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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兩個月,特斯拉股價突破1000美元,這也讓一大批特斯拉概念股雞犬升天,其中龍頭就是江蘇宿遷上市公司秀強股份(300160)。

秀強股份2011年公司登陸深交所創業板,不過公司業績很不穩定,股價已經熊了兩年多,但是鼠年春節一過,秀強股份卻突然烏雞變鳳凰成了特斯拉概念。從開年第二交易日2月4日到2月20日,秀強股份連拉12個漲停板,累計漲幅達215%,翻了三倍多,超過新冠病毒概念龍頭聯環藥業。

乍一看,這只是一波遊資的慣常炒作,然而秀強股份在這一輪爆炒中絕非置身事外,而是通過互動平臺和公告的巧妙配合隨風起舞。

互動平臺上的“曖昧”問答

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除了上市公司正式公告外,投資者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互動平臺與上市公司進行交流,而公司也有義務在信披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回覆投資者的提問。

這本是維護投資者知情權的良好舉措,不過有些聰明的上市公司卻把互動平臺當成了與炒作資金暗送秋波的祕密通道。

秀強股份與特斯拉的業務往來是何時被“披露”出去的呢?金融小強檢索了公司近一年的正式公告,都沒有發現關於此事的披露。實際上,秀強股份和特斯拉“有染”的資訊正是通過互動平臺放出去的。

這個資訊最早出現互動平臺上是在2019年9月17日,當時有投資者提問,公司充電樁玻璃的採購商是誰?公司董祕則回覆是特斯拉配件廠家。

而關於光伏屋頂玻璃的業務,最早是在2019年12月25日有投資者提問,公司簡單地回覆稱:“公司與特斯拉有合作專案。”這個回覆看起來有點答非所問,卻讓人遐想聯翩。

然後一直持續到2月中旬,秀強股份董祕與投資者在互動平臺上你來我往,聊得好不熱乎,我們節選了一部分重要問答,大家可以自行體會一下。

2019年12月30日,公司董祕稱正在為特斯拉提供了光伏屋頂玻璃的樣品。但這個回覆卻讓人費解,到底是已經提供了?還是正在準備提供呢?兩個星期後,公司的回覆又出現重大變化。

2020年1月13日,有投資者問道公司與特斯拉之間的供應關係,公司董祕則明確表示:“公司為特斯拉新能源汽車用充電樁玻璃的二級供應商,為太陽能瓦片玻璃的一級供應商”。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公司這兩個產品已經確定為特斯拉供貨了?

1月23日,公司回覆投資者時卻表示,公司只是送了兩次光伏屋頂玻璃樣品,意思是並沒有正式成為特斯拉供應商,

1月31日,一位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問到,近期特斯拉是否要求公司繼續送樣?近期特斯拉是否有對公司瓦片玻璃進行詢價?2月4日,董祕回覆:“春節前公司已通過電話會議和特斯拉確認產品的引數指標;公司已就光伏屋頂玻璃產品向特斯拉報價。”

更有趣的是,2月12日,一位名叫“可愛的小豬”的投資者,問到公司的光伏玻璃生產技術在行業中的排名,董祕竟答非所問地回覆稱,公司已經完成初步樣品確認,尚未取得特斯拉光伏屋頂玻璃的訂單。

而過了二十分鐘後,“可愛的小豬”再次提問光伏玻璃的進展,董祕又把上個問題的回答複製到這個回覆裡。這到底是董祕忙中出錯呢?還是提問者本身和公司有關係?

從上面這些問答來看,投資者對秀強股份和特斯拉的合作節奏踩得相當精準,好像每當有進展時,都會有投資者及時提問。而公司的回覆卻充滿了“曖昧”,不斷通過閃爍其詞的表述,來暗示自己與特斯拉的業務往來,甚至有些回覆還答非所問。

是真單純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不過直到春節前,秀強股份的股價並沒有明顯異動,所以這些問答也就看不出什麼毛病。

但是到2月4日,秀強股份股價突然漲停,三個漲停板之後,秀強股份發了第一份異動公告,內容如下:

2月12日,5個漲停板之後,秀強股份發了第二份異動公告,並且再次使用複製貼上絕技,兩份公告除了時間之外,是一字不差,內容如上。

股價都炒上天了,兩份公告竟然還一臉無辜啥都不知道?

