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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經濟網3月9日報道,3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釋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2020年第4期)。其中,處罰決定書(深人銀罰〔2020〕1號)顯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40萬元。

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

周治明(時任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可疑交易監測中心副總監)對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

記者查詢發現,財付通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下屬子公司,騰訊持有財付通95%股份。財付通是騰訊於2005年9月正式推出專業線上支付平臺,其核心業務是幫助在網際網路上進行交易的雙方完成支付和收款。致力於為網際網路使用者和企業提供安全、便捷、專業的線上支付服務。

2019年9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深人銀罰〔2019〕6號)顯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付通")存在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49萬元。

2017年5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在官網公佈對財付通的處罰資訊,公示顯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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