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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京東和劉強東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的一些檔案,無意中再次暴露了具體的持股情況,原來劉強東本人持有的京東股權,大部分已經轉移了,不在本人名下,而是轉到了“Max Smart Limited”。

劉強東與“Max Smart Limited”合計持有京東集團股權達16.2%,擁有78.7%的投票權,而其中“Max Smart Limited”持有14.8%的股權和73.1%的投票權,也就是說劉強東本人持有的股權非常的少,不足2%。而Max Smart Limited實際上是劉強東成立的家族信託。

現在越來越多有錢人變得聰明,他們通過家族信託,轉移資產。放在信託裡面的資產,從此之後就不再屬於本人,即使碰上了官司,遇上了債務,或者離婚,信託裡的資產都不受影響。

相信東哥此舉並不是僅僅擔心離婚吧,畢竟信託還有很多作用。

01,有錢人的離婚

我們經常會在新聞裡看到天價離婚案,所以對於以上資訊,很多網友第一反應就是,通過這一波神操作,萬一離婚,奶茶妹可能一無所得。

有沒有信託,對於有錢人的離婚案真的影響很大。

前些年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鄧文迪僅獲得兩套房產,而她的兩位女兒也只是成為了870萬美金基金的受益人。很明顯,這一次離婚,鄧文迪沒有得到鉅額的財產分割,女兒也只是成為基金的受益人,而不是直接獲得870萬的基金。

原因就是在於傳媒大王默多克,在與第二任妻子離婚時支付了17億美元損失慘重,是當時最貴的離婚案之一。所以在與鄧文迪結婚之前,默多克把名下的主要資產,特別是新聞集團的股權,轉移到家族信託。

之前龍湖地產的吳亞軍離婚,也是信託的成功案例之一,夫妻倆在離婚之前的股權分別屬於兩個信託持有,因此在離婚的財產分割當中沒有涉及這些股權,也沒有造成對公司的影響。

但在2015年,協同通訊王浙安離婚,前妻獲得10億股公司股份,然後短時間之內鉅額減持,令公司股價一度跌2/3,最低時每股0.15港元,市值蒸發20億。這是沒有進行信託隔離的反面教材。

為什麼信託有這樣的作用呢?

簡單的說,當某人(委託人)成立了信託之後,把資產轉入信託,這些資產就只屬於信託,跟自己沒有關係了。在法律上信託是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既然資產已經屬於信託,就不再屬於委託人。因此委託人離婚,需要進行資產分割時,就只需要就其名下資產進行分割。

看來,有錢人之所以成為有錢人,是有原因的。

02,東哥的一元年薪

據說在東哥和奶茶妹婚前一天,京東批准了一項薪酬計劃,在10年之內,他的年薪僅一元錢。

但是很多網友都在感慨,奶茶妹離婚也只能分5毛錢。

當然實情並不僅如此,畢竟東哥同時被授予了2600萬期權,按照法律的規定,在結婚期間,這一部分股權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萬一真的發生婚變,奶茶妹可以分一半。

但是2600萬期權,僅佔京東的總股本0.9%啊。如果只分這0.9%股權的增值部分的一半,夠嗎?

對了,據說還送了一套澳洲別墅。

當然,相信東哥成立家族信託,並不是為了簡單的預防離婚而已。也許在當初設定家族信託的受益人時,說不定奶茶妹也是主要受益人,如果這樣,所以夫妻倆的資產同樣受到保護。

03,債務和官司

很多老一輩的企業家,因為在市場經濟的初期階段,各種各樣不規範的行為,行走在灰色地帶,好不容易把企業做大了,卻可能碰上官司。

類似的案例不少,等他們重新回到社會,自己創辦的企業,早就已經破產或者屬於別人。

現在的很多企業家,有更好的法律意識,也更加潔身自好,但是法律上的風險確實好不減,甚至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合理的利用家族信託,尤其是離岸信託,可以很好的保護自己辛辛苦苦創辦的企業。

有網友會問,既然把股權都放到了信託,不再屬於自己,那麼公司豈不是也不再屬於自己了嗎?

