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銀行保險業執行、服務實體經濟和防範化解風險新聞釋出會上宣佈:2019年末全國實際運營網貸機構248家,較年初下降76%,機構數量、借貸餘額及參與人數連續18個月下降。
隨著網貸行業專項整治持續推進和深化,在2020年將迎來網貸行業的大結局,退出和轉型將成為絕大多數平臺的最終出路。
與網貸相關的大資料風控、催收等相關行業在近期受到的嚴厲整頓,更是讓這些曾經的風口玩家們體會到一個當年被自己忽視的原則:
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最關鍵的不是網際網路的技術和渠道,而是遵循金融的風險本質。效率的提升、風控的完善和普惠金融目標的達成,都需要尊重金融的客觀規律,對使用者和風險的經營保持應有的敬畏之心。
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警惕一種對網際網路金融直接全盤否定的傾向:既然網際網路金融給行業添了亂子,讓社會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那就抓緊時間徹底切割清掃完畢,把與之相關的都全部停掉吧。
實際上,在令人煩心的互金亂象之下,還是有不少金融機構真正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金融的本源節奏,對金融科技進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應用。網際網路、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新科技工具,確實給普惠金融帶來了新的解決思路。
比如網商銀行的“310模式(3分鐘放貸,1秒鐘獲貸,0人工干預)”,不僅把每筆小微貸款的成本降低到2.3元左右,更把這種能力輸出給了超過50家金融機構。
比如微眾銀行的“微業貸”已觸達超過82萬家小微企業,並累計為約22萬戶民營小微企業提供了信貸服務,這些企業有81%為製造、高科技和批發零售業,有61%是首次獲得銀行貸款。
技術本身是中性的,我們沒必要為之前互金行業的魚龍混雜、概念滿天飛就因噎廢食。當然,要想金融行業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實現良性發展,也需要各方面的齊心協力。
首先,要明確金融科技的普惠“初心”。
新的技術、產品和模式是否有益於行業和社會,評價的標準應當是有沒有提高金融服務的品質和普惠性,有沒有對巨集觀經濟整體帶來正向的影響。要謹防再次出現以科技為幌子,推動資金脫實向虛的空轉行為。
其次,要堅守金融創新的風險“底線”。
不管概念聽起來多麼有顛覆性,不管名詞聽起來多麼有噱頭,金融的風險本質是不容挑戰的,也是不可能顛覆的。尤其網貸行業之前那種把次級貸款業務包裝成低風險固收產品,然後通過高息、返利等做法賣給無風險意識的“次級投資人”的做法,以後堅決不允許再出現。
最後,監管的範圍和力度要及時跟上行業發展的腳步。
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地雞毛,固然有從業者大幹快上、劣幣驅逐良幣的主觀原因,但從客觀來看,在行業井噴式發展的過程中,監管的角色一直是缺位的。所以,接下來如何依靠金融科技的力量,推進常態化線上金融風險預警監測機制,運用科技提升金融監管部門的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也應當是相關部門需要抓緊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