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按照財政部相關財務報表要求及國家稅務總區域性署,自2019年第四季度(所屬期)起,財務報表進行簡併和整合,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1、財務報表簡併和整合情況
原有財務報表簡併和整合為企業會計準則報表、小企業會計準則報表、企業會計制度報表、政府會計準則報表和企業集團合併財務報表等5類財務報表。
納稅人以“向稅務機關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為依據,對應確定需報送的財務報表種類。
2、取消部分納稅人財務報表報送要求
為落實“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①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②實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化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和工會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免於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申報要求
(一)核對本單位需報送報表的種類
我局已經根據納稅人原先報送的報表情況,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的情況更新了電子稅務局需要報送報表的種類,請納稅人到電子稅務局財務報表報送模組核對所需報送報表的情況。
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由於無法判斷執行新準則的情況,原報送“一般企業會計準則報表”的納稅人提供2種新的“一般企業準則報表”供納稅人自行選擇。原報送“商業銀行”、“保險”、“證券”準則報表的納稅人提供新的“已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的金融企業報表”和原“商業銀行”、“保險”、“證券”3種準則報表供納稅人自行選擇。納稅人根據本企業情況選擇1種財務報表報送即可。
(二)錯誤更正
納稅人發現電子稅務局提供的財務報表種類與自身使用的會計制度和報表種類不符的,可以聯絡辦稅服務廳修改調整。
(三)報送要求
本次調整除增加免於報送財務報表的納稅人外,其他需報送財務報表的納稅人範圍不變。財務報表仍按季度和年度報送,報送時間不變。
臨近年關,為便利納稅人報送財務報表,2019年第四季度財務報表在2020年第一季度前報送即可。
財務報表的詳細調整情況請參閱附件或登入電子稅務局財務報表報送模組查閱財務報表詳細填報說明。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