰的努力中度過的。效仿蘇聯模式建立起來的體制,曾使中國經濟發展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和難以克服的困難。只是因為改革開放以來實施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才使我們取得了今日的成就。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由1978年的3679億元增長到2017年的82.7萬億元,年均實際增長9.5%,遠高於同期世界經濟2.9%左右的年均增速。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生產總值的比重由改革開放之初的1.8%上升15.2%,多年來對世界經濟增長貢獻率超過30%。中國貨物進出口總額從206億美元增長到超過4萬億美元,累計使用外商直接投資超過2萬億美元,對外投資總額達到1.9萬億美元。
同時,也只有認真總結歷史經驗,砥礪前行,才能應對我們面臨的諸多挑戰,再上層樓,實現中國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國家的夢想。
“三年準備、十年建設”的戰略部署取得了巨大成功早在20世紀40年代前期,中共中央就確立了中國革命和建設分為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步驟的基本方針。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裡提出,在民主革命取得勝利以後分兩步走建設社會主義:第一步先建設新民主主義社會,實現由農業國到工業國的轉變;第二步再實現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變。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是新民主主義的經濟,也就是允許"不能操縱國民生計"的私人資本主義存在,大銀行、大工業、大商業歸國家所有的混合經濟。1945年,中共七大正式宣佈了這一方針。在具體的過渡時間上,基本的想法是“先搞10年、15年或更多一點時間的新民主主義,然後再向社會主義過渡"。
雖然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不久就爆發了北韓戰爭,中共中央仍然堅持了原來的方針,在1951年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正式將“三年準備、十年建設“明確規定為中國的長期發展戰略。劉少奇在闡釋這一戰略部署時指出,十年經濟建設時期,四個階級聯盟的統一戰線基本上沒有變化,五種經濟成分都要發展,基本關係不能有大的變化。十年過後,工業、農業大發展了,國家經濟的領導作用加強了,我們才採取步驟進入社會主義。
在1950年—1952年期間,雖然中國的戰爭負擔沉重,具體工作也不免存在偏差,但是,由於堅持執行“三年準備、十年建設”的部署,國營經濟、合作經濟、個體經濟都得到發展,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三年間,工農業總產值由466億元增至827.2億元,年均增長21.1%;國民收入總額從358億元增至589億元,年均增長19.3%;人均國民收入由66元增至102元,年均增長15.6%;文教衛生事業也得到相應的發展,職工、農民收入增加,生活普遍改善。經歷多年戰亂、災禍縱橫的中國,僅僅用了三年時間就使國民經濟得到了恢復,使社會各界人民歡欣鼓舞,充滿信心地“歌唱我們親愛的祖國,從今走向繁榮富強”,對年輕的人民共和國充滿期待。
完成“三大改造”及隨後的曲折巨大的成就往往容易使人們過高估計自己的能力、滋長虛誇冒進的思想。“三年準備、十年建設”戰略部署發生了重大的改變,原來的戰略部署很快就被“立即向社會主義過渡”的總路線所取代。
1952年底到1953年初,北韓戰爭可望結束、土地革命基本完成,過渡時期總路線就開始醞釀了。1953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正式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基本上實現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10月,毛澤東在與陳伯達、廖魯言談話時,點明總路線的要旨在於“解決所有制的問題”:擴大國有制,將私人所有制改變為集體所有制和國有制,“這樣才能提高生產力,完成國家工業化”。12月,毛澤東親自主持寫作的綱領性檔案《過渡時期總路線學習和宣傳提綱》就明確“這條總路線的實質,就是使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制成為我們國家和社會的唯一的經濟基礎”。
1955年,毛澤東提出加快農業合作化,這樣,合作化在1956年就實現了。合作化運動使個體農民消失,也使私人工商業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又將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併為“政社合一”、“工農商學兵五位一體"的"人民公社”。
1955年10月,毛澤東在全國工商聯執委會成員座談私營工商業改造的會議上,號召工商業者“準備共產”,即實現國有化。這樣,工商業資本家紛紛提岀申請,要求國家用“全行業公私合營”的形式對自己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公私合營之後的企業轉歸國家支配,原來的企業主只是在收取固定股息的形式上表現出擁有一定的股權。
在強大的政治力量推動下,原來預計用三個五年計劃甚至更長一點時間完成的過渡任務,只用不到三年的時間,到1956年底就基本上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就幾乎消滅了一切非社會主義經濟成分,使以國有制和準國有的集體所有制為主要形式的公有制成為國民經濟的惟一基礎,蘇式集中計劃經濟制度也順理成章地建立起來。在這種體制下,原來還有某些經營自主權的國營企業完全變成上級行政管理機關的附屬物,人、財、物,供、產、銷全都由上級主管機關決定的“生產單位”,失去了經營主動性和生產積極性,生產效率和服務品質急劇下降。在當時總結第一個五年計劃經驗的討論中,許多經濟工作領導人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對這樣的經濟體制都嘖有煩言。