秀強股份的“傻白甜”態度連交易所都看不下去了,分別在2月12日和15日發了關注函和問詢函,兩份函均指出,公司在互動平臺上披露的與特斯拉的合作業務引發了投資者的關注。

其中15日的問詢函直截了當的詢問,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前期直通公告是否存在選擇性披露情形?

說得再直白點,就是明確提醒公司,是你們的特斯拉業務導致了股價連續暴漲,趕緊把資訊披露出來吧,別裝糊塗了!

更讓人驚訝的是,直到交易所發了兩函之後,秀強股份在2月17日釋出的異動公告中仍然繼續複製貼上前兩次公告,仍然是擺出一副“啥都不知道”的態度。

拜託,大家都是上過幼兒園的,公司股價為啥漲,你們自己心裡沒個數嗎?

秀強股份是如何打信披擦邊球的?

概念炒作本是司空見慣的事,與不少公司純蹭熱點不同,秀強股份還確實個貨真價實的特斯拉概念股,畢竟他們確實跟特斯拉有業務往來,只是目前金額還比較小而已,也說不準未來有大批量採購。

但問題是,秀強股份為什麼要如此遮遮掩掩,故弄玄虛呢?公司與特斯拉的這兩項業務究竟應不應該披露呢?

關於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證監會和交易所都出臺了詳細的規定,是有章可循的。

秀強股份在回覆深交所關注含和問詢函時均表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下稱“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與特斯拉、特斯拉指定廠家的業務合作事項未達到應以臨時公告披露的標準。

根據小強的理解,公司所依據的規定應該是“上市規則”第九章第2條規定的“重大交易”,按照目前他們與特斯拉的業務規模,的確夠不上披露標準。

但秀強股份的聰明就在於他們僅僅選擇不披露的規定,卻迴避應該披露的規定。這一點並沒有逃過深交所的眼睛,在第二份問詢函中就明確指出公司的小伎倆。

實際上,無論是深交所上市規則還說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都對有關市場傳聞及媒體報道造成股價異動的資訊披露有明確規定,具體條文如下:

2.1 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資訊(以下簡稱“重大資訊”),並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11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主動配合公司做好資訊披露工作,及時告知公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重大事件,並嚴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特別注意籌劃階段重大事項的保密工作。公共媒體上出現與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關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報道或者傳聞,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就有關報道或者傳聞所涉及的事項準確告知公司,並積極主動配合公司的調查和相關資訊披露工作。

2.16 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關注公共媒體關於公司的報道,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情況,及時向有關方面了解真實情況。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二章 資訊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7.4 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於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規則 7.3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籌劃情況和既有事實:(一)該事件難以保密;(二)該事件已經洩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7.5 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間或者下午三點三十分後通過指定網站披露臨時報告。在下列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相關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臨時停牌,並在上午開市前或者市場交易期間通過指定網站披露臨時報告:(一)公共媒體中傳播的資訊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需要進行澄清的;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七章 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

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發生異常交易或者在媒體中出現的訊息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產生重大影響時,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向相關各方了解真實情況,必要時應當以書面方式問詢。

第三十六條 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認定為異常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了解造成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影響因素,並及時披露。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2007年)第四章 臨時報告

選擇性合規成了上市公司護身符

顯而易見,秀強股份其實是混淆了“重大交易”和“重大資訊”的概念,前者有著明確的標準,而關於重大資訊的含義卻非常容易被上市公司偷換概念。

小強上述條文的理解,資訊是否重大,除了數量之外,一個重要標準就是是否對股票及其衍生品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而這個影響的標準就是交易所關於股價異動的標準。

而這些造成股價異動的重大資訊往往是通過各類媒介釋出出來,隨著自媒體的崛起,正規新聞媒體已經不是重大資訊傳播的唯一渠道。

但是秀強股份卻混淆概念搪塞監管部門和投資者,明明已經直到造成股價異動的原因,仍然拒不履行披露義務,這到底是業務不精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實際上,秀強股份的做法並非個案,在很多被大肆炒作上市公司中都存在選擇性合規問題,雖然不能確定這些炒作是否有串謀行為,但是上市公司往往樂於隨風起舞,異動公告和風險提示大部分淪為走過場的形式,希望監管部門能夠堵住這個漏洞,維護投資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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