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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與政策論壇 Author 楊斌

戰略與政策論壇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CASISD)是中國科學院建設國家高階科技智庫的綜合整合平臺,聚焦科技發展戰略、科技和創新政策、生態文明與可持續發展戰略、預測預見分析、戰略情報等領域,為國家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諮詢建議。

已有的三次產業分類中第三產業的定義顯得過於籠統,在政策實踐中幾乎是個大包袱,把所有除一二產業之外的產業悉數囊括了進去。儘管有人提出第四產業、第五產業等,但目前還未獲得廣泛認可。在數字化轉型時期,伴隨著新一代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及其與產業部門的深度融合,新產業、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不斷湧現,依靠已有的三次產業劃分不能涵蓋一些新的產業形態,也很難觀察經濟內部發生的根本性變化。

傳統的三次產業劃分方法

三次產業分類法是由經濟學家費希爾(A. G. B. Fisher)首先創立,並由英國經濟學家、統計學家克拉克(Colin Clark)發展成熟的一種產業分類方法,是產業結構研究中使用最廣泛的分類法之一。三次產業分類法的核心是把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三種類型,即第一產業(Primary Industry),指廣義的農業,主要包括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第二產業(Secondary Industry),指廣義的工業,主要包括採掘業、製造業、建築業和自來水、電力、煤氣的製造和供給業等;第三產業(Tertiary Industry),指廣義的服務業,主要包括商業、金融、飲食等公共服務,以及科學、教育、醫療衛生和政府等公共行政事業等。從三次產業劃分的標準和依據看,第一、第二次產業與有形物質財富的生產相關,其中第一次產業的屬性取自於自然界,第二次產業是加工取自於自然的生產物,第三次產業則被解釋為衍生於有形物質財富生產活動之中的無形財富的生產部門。

三次產業分類法把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三種產業,對於從宏觀上研究產業結構變化具有很大的優越性。克拉克經過經濟大樣本觀察,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配第-克拉克定律”,即不同產業間相對收入的差異,會促使勞動力向能夠獲得更高收入的部門轉移。隨著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勞動力首先由第一次產業向第二次產業轉移;當人均國民收入水平進一步提高時,勞動力便向第三次產業轉移。結果,勞動力在產業間的分佈呈現出第一次產業人數減少,第二次和第三次產業人數增加的格局。

數字化轉型對產業分類帶來的挑戰

傳統的三次產業劃分是傳統經濟中以實物為經濟驅動要素的劃分方式,其劃分的依據是物質生產中加工物件的差異性,其生產要素包括土地、資本、勞動和技術,也有人認為包括知識、管理。從傳統的後工業社會三次產業的發展趨勢看,服務業逐漸佔據主體、成為國民生產總值(GNP)的最主要來源。隨著資訊科技的應用擴散,向第三產業延伸並衍生出現代服務業,它的發展有效提升了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對促進第三產業演化和現代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相對於為生活提供服務的傳統服務業,現代服務業是為生產提供服務的產業,它的本質特徵不是勞動密集型的傳統服務業,而是基於現代科技形態為生產提供支撐的服務業,它的出現,改變著傳統服務業的經濟結構,促使傳統服務業向高階化方向發展,成為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在克拉克的三次產業分類中,目前,第三產業既包括傳統服務業也包括現代服務業,內容過於龐雜,包括除了屬於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餘所有經濟活動,這樣就把性質上相距甚遠的部門行業混雜在一起,難以分析第三產業的變化實質。

隨著新一代資訊科技的迅猛發展,它的創新觸角不斷向各個產業範圍擴散、延伸,正全面推動經濟形態的數字化轉型。在數字經濟時代,數字化的知識與資訊成為重要生產要素,數字化的產出往往也難以衡量,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融合進一步改變了傳統的生產函式形式。根據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的定義,數字經濟可以劃分為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兩部分。數字產業化是指由資訊產業構成的狹義數字經濟,在國民經濟行業中主要包括:電子及通訊裝置製造,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等行業;產業數字化代表廣義的數字經濟,是指在資訊科技與傳統產業相互融合過程中,在傳統部門所產生的數字經濟活動。上述劃分方式中狹義的數字經濟比較容易理解,也很少會有爭議,但涉及到產業數字化部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從已有產業劃分體系中很難進行篩選,因為數字技術作為一種通用技術具有基礎性和廣泛性的特徵,隨著其在各行各業不斷滲透融合,幾乎可以囊括所有國民經濟行業,這樣以來,數字經濟相關統計指標的有效性將被削弱。此外,一些新生的數字經濟業態,如短影片、電競、網遊等純數字新業態事實上既不屬於上述數字產業化也不屬於產業數字化,有人將其稱之為“無重量經濟”,即從數字產業化中分化出來,有別於工業經濟產業結構的新產品。在虛擬世界,構成人們生活的商品,包括全球金融交易、電子訊息傳輸和自動化商業機制,實際上並無重量,但卻實際地產生著價值交換。