1956年,蘇聯體制的嚴重問題在斯大林去世後被揭露出來,中國剛剛建立起來的集中計劃體制的問題也暴露出來,於是,黨政領導決定對中國的經濟管理體制加以改革。但是,對於集中計劃經濟體制應當向哪個方向改革和實施哪些調整,出現了多種意見。
具有廣泛影響的觀點,是在集中計劃經濟體制中引入某些市場的因素,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發揮價值規律的作用。例如,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經濟工作主要領導人陳雲在中共八大上提出,對僵硬的集中計劃經濟進行調整,形成一種“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經濟格局。時任國家統計局副局長的經濟學家孫冶方則在1956年以《把計劃和統計放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和《從總產值談起》兩篇論文為開端,把批判的鋒芒指向蘇聯式的計劃經濟體系,認為國家應當只掌握投資於擴大再生產的“大權”,而在簡單再生產範圍內做出產品品種規格等決定的“小權”則應交給由企業自行掌握。
在20世紀50年代,對“經濟管理體制改革”起指導作用的是毛澤東的意見。他在1956年4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論十大關係》中提岀,蘇式計劃經濟體制的弊病在於“權力過分集中於中央”,管得過多,統得過死,抑制了各級地方政府、生產單位和職工的積極性,因而改革的根本措施就是,力求在保持計劃經濟用行政命令配置資源總框架不變的條件下,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下放權力,以調動地方、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形成了分權型計劃經濟制。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召開。這次會議修改了 1956年召開的中共八大對國內主要矛盾的判斷,不僅把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鬥爭看作“始終是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還根據毛澤東的倡議,提出了“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義”的總路線。會議調整了 “二五”計劃的指標,農業總產值的增長率由五年增長35%提高到2.7倍以上,對鋼產量的要求由1962年達到1060萬噸到1200萬噸提高到8000萬噸。這樣,在“體制下放”和“人民公社化”的制度基礎上,發動了“超英趕美”的“大躍進”運動。這立即引發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大幹快上,高指標、瞎指揮、虛報、浮誇和“共產風”盛行,耗費大量資源所換得的只是一堆邀功的虛誇數字和嚴重的經濟困難和生命損失。
1960年秋季,中共中央終於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採取多方面的措施來克服“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造成的嚴重經濟困難。經過三年的調整,經濟才逐漸穩定下來。
“文化大革命”的災難促使改革觀念的形成然而,正在人們為經濟秩序恢復感到欣慰之際,新一波的極"左”浪潮又洶湧而至,這就是從1966年開始、延續了整整十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一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在經濟上,“文革”使中國國民經濟一度瀕於崩潰的邊緣。這十年,人民生活水平基本沒有提高,有些方面甚至有所下降。從吃的方面看,糧食人均消費量1976年為380.56斤,比1966年379.14斤僅多1.42斤(比此前最高的1956年的408.58斤減少28.02斤);食用植物油人均消費量1976年為3.19斤,低於1966年的3.52斤(比此前最高的1956年的5.13斤減少1.94斤)。各種布的人均消費1976年為23.55尺,比1966年的19.89尺略高一點(但比以前最高的1959年的29.17尺減少5.62尺)。科技和教育事業岀現嚴重倒退,由於學校長時間停課和科研機構被大量裁撤,中國知識分子隊伍建設出現了長期空白,科學技術停滯不前。據1982年人口普查統計,全國文盲和半文盲人數為2.3億多人,佔全國總人口的近四分之一。
粉碎“四人幫”之後,中國派岀了大批領導幹部赴國外考察。他們看到的是中國同發達國家與新興經濟體令人驚異的差距,這使他們認識到,20年的停滯不前使中國大大地落後了。經過“真理標準”的討論才解除了 “兩個凡是”的思想束縛,有識之士逐漸找到了問題的體制性根源。為了挽救危亡,必須對僵化的體制實施改革,這在領導層中形成了共識。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在1978年7月—8月召開的國務院務虛會上所作的總結中指出:當務之急,是既要大幅度地改變目前落後的生產力,也要多方面地改變生產關係,改變上層建築,改變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和國家對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改變人們的活動方式和思想方式。正如鄧小平所說:
“不改革不行,不開放不行。過去20多年的封閉狀況必須改變。我們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大家意見都是一致的,這一點要歸功於十年‘文化大革命’,這個災難的教訓太深刻了。”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會議批判了“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路線,做岀了把全黨工作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進行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一場廣泛深刻的改革大幕就此拉開。
在長達40年的改革開放中,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通過其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全會為改革程序制定了總體方案和時間表。其中,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和2013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最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十一屆三中全會“開闢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歷史新時期”;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的新時代”。
80年代對改革目標的探索“文革”結束後,政策制定者與學術界對比當時中外發展經驗得出一個共同結論,就是蘇式社會主義體制缺乏活力的癥結在於排斥市場的作用,因此,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所確定的改革的最重要內容,是要求“堅決實行按經濟規律辦事”。鄧小平和陳雲這兩位領導人也先後提出“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相結合”。不過,在當時,一方面由於多數人對於市場經濟的執行原理和運作機制還缺乏清晰的認識,另一方面,由於社會主義只能實行計劃經濟和用指令性計劃配置資源的舊觀念還牢固地存在,對中國應當在多大程度上引入市場制度、計劃經濟和市場調節的關係應當如何處理等問題還存在很大的爭議。
一種得到經濟學家廣泛支援的觀點,是從計劃經濟直接向有巨集觀經濟管理的市場經濟轉變。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國老資格的經濟學家和經濟工作領導人薛暮橋,在他為國務院體制改革辦公室起草的《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初步意見》中提出:“中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經濟,是生產資料公有制佔優勢,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商品經濟。中國經濟改革的原則和方向應當是,在堅持生產資料公有制佔優勢的條件下,按照發展商品經濟的要求,自覺運用價值規律,把單一的計劃調節改為在計劃指導下,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
另外一種意見認為,直接過渡到市場經濟不是一種穩妥的改革方式,中國應當實行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所謂“間接的行政控制”模式,不是完全廢除指令性計劃,而只是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來調節企業行為。後一種改革方式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成為改革的主流。正是從這種思路出發,開始了“擴大企業自主權”改革。1978年10月從四川省6家國有工廠開始試點,1980年擴大到6600家國有大中型企業,佔全國預算內工業產值的60%、利潤的70%。
“擴權”在開始的幾個月內顯著地提高了企業職工增產增收的積極性。但是,它的侷限性也很快表現出來。在新體制下,有了某些自主權的企業,既不受產權約束,又不受市場競爭約束。因而,增產增收“積極性”的發揮,往往並不有利於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社會收益的增加,卻由此造成了貨幣大量增發和總需求失控,財政出現新中國建立以來最大的赤字,市場物價大幅度上漲和經濟秩序的混亂。
許多人把當時國民經濟岀現不穩定狀況的原因,歸於“沒有正確處理調整和改革的關係”和“過度突出了市場調節和擴大企業自主權的作用”,由此提出加強計劃管理的要求。於是,1982年中共十二大強調“貫徹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的一個根本問題”,改革的重點就從市場取向轉變到完善和強化計劃方面去了。
直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國改革的目標確定為“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才扭轉了強調計劃作用的趨勢,重新對市場取向的改革做了原則性的認定。
為了落實十二屆三中全會《決定》,1985年9月,中共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提出通過企業、市場體系和巨集觀調控體系等“三方面互相聯絡的改革”,“在今後五年或者更長一些的時間內,基本上奠定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基礎”的要求。這意味著,黨代表會議對直接向“有巨集觀調節的市場協調模式”轉變的肯定。根據上述“‘七五’三條”的要求,1986年國務院組織制定從價格、稅收、財政三個方面開展配套改革的方案。
但是,這一方案並沒有實施,到1986年底,改革又回到了維持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雙軌並存、用間接的行政手段調節企業行為的老做法,並在1987年和1988年實行了“企業承包”“部門承包”“財政大包乾”“外貿大包乾”和“信貸切塊包乾”等五大“包乾”制度,從而喪失了大步推進改革的時機,腐敗、通貨膨脹等問題愈演愈烈。