在實際操作上面,雖然比較複雜,但是簡單的說,卻很容易明白。企業家可以將自己所持的所有的股權都轉移到成立的信託裡,也就是說由信託來擁有這家企業,但同時信託授權企業家代為行使投票權。所以自己還是對這家公司有控制權。

以京東為例,信託擁有73.1%的投票權,這些全部都可以委託劉強東進行投票。

至於企業是不是還屬於這一類企業家,其實關係不大,因為在成立信託的時候,同時也可以約定,自己或者家人可以定期從信託獲得相應的受益。

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合理的避免官司或者債務對於資產的侵蝕。

04,家族內傳承的需要

據說李嘉誠為自己的每一個孫輩都成立一個基金會,在香港這種基金會其實就是信託。以他的其中三個孫輩為例,他將部分的資產裝入三個獨立的信託,指定三個孫子孫女為對應的受益人,在未來的成長過程當中,可以持續獲得教育費等各項費用的支出。

為什麼不直接把錢給孫子呢,原因很簡單,不希望他們的母親,也就是那一位梁姓女星染指這一筆資金。

國外很多富豪家族都會成立自己的家族信託,子子孫孫就從信託那裡獲得固定的收益,既保證了他們的生活所需,也保證了資產不會被婚姻稀釋。

同樣在香港還有另外一個著名的案例,當年有一位未婚的天皇巨星因病早逝,在離開人世之前,擔心媽媽揮霍無度,所以沒有把所有的資產以遺產的方式交給母親,而是轉入了信託。

可惜的是後來她媽媽被有心人教唆,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信託無效,立刻繼承所有資產。官書打了很久,產生了鉅額的訴訟費用,而這些訴訟費用都從信託中支取。所以最後的結局是他媽媽沒辦法提前拿到這些錢,但原來天皇巨星為媽媽安排老年生活的費用,卻被律師以訴訟費用的方式拿走了大部分。

前幾年,聽說江浙某位創二代,繼續父親的企業後,因賭負債,最後企業股權全部輸給了別人。如果當時股權放進了信託,這個年輕人只能獲得信託定期支付的受益資金,那麼至少可以保護這個企業的股權不會落到別人手上。

05,信託,不僅僅是為了增值

在中國很多人的眼裡,信託其實就是一種投資理財,其實,大家平時接觸的只是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

上面說的這種離岸信託,基本上主要目的都不是為了增值,以劉強東的信託為例,主要是為了隔離市場防範風險,受託人不管有多好的投資理財能力,可能也不如劉強東自己想辦法把京東做得越大越強,從而獲得股權方面的增值。

其實對於有錢人來說,每年的收益率從10%變成20%,甚至更高,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要保護自己的資金,資產不要從100%變成50%甚至0%,而這個才是離岸信託最重要的作用。

最新評論
  • 1 #

    一杯奶茶不可能喝幾年,該換口味了

  • 2 #

    馬雲我佩服,他用行動改變和影響的是人類的發展,是世界性的,不是醜聞和負能量的。

  • 3 #

    從梅媽與律師合作打官司來看,信託也不可靠,還是有辦法被騙走。若有幾個老婆,有私生子怎麼辦?還不是一樣要分財產。私生子還要爭繼承權呢

  • 4 #

    當你以狹隘的心胸去猜測別人時,你就失去了成就大格局的胸懷!

  • 5 #

    為下一次相遇做準備?

  • 6 #

    只要是婚後轉進信託的,即便離婚也有老婆一份

  • 7 #

    不至於。奶茶妹妹本身就很優秀也不是窮人出身

  • 8 #

    怎麼了,沒毛病呀,在不好,錢是自己努力換來的,憑什麼離婚就被瓜分

  • 9 #

    交給信託,大部分錢成了中介費

  • 10 #

    劉強東持有的京東股權轉移了,怕離婚分產?有錢人的操作你不懂,我懂。

  • 11 #

    說穿了就是防奶茶妹。東哥身邊肯定還有其它女人,要留一手,留一些給其它女人。反正分配權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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