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持有的產品不受影響,到期後自然結清 各銀行紛紛發力自營平臺
網際網路存款產品遭全面下架
所謂網際網路存款產品,是銀行透過第三方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銷售存款產品,產品和服務由銀行提供,平臺提供存款產品的資訊展示和購買入口。
網際網路存款業務屬“無照駕駛”,存在負債壓力、跨區風險等,引起了監管層的警惕。2020年12月中旬和下旬,針對未持有網際網路存款的使用者,支付寶、京東金融、度小滿等平臺在理財頁面對銀行存款產品進行了下線處理,但已購買產品的使用者仍然可見,不受影響。
持有產品的使用者權益不受影響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網際網路存款產品的全面下架,是為了響應監管的要求。2021年1月15日,銀保監會辦公廳、央行辦公廳釋出《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透過網際網路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透過非自營網路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由非自營網路平臺提供營銷宣傳、產品展示、資訊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商業銀行透過非自營網路平臺開展存款業務,是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的產物,最近業務規模增長較快。但該業務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涉嫌違反相關監管規定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相關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銀行經營區域限制,並且非自營網路平臺存款產品穩定性較差,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也帶來挑戰。因此,為防範金融風險,依法對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兩便存款業務予以叫停。
隨後,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再次強調商業銀行“不得透過第三方中介吸存”。而商業銀行透過網際網路吸收存款的,應當遵守相關監管規定。
網際網路存款產品全面下架後,持有此類產品的老使用者怎麼辦?是否需要提前將存款產品取出呢?
應對
銀行發力自營渠道
湖南三湘銀行、山東藍海銀行、安徽新安銀行、無錫錫商銀行等都先後釋出了公告,稱此前在第三方平臺開展的個人存款業務,已轉移至其自營平臺辦理,已透過第三方平臺購買的該行存款產品權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仍可透過該行自有平臺進行查詢或透過原第三方平臺進行查詢和取現操作。
華泰證券在研報中指出,監管落地後,預計中小銀行將加大自營平臺的推廣力度,包括透過微信小程式為客戶提供服務。同時,網際網路存款業務的受限將引導商業銀行經營策略的調整。城商行、農商行等區域性銀行或將加強本地客戶的服務力度,進一步發揮線下網點的優勢,增強線下吸儲的能力;民營銀行線下網點較少,零售業務主要透過線上渠道,預計會透過增加同業負債來降低對存款的依賴。
建議
持有使用者不建議提前支取
一位民營銀行從業者表示,購買了相關產品的老使用者不用擔心資金安全,不建議提前支取相關產品,以免利息受損。產品到期後,使用者再綜合考慮是否投資其他產品,或者透過銀行App等自營渠道繼續購買同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