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第五條,上市公司第三年度連續虧損的,自公佈第三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佈年度報告,則自《證券法》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五個工作日內就該公司股票是否暫停上市作出決定。證券交易所作出暫停上市決定的,應當通知該公司並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而剛剛施行的新《證券法》已廢除了暫停上市規則,未來終止上市的具體情形等將直接交由交易所的業務規則來決定。在新《證券法》的市場化引導下,高風險股票或將面臨更大的壓力。
在2017年、2018年連續虧損的股票中,有11只股票去年年報預虧。其中,樂視網、盛運環保、金亞科技三家公司已經披露去年業績快報,樂視網鉅虧112.82億元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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