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京東和劉強東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的一些檔案,無意中再次暴露了具體的持股情況,原來劉強東本人持有的京東股權,大部分已經轉移了,不在本人名下,而是轉到了“Max Smart Limited”。
劉強東與“Max Smart Limited”合計持有京東集團股權達16.2%,擁有78.7%的投票權,而其中“Max Smart Limited”持有14.8%的股權和73.1%的投票權,也就是說劉強東本人持有的股權非常的少,不足2%。而Max Smart Limited實際上是劉強東成立的家族信託。
現在越來越多有錢人變得聰明,他們通過家族信託,轉移資產。放在信託裡面的資產,從此之後就不再屬於本人,即使碰上了官司,遇上了債務,或者離婚,信託裡的資產都不受影響。
相信東哥此舉並不是僅僅擔心離婚吧,畢竟信託還有很多作用。
01,有錢人的離婚我們經常會在新聞裡看到天價離婚案,所以對於以上資訊,很多網友第一反應就是,通過這一波神操作,萬一離婚,奶茶妹可能一無所得。
有沒有信託,對於有錢人的離婚案真的影響很大。
前些年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鄧文迪僅獲得兩套房產,而她的兩位女兒也只是成為了870萬美金基金的受益人。很明顯,這一次離婚,鄧文迪沒有得到鉅額的財產分割,女兒也只是成為基金的受益人,而不是直接獲得870萬的基金。
原因就是在於傳媒大王默多克,在與第二任妻子離婚時支付了17億美元損失慘重,是當時最貴的離婚案之一。所以在與鄧文迪結婚之前,默多克把名下的主要資產,特別是新聞集團的股權,轉移到家族信託。
之前龍湖地產的吳亞軍離婚,也是信託的成功案例之一,夫妻倆在離婚之前的股權分別屬於兩個信託持有,因此在離婚的財產分割當中沒有涉及這些股權,也沒有造成對公司的影響。
但在2015年,協同通訊王浙安離婚,前妻獲得10億股公司股份,然後短時間之內鉅額減持,令公司股價一度跌2/3,最低時每股0.15港元,市值蒸發20億。這是沒有進行信託隔離的反面教材。
為什麼信託有這樣的作用呢?
簡單的說,當某人(委託人)成立了信託之後,把資產轉入信託,這些資產就只屬於信託,跟自己沒有關係了。在法律上信託是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既然資產已經屬於信託,就不再屬於委託人。因此委託人離婚,需要進行資產分割時,就只需要就其名下資產進行分割。
看來,有錢人之所以成為有錢人,是有原因的。
02,東哥的一元年薪據說在東哥和奶茶妹婚前一天,京東批准了一項薪酬計劃,在10年之內,他的年薪僅一元錢。
但是很多網友都在感慨,奶茶妹離婚也只能分5毛錢。
當然實情並不僅如此,畢竟東哥同時被授予了2600萬期權,按照法律的規定,在結婚期間,這一部分股權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萬一真的發生婚變,奶茶妹可以分一半。
但是2600萬期權,僅佔京東的總股本0.9%啊。如果只分這0.9%股權的增值部分的一半,夠嗎?
對了,據說還送了一套澳洲別墅。
當然,相信東哥成立家族信託,並不是為了簡單的預防離婚而已。也許在當初設定家族信託的受益人時,說不定奶茶妹也是主要受益人,如果這樣,所以夫妻倆的資產同樣受到保護。
03,債務和官司很多老一輩的企業家,因為在市場經濟的初期階段,各種各樣不規範的行為,行走在灰色地帶,好不容易把企業做大了,卻可能碰上官司。
類似的案例不少,等他們重新回到社會,自己創辦的企業,早就已經破產或者屬於別人。
現在的很多企業家,有更好的法律意識,也更加潔身自好,但是法律上的風險確實好不減,甚至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合理的利用家族信託,尤其是離岸信託,可以很好的保護自己辛辛苦苦創辦的企業。
有網友會問,既然把股權都放到了信託,不再屬於自己,那麼公司豈不是也不再屬於自己了嗎?
在實際操作上面,雖然比較複雜,但是簡單的說,卻很容易明白。企業家可以將自己所持的所有的股權都轉移到成立的信託裡,也就是說由信託來擁有這家企業,但同時信託授權企業家代為行使投票權。所以自己還是對這家公司有控制權。
以京東為例,信託擁有73.1%的投票權,這些全部都可以委託劉強東進行投票。
至於企業是不是還屬於這一類企業家,其實關係不大,因為在成立信託的時候,同時也可以約定,自己或者家人可以定期從信託獲得相應的受益。
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合理的避免官司或者債務對於資產的侵蝕。
04,家族內傳承的需要據說李嘉誠為自己的每一個孫輩都成立一個基金會,在香港這種基金會其實就是信託。以他的其中三個孫輩為例,他將部分的資產裝入三個獨立的信託,指定三個孫子孫女為對應的受益人,在未來的成長過程當中,可以持續獲得教育費等各項費用的支出。
為什麼不直接把錢給孫子呢,原因很簡單,不希望他們的母親,也就是那一位梁姓女星染指這一筆資金。
國外很多富豪家族都會成立自己的家族信託,子子孫孫就從信託那裡獲得固定的收益,既保證了他們的生活所需,也保證了資產不會被婚姻稀釋。
同樣在香港還有另外一個著名的案例,當年有一位未婚的天皇巨星因病早逝,在離開人世之前,擔心媽媽揮霍無度,所以沒有把所有的資產以遺產的方式交給母親,而是轉入了信託。
可惜的是後來她媽媽被有心人教唆,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信託無效,立刻繼承所有資產。官書打了很久,產生了鉅額的訴訟費用,而這些訴訟費用都從信託中支取。所以最後的結局是他媽媽沒辦法提前拿到這些錢,但原來天皇巨星為媽媽安排老年生活的費用,卻被律師以訴訟費用的方式拿走了大部分。
前幾年,聽說江浙某位創二代,繼續父親的企業後,因賭負債,最後企業股權全部輸給了別人。如果當時股權放進了信託,這個年輕人只能獲得信託定期支付的受益資金,那麼至少可以保護這個企業的股權不會落到別人手上。
05,信託,不僅僅是為了增值在中國很多人的眼裡,信託其實就是一種投資理財,其實,大家平時接觸的只是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
上面說的這種離岸信託,基本上主要目的都不是為了增值,以劉強東的信託為例,主要是為了隔離市場防範風險,受託人不管有多好的投資理財能力,可能也不如劉強東自己想辦法把京東做得越大越強,從而獲得股權方面的增值。
其實對於有錢人來說,每年的收益率從10%變成20%,甚至更高,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要保護自己的資金,資產不要從100%變成50%甚至0%,而這個才是離岸信託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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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我佩服,他用行動改變和影響的是人類的發展,是世界性的,不是醜聞和負能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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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梅媽與律師合作打官司來看,信託也不可靠,還是有辦法被騙走。若有幾個老婆,有私生子怎麼辦?還不是一樣要分財產。私生子還要爭繼承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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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以狹隘的心胸去猜測別人時,你就失去了成就大格局的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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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一次相遇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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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後轉進信託的,即便離婚也有老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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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於。奶茶妹妹本身就很優秀也不是窮人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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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沒毛病呀,在不好,錢是自己努力換來的,憑什麼離婚就被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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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給信託,大部分錢成了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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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持有的京東股權轉移了,怕離婚分產?有錢人的操作你不懂,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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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就是防奶茶妹。東哥身邊肯定還有其它女人,要留一手,留一些給其它女人。反正分配權在他手上。
一杯奶茶不可能喝幾年,該換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