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品會涉嫌不正當競爭 被罰300萬##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釋出##平臺間二選一被寫入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指南#我國發布數字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規定,也有了第一案處罰了唯品會,很多讀者對這類反壟斷不甚清晰,筆者娓娓道來。
數字經濟是未來,而且過去一年因新冠疫情的逆勢大發展更是印證了這一點,數字經濟有這麼幾個特徵:規模經濟與範圍經濟,網路效應與排他性。數字經濟需要統一的市場,龐大的人口支撐,目前全球佔領數字經濟制高點的就中美兩國,簡單說中國依託的是中國市場,美國依託的是中國之外的全球市場,這就是數字經濟的發展現狀。
數字經濟企業,特別是平臺經濟企業,透過免費的方式,或者價格補貼,藉助規模經濟與網路效應,構建龐大的使用者群體,再憑藉使用者優勢與範圍經濟縱向整合或者掠奪性定價,取得壟斷地位。
剛開始免費,或者低於成本銷售,羊毛出在牛身上,消費者認為不薅白不薅,被平臺俘獲。形成依賴性後,個人私隱、資料控制、大資料殺熟、差別待遇等對使用者的壟斷行為開始欺壓消費者,差別待遇、限定交易、“二選一”等對中小企業壟斷,擠壓市場競爭對手。這次的唯品會就是被競爭對手上海的愛庫存舉報企業客戶被要求“二選一”。
國內的網際網路巨頭跑馬圈地已經差不多了,容易的都做了,使用者也圈完了,這就開始進入社群團購挑戰菜農,不對壟斷的平臺經濟有所節制,這類資本無序擴張不會停止。
目前的平臺經濟主要是資料壟斷,流量壟斷與注意力壟斷,先燒錢,吸引流量使用者,再合併競爭對手,開始佔領行業使用者資料,行成壟斷,接著榨取消費者資料割韭菜。
使用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特徵,人格特徵都會被精準營銷,而且每次都交易行為資料都會被平臺利用,演算法算計,最後自身資料都話語權完全被平臺掌控。
數字經濟是個好東西,反壟斷並不是要消滅數字經濟企業,但一個開放,公平,自由競爭的數字經濟才是消費者所需要和信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