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證券法》到來。
本次修訂是《證券法》第二次大修,前後經歷了四讀。本次《證券法》修訂是繼2005年之後的又一次大修,在2015年4月與2019年12月間總共經歷了四讀。
有關細節網上都查得到,我就不一一解讀了。
這裡,重點強調下新《證券法》中一個極為重要的內容,就是在註冊制背景喜愛的投資者保護,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保護,並專章設定了投資者保護內容。至於,為什麼要凸顯保護中小投資者,本質上與全面推行註冊制關係密切。
註冊制可以用六個字來概括“門檻鬆、嚴監管”。
簡單講,不管業績好壞,只有有成長性就能上市;而監管層的核心工作是信披;投資自買股票造成虧損,自己承擔責任;但若是上市公司自身責任,則可申訴獲得補償,必要時還需通過證券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因此,建立投資者民事救濟制度,是深入推進註冊制的重要配套改革措施。
從《通知》來看,穩步推進註冊制分三步:一是,分步實施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改革,相關方案經國務院批准後實施,而在此之前,繼續實行核准制。二是,落實好公司債券發行註冊制要求;三是,完善證券公開發行註冊程式。
至於,註冊制和核準制如何過渡?
今年2月證監會曾表示,新《證券法》規定證券發行實施註冊制,並授權國務院對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進行規定。預計創業板尤其是主機板(中小板)實施註冊制尚需一定的時間,新《證券法》施行後,這些板塊仍將在一段時間內繼續實施核准制,也就是說兩者會並行一段時間。
註冊制,從長遠看,對資本市場的利絕對是大於弊的,但短期就不一定了,因為註冊制度的到來,將是垃圾股的末日。
國外有完善的退市制度,不好的公司沒必要呆在股市,但A股市場積累了很多的垃圾股,股民時不時買點ST股,但在註冊制下,資訊披露更加直觀完善,好公司壞公司分解是比較清晰的,大家自然追捧好公司,垃圾股自然就會跌入谷底直至退市,其次是上市公司殼子不值錢了,因為在註冊制環境中,上市比以前簡單多了,不需要政府嚴控把關,排隊等候,所以上市公司的殼子將不值錢了。
以美國為例,美股實習註冊制後,散戶虧得一地雞毛,有資料顯示,1945年時,美國股市散戶比例高達93%,現在呢?現在美國散戶比率不到10%,機構和散戶的比例完全反過來了。A股全面註冊制後,也會有一個去散戶化的過程,有人可能會把內褲都輸掉。
不過,機會與風險,往往都是共生的,全面實施註冊制後,也存在兩大機遇。
一個是指數基金的春天,一個是優質白馬股的春天。
這兩種行情,本質上都是一個因素導致的,即資本將會更集中到優質公司。只不過前者有專業的人替你選白馬股,後者你得自己去選。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定投指數基金或許更為合適。因為風口並沒那麼容易被抓到,事實不止一次告訴我們,年輕時候我們都以為自己是風,到後來才知道,我們都是被風吹倒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