90年代的政體改革推動了中國經濟的崛起在各界人士堅持改革、反對倒退強烈呼聲的支援下,鄧小平在1992年1月18日到2月21日期間視察武漢、深圳、珠海、上海等南方城市,直接面對幹部和群眾發表了一系列要求加快改革開放步伐的講話。他指出,“改革開放邁不開,步子不敢闖,說來說去就是老怕資本主義的東西多了,走了資本主義道路。要害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是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改革開放,只能是死路一條。”
鄧小平的南方談話得到廣大幹部和民眾的熱烈響應,迅速掀起了要求加快改革和發展的熱潮。在各方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中共十四大作出決定,明確地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確定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
根據中共十四大確定的方針,1993年11月的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為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的改革作岀了總體規劃和重點專案的方案設計。這套總體規劃和方案設計,包含了兩方面突出的內容:第一,放棄了過去習以為常的“整體漸進、階段突破”,每個階段只選擇一兩個“突破口”進行區域性改革的做法,採取轉向“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的新的改革戰略,要求在財政稅收體系、銀行體系、外匯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企業制度和巨集觀經濟管理等方面實施系統性的改革,以期通過重點環節取得突破帶動改革全域性,“初步建立起新的經濟體制”。
第二,把經濟改革的基本任務聚焦到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上來。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岀,“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酉己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必須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市場是通過反映市場供求的價格訊號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因此,實行價格改革就成為市場化改革的一項核心任務。由於商品市場的價格已經在1992年前後基本放開,其他方面的改革還亟需加強,《決定》指出:“當前要著重發展生產要素市場,規範市場行為,打破地區、部門的分割和封鎖,反對不正當競爭,創造平等競爭的環境,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
十四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央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來推進改革。1996年以後,又與"九五”(1996-2000)計劃“實現兩個根本轉變” 結合推進。
其後,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又在過去很少涉及的改善所有制結構問題上作岀了重大決定。首先,它將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確定為"至少需要100年”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然後,它要求按照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把 “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作為經濟改革的首要任務。根據十五大決定進行的改革,就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奠定了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產權制度基礎。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配合,中共十五大還提岀了“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改革要求。
正是依靠中共十四大到十五大期間推行的多方面改革,有關方面的體制建設大體上達到了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的要求,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憑藉由此釋放出來的億萬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中國實現了持續的高速增長。巨大的動能一直持續到21世紀,使中國在2010年躍居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代中國的改革事業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但是,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新體制的偉業並沒有大功告成。由於一些重要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計劃經濟或稱統制經濟的遺產還在一些領域嚴重存在,便在事實上形成一種“半市場、半統制”的制度格局。這種過渡性的體制的不完善性主要表現為政府和國有部門在資源配置中仍然發揮著主導作用,從而造成了一系列消極的經濟社會後果。雙重體制並存造成了龐大的尋租基礎,使腐敗以制度化的方式迅速蔓延。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造成的種種弊端也一直困擾著中國經濟,並且導致通貨膨脹和金融風險的積累。
