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的3月開始,商業銀行將會聯絡原基準利率房貸人群,協商廢除原有的「基準利率+浮動比例」利率合同,新的房貸利率有以下2項選擇,購房者可二選一:
1)選擇固定利率。
2)改成跟LPR浮動利率掛鉤。
此輪新政針對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什麼是LPR?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由18家銀行共同報價,報出各自的1年期和5年以上期貸款利率,然後由央行授權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剔除最低價、最高價,算出的平均價。每月20日就會更新一次。
固定利率 or LPR浮動利率1、選擇固定利率。
選擇固定利率後,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就是維持當前利率水平不變,不受LPR利率變化影響。
缺點:無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
優點:利率上行時避免成本上升。
2、和LPR浮動利率掛鉤
選擇和LPR浮動利率掛鉤後,新房貸利率就是: 前一年12月的五年期以上LPR+加點。
加點是你合同當前的房貸利率-4.8%。它可以是正數,也可以是負數,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借貸雙方在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週期最短為一年。
舉個例子:張某原住房貸款合同期限是20年,剩餘期限8年,原合同貸款利率是5.5%。
3月張某到銀行申請,將房貸利率與LPR掛鉤。
雙方協商在今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週期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
那麼,他的新房貸利率就是:4.8%+0.7% =5.5%
(注:2019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加點部分是0.7%( 5.5% - 4.8%))
張某今年3月30日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房貸利率都是5.5%。
到了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0.7%。
即,假如2020年12月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為4.7%,那麼張某2012年的利率就是5.4%(4.7+0.7%)。
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調整週期一旦與銀行協商確定,就不能改變,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只有一次改變的機會。
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目前LPR只跟商業貸款掛鉤,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不受影響。
此外,今年第一次調整的時候,實際算出來的利率是不會變的,購房者不必擔心月供額的變動。
即使LPR在今年下降,使用者也只能從2021年開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