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財經>

2015年9月21日,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員工周某1接到一個來自湖北的電話。對方自稱是中國銀行荊州分行的工作人員朱某,詢問招行上海分行是否願意做一筆20億元1年期的協議存款。誰也沒想到,這通看似尋常的業務諮詢電話其實是一場驚天騙局的開場白。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釋出了兩份刑事判決書,揭露了一起以魏某喜、陳某瑞、李某、胡某晶為首的20人團伙詐騙三家銀行30億元協議存款的驚天大案。20人中有兩人都是荊州當地銀行的“內鬼”。幸好招行和中信最後有所察覺,沒有產生實際損失。廣發銀行不幸“中招",被騙走5億元。

招行20億元已進騙子賬戶險些被轉走

判決書顯示,周某1接到上文的這個電話後,核實到中國銀行荊州分行確實有一位朱某,於是信以為真。他將第三方通道公司民生通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員工周某2的聯絡方式告訴給“朱某”,讓“朱某”與對方聯絡具體開戶事宜。事實上,這個“朱某”是詐騙團伙成員胡某晶。她之所以能成功假扮銀行真實員工,也是因為銀行“內鬼”劉某金提供了資訊。劉某金當時是中國銀行荊州分行營業部主任助理。

為什麼招行存在中行的協議存款需要一個第三方公司介入?法院判決書也對此進行了解釋。原來,協議存款業務中實際存款的銀行均不以本行身份開設賬戶,而是以其他公司名義開設賬戶進行存款,而開設賬戶的公司就被稱之為通道公司。

胡某晶謊稱可以代通道公司開設協議存款賬戶,周某2便將民生通惠公司開戶所需資料掃描成電子版後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她。胡某晶獲取的資料經詐騙團伙內部層層轉發,最後到了魏某喜手裡。魏某喜安排人對照開戶資料的電子版,偽造了全套開戶資料及所需印章。

2015年9月29日,詐騙團伙派兩人冒充民生通惠公司員工在中國銀行荊州分行營業部,使用偽造的開戶資料及印章開設了戶名為“民生通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惠裕20號”的賬戶,該賬戶由魏某喜等人實際控制。賬戶設立後,胡某晶通知了周某2,並謊稱具體業務由劉某金負責。

2015年10月12日,周某1與其同事郭某、民生通惠公司的郝某三人來到中國銀行荊州分行。魏某喜安排人冒充銀行工作人員配合劉某金,與周某1等人簽署虛假的中國銀行荊州分行與民生通惠公司之間的20億元的協議存款合同。隨後,招行便將20億元匯入了由魏某喜等人實際控制的“民生通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惠裕20號”賬戶。劉某金也將偽造的20億元存款證實書交給了周某1。

至此,這樁騙局已經堪稱“完美”。但詐騙團伙沒想到的是,中行荊州分行在魏某喜等人慾將存款取出時,發現異常,立即派人前往招商銀行上海分行核查。在發現這筆所謂的協議存款業務是假業務後,中國銀行荊州分行、民生通惠公司和招商銀行三家進行了協商。最終,中國銀行荊州分行將20億元返還給了招商銀行,招行得以逃過此劫。

廣發銀行“上鉤” 被騙走5億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判決書的資訊並沒有顯示這三家涉案單位當時向警方報案。騙子們僥倖逃脫後,不僅不思悔改,反而決定再幹一次。這一次又找到李某作為銀行“內鬼”接應。李某當時為農行彌市支行失業清收人員。

第二次作案,他們依然採取相同的手法。2015年11月10日上午,按照李某提供的資訊,胡某晶冒充農行荊州分行工作人員,通過電話與廣發銀行福州分行工作人員吳某聯絡,謊稱農業銀行荊州分行有意開展協議存款業務。吳某信以為真,在得到上級批准後,便將廣發銀行福州分行的通道公司—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蘇某的聯絡方式告知胡。根據蘇某提供的資訊,詐騙團伙偽造了全套開戶資料及所需印章。

2015年11月12日,團伙兩名成員冒充生命保險公司員工,在農業銀行荊州分行荊州經濟開發區支行,使用偽造的開戶資料及印章開設了戶名為“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榮光91號專戶”的賬戶,由團伙成員實際控制。

11月17日,廣發銀行福州分行安排工作人員來到農業銀行荊州分行簽訂協議存款合同。李某冒充農行工作人員,與對方簽署了虛假的農業銀行荊州分行與生命保險公司之間的協議存款合同。合同簽訂後,廣發銀行福州分行的5億元資金便匯入了由騙子實際控制的賬戶。