弔詭的是,這些本來是由市場化、法治化改革不徹底造成的弊端,反過來都成為極"左”思潮反對改革的口實。於是,改革在新世紀第一個十年的中期出現了新的曲折。一些人極力主張強化國家對市場的掌控和國有部門的控制力量,甚至在某些領域出現了某些"國進民退“的現象。
在這種情況下,是繼續深化改革,克服妨礙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建設更加成熟完善的法治化市場經濟體制,還是強化從舊體制繼承下來的遺產,迴歸統制經濟的老路,就成為決定中國前途和命運的關鍵。面對這種情況,有識之士大聲疾呼,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
2012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大不負眾望,做岀了 “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的決定。緊接著,2013年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的新時代”。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比十四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更加全面、豐滿、準確。其要求進行的改革並不侷限於有關經濟發展的領域,而且擴及其他領域。《決定》強調,“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在經濟體制改革這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問題上,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正面回答了是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主導作用還是由政府"駕馭”和管控市場這個多年來爭論不休的問題,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實質上是中國下一步經濟體制改革的靈魂和綱領,也是新一輪改革的基本原則和檢驗標尺。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另一重要內容,是指明“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這個論斷不但重申了十四屆三中全會對建設市場體系的要求,而且切中經濟體制中存在的“條塊分割”、參與主體差別待遇、行政干預過多、妨礙破壞競爭的壟斷行為所在多有、經濟活動未能建立在規則和法治基礎之上等時弊,為全面深化改革所要達成的體制目標指明了方向。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又做岀了許多決定,頒發了大量檔案,對各方面的改革提出具體要求。
例如,2014年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依法治國和建設法治國家作出進一步的闡明。又如,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釋出的《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2016年6月國務院釋出的《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2016年11月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等設計得都很不錯,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重要改革措施。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末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宣佈,各方面已經推出1600多項改革方案。
在這種情況下,關鍵問題就是加強執行力,克服困難和障礙,把正確的方針、好的頂層設計和實施方案落實到位。我們必須認識到,通過正確的決議和設計出可行的實施方案只是實現改革大業的第一步。因為這並不意味著今後一切就會毫無阻力和障礙地凱歌前進了。恰恰相反,市場化、法治化改革的推進,必然遇到來自舊意識形態和特殊既得利益等方面的種種阻力和障礙。而且,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個複雜的工程,需要廣泛的、充分的理論準備和多門類專業知識的支援,因而改革還會面臨理論準備不足和專業水平不高所造成的困擾。
回望歷史,70年來中國的改革經歷過多次曲折:在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時,由於社會經濟的較快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而贏得福斯的歡呼雀躍;但有時改革也會囿於舊有的觀念和口號出現搖擺甚至倒退,或者還停留在檔案的紙面上而使改革在原地踏步,甚至走了彎路卻茫然不覺。所幸的是,由於堅持了改革的大方向,“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經過每一次曲折,改革和發展都上了一個新臺階。因此,只要我們能夠堅定不移地沿著市場化、法治化的道路前進,把十一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三中全會等歷次中央決議謀劃的改革落到實處,我們就一定能夠克服困難,迎來光明的未來。
總之,改革正未有窮期,讓我們共同努力!
【摘自《財新週刊》。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