數字經濟是對經濟活動重新分解、組合和創造的結果,它與三次產業形成的產業鏈環中各次產業相互投射和融合,改變著傳統產業的發展方向,是國家制定經濟發展戰略尤其是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的主要依據。數字化轉型代表著高技術發展的重要方向,是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有力支撐著現代經濟的發展。因此,完全按照已有產業劃分標準,將把一部分產業和企業排除在外,或者不恰當地歸入其他產業,不可能全面、真實地反映經濟、社會及高技術發展的全貌。總的來看,數字化轉型對傳統產業劃分的挑戰一方面是過去的產業分類對新產業、新業態的反映非常不夠或不恰當,另一方面是不能細緻、全面和準確地反映數字經濟與傳統產業融合的真實情況。

以數字為基礎的產業劃分難題

現有的產業分類理論不能明確界定很多新興產業的內涵、產業的範圍和地位等,因此,制訂有針對性的政策扶持新興產業發展就缺乏理論依據和指導。建立科學、真實、能準確反映資料作為生產要素對經濟促動作用的數字經濟產業劃分方式,尚有許多理論和實踐問題需要深入研究。

為反映中國資訊科技應用創新產業的快速發展,國家統計局在2004年制定了《統計上劃分資訊相關產業暫行規定》,後來又修訂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017)》,制定或更新了《高技術產業(製造業)分類(2017)》《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8)》《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科技服務業統計分類(2018)》《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等標準,上述產業分類中有許多與數字經濟緊密關聯的行業。但目前,還沒有中國數字經濟產業統計分類標準,也未釋出數字經濟規模統計資料,尤其是產業數字化部分,即數字經濟融合部分。這裡既有數字化成分又有非數字化成分,很難從現有產業分類中無異議地準確剝離。

傳統的產業劃分方式是基於傳統的經濟學原理。在傳統經濟學框架下,如資訊經濟學認為資訊擁有者在交易中獲得優勢,即資訊租金是構成每一個交易環節相互聯絡的紐帶。其解釋邏輯說明資訊和資本、土地一樣,是一種需要進行經濟核算的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資訊一方面可以最佳化生產過程,提高生產質量;另一方面可以最佳化流透過程,提高銷售效率和品質。資料是一種經過加工處理後的資訊,如果作為生產要素投入生產過程,與傳統生產要素有著非常不同的特性,其不是貨物也不是服務,能夠依託相應的載體進行儲存,並且生產過程與使用過程可以分離,是無形的,可複製的,因此是與貨物和服務並列的第三類產品。在傳統框架下,很難解釋資料作為生產要素與勞動、資本、土地這些傳統要素的區別和相互關係。

關於資料的分類,有學者按資料生產型別與資料使用者進行交叉分組,分為四種類別:市場生產者使用自給型資料、非市場生產者使用自給型資料、市場生產者使用交易型資料、非市場生產者使用交易型資料。按照傳統要素理解,需要對資料進行資本化處理,將資料納入固定資本形成的範疇,增強從需求角度解釋經濟增長的能力和可信度,但將資料納入固定資產又面臨著如何確定資料資產的概念和範疇;如何測度資料資產的價值,可見,資料作為生產要素僭越傳統經濟學正規化。如果資料作為生產要素,那麼數字化轉型中,資料相關產業應該跨越第三產業,不應被視為服務部門而是生產部門。用傳統的經濟學正規化不能解釋數字作為生產要素的經濟學原理。資料除作為生產要素,自身擁有豐富的外延,根據這樣的特殊性,依照什麼原則,如何進行制度設計和政策制定?或許我們應該跳出傳統經濟學的窠臼,換一種視角和正規化重新理解數字化轉型對產業分類的挑戰。

就經濟學自身而言,需要跳出過去以資源稀缺性為前提,研究經濟執行規律和資源配置效率的正規化,轉向研究新經濟中資訊類要素的無限豐富和無形化放射;產業統計實踐部門需要從數字經濟創造價值的內涵中提煉核算方法,體現數字要素對傳統產業技術創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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