第二天這5億元資金被轉入贛豐能源公司的賬戶。法院後來審理查明,贛豐能源公司系陳某瑞等人為了接收詐騙資金而成立,股東均未實際投入資金,公司也未實際開展經營活動,實際上是陳某等人實施詐騙犯罪的工具。

後來這筆錢在團伙成員之間層層分贓。胡某晶分得900萬元,魏某喜分得1690萬元,其他人分得260萬至7000萬元不等。剩餘資金部分以贛豐新能源名義購買了土地、基金。

法院判決顯示,這夥騙子還吸取了上次詐騙招行不成的“教訓”。2015年12月,農行荊州分行派人前往生命保險公司核實協議存款情況時,他們又派人冒充生命保險公司經理,企圖掩蓋詐騙的事實。

銀行門房裡籤合同 中信銀行沒有上當

詐騙廣發銀行成功之後,這夥人信心大增。2015年11月30日,團伙成員林某和徐某註冊成立了湖北香柏樹珠寶有限公司,準備以該公司名義佔有騙來的資金。這一次他們瞄準了中信銀行濟南分行。

2015年12月,胡某晶繼續冒充農業銀行荊州分行工作人員的身份,與中信銀行濟南分行的工作人員侯某聯絡,謊稱農業銀行荊州分行有意接受5億元的協議存款。侯某信以為真,便將通道公司華某證券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的聯絡方式告知胡。

2015年12月18日,團伙成員冒充華某證券有限公司員工,使用偽造的開戶資料和印章在農業銀行荊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開設了戶名為“華某證券有限公司”的賬戶。同年12月21日,中信銀行濟南分行工作人員來到農業銀行荊州分行,準備簽訂協議存款合同。

鄭某、魏某喜安排兩個銀行“內鬼”李某和劉某假冒農行荊州分行工作人員與中信銀行濟南分行工作人員簽署虛假的協議存款合同。由於李某未能借到農業銀行荊州分行的辦公室,他們只能在農行荊州分行的門房內簽署合同。這一異常之處引起了中信銀行濟南分行工作人員的懷疑。後來華某證券取消了本次協議存款業務,第三次詐騙未能得逞。

詐騙團伙熟悉銀行業務 分工明確環環相扣

一般詐騙犯都是把受害者的錢存進銀行裡,可這夥騙子竟然可以把銀行的錢騙出來。難道他們有特殊的“魔力”嗎?

業內人士指出,這起詐騙團伙的主要成員大多是深諳銀行同業之道的資金中介。通常,資金中介收集社會上需要資金的企業資訊和有錢出借的金融機構資訊,為他們牽線搭橋,從中收取中介費用。由於長期跟銀行打交道,資金中介知曉很多規避風控手段的“套路”,所以並非一般的詐騙者。

據判決書顯示,該案件中的犯罪團伙成員每個人都有明確分工,每個層級的上級都是下級的資金方,每個人都能從交易中獲得好處費。

以廣發銀行被騙的案例具體來看,第一級是任某瑾,主要負責資金來源,託管行名稱、託管行管理人員姓名、職位、聯絡方式、協議存款票面利息等資訊,指導下一級與託管行對接、過風控、簽訂存款協議等。

第二級是胡某晶,胡某晶與任某瑾談好,利用資金去做協議存款後,冒充銀行從業人員尋找需要大額資金的銀行。

第三級是楊某偉,負責準備銀行相關資料、檔案、刻章、提供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給我與託管行對接、銀行開戶、簽訂存款協議、轉款、索要居間好處費。

第四級是殷某華,按照上級指令操作。

第五級是魏某喜,他按殷某的指令操作,具體操盤。

第六級是李某、劉某金。他們是銀行工作人員,作為內應配合上一級、提供銀行資料、冒充銀行行長簽訂協議、開設銀行賬戶、索要居間好處費。

四名主犯被判無期 多人被判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紙包不住火,騙局終會露出馬腳。

2015年12月,李某所在銀行發現端倪後報案。2015年12月24日,李某因涉嫌犯合同詐騙罪於被刑事拘留,於2016年1月30日被逮捕。

2016年初,魏某喜團伙大部分成員均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並在2016年至2017年間,逐個被逮捕。

2018年12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魏某喜、陳某瑞、李某、胡某晶等13人進行宣判。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述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受害銀行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判處魏某喜、陳某瑞、李某、胡某晶4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9人所獲刑期為十年至十五年。

宣判後,多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湖北省高院認為此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另案處理的原中行荊州分行營業部主任助理劉某金因犯詐騙罪,被荊州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劉某金上訴後,湖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從魏某喜等十三人的判決書可看出,還有六人另案處理。

最新評論
  • 神秘買家6億元拍走,樂視大廈究竟歸誰?
  • 比拼多多還“猛”,年漲幅160%,唯品會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