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PP融資推出初衷
2016年,中央政府從上到下強力推進公用事業建設的PPP融資模式。從當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看,入庫PPP專案11260個,涉及資金13.5萬億,簽約落地1351個,佔入庫個數的11.2%,總投資2.2萬億,佔簽約金額的16.3%,成績斐然!中央政府大力推進PPP的願意就是想要調動社會資本進入公用事業領域,解決公用設施建設中當期財政資金不足的問題。過去政府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多為地方政府直接負債,導致政府債務直線上升,利息負擔大幅增加,以致國家債務風險不斷增大而隱含著巨大危機。因此,減低地方政府負債率就是PPP的初始要求。
2、PPP專案問題
從PPP實施結果看,PPP並沒有能夠成為吸引民間資本的渠道,而是成了加槓桿的合理通道,吸引著銀行、保險及其他類銀行業務的巨資湧入。
我們以一個入了財政部PPP庫的專案融資為例。
首先,由於專案入了中央財政的庫,不管中央政府承不承認,這實際上是一種信用背書,從金融行為上政府就把自己納入償債鏈上。也正是因為中央政府背書,這個專案也就成了PPP專案中的香饃饃。只要能夠拿到這個專案,就不愁拿不到資金。
其次,接下來招標。應標的公司(簡稱A公司)要想拿到入了財政部庫的專案當然要有實力,這好辦!A公司名下先託管一個號稱有多少多少億的基金。因為這多少個億基金實行的認繳計劃,專門為拿到這個專案而設。中標後,A公司負責組建專案公司(SPV公司)。SPV公司註冊資本金中,地方政府出資10%(如果沒錢,就從銀行借),並承諾給其他出資人6%的年資本金收入。剩餘的90%怎麼辦?先找專案工程公司,當然首選是有實力有資源的央企。A公司對央企說:我把工程給你,你出剩餘的資本金。央企說:我只出20%(當然也從銀行借,因為我拿到的資金利率比6%低啊,穩賺不虧!),剩下的70%,你找人出,我願意把建設工程的20%利潤拿出來分配。這樣就將剩餘的70%的資本金收益率由6%提高了幾個點,A公司第一步目的完美實現。有了這樣的收益率保障,A公司下的基金就可以募集了!銀行資金最便宜,當然先找銀行。立即一家資金實力雄厚的國有銀行加入,利率比6%低,附加條件就是要做工程建設貸款。
這樣一個PPP專案完美落地:幾乎所有的資金都由銀行出,整個專案淨收益為政府承諾的資本金收益加上政府買單的建設工程利潤,便由銀行利息、央企承建利潤及A公司獲得的利差三者瓜分。由此可見,PPP融資全部來源於銀行或類銀行,所謂的民營資本只不過是食利差者,而政府則是永恆不變的債務人。
3、問題的根源
大力推廣PPP模式而落入今天的這個結果,其原因說到底,仍然是政府沒有從根本上認淸“政府債務能力”與“政府職能”之間的關係。公共設施建設是政府的責任,最後買單還是政府。PPP只不過是政府將現在的集中支付需求轉為未來分期支付的一種方式,如果後續買單方式不明確,是不可能吸引民間資本進入的。
要真正降低地方政府的負債率,其實只要把負債率納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標就成。在即考核GDP,又限制負債率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就會千方百計地去考慮最合適的融資方式,是用PPP,還是銀行借款,或是其他方式,那一定是根據自身條件與需要而做出的不同選擇而已。
PPP只是萬千融資方式中的一種,現在卻有把它當成萬能藥之勢。好像攤上PPP,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造成這樣的一個誤區,其原因說一千道一萬,就是一句:政府成為最大的融資者,卻始終沒有建立起自己的合乎經濟規律的融資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