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管理人該怎麼取名字?
按照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求在註冊時含有“私募基金”等字樣,如安徽省+字號+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或私募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等。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設立時有一本悖論,任何企業在註冊前要先核名,如核名某某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但是在核名前肯定拿不到基金業協會備案,拿不到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情況下,就不能取名中帶有“基金公司”字樣的名字,公司就很難註冊下來。目前工商註冊對於號稱投資公司要求審查特別嚴,更有甚者根本註冊不下來。所以,拿不到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批文,就很難註冊帶有基金公司、投資公司等字樣的公司;公司註冊不下來,也就不能辦理基金業協會備案,這就產生悖論。如何解決呢?目前也這樣的操作流程,先註冊一家如某某資產管理公司,註冊下來以後,到基金業協會備案時,向基金業協會出具承諾書,承諾在拿到基金業協會批文時,再去更名。取名字是一個很關鍵的工作,小編在這裡建議大家找一位有經驗的律師幫助大家進行前期策劃工作。
2.如何確定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也是近兩年基金業協會嚴查的物件,嚴格要求企業的經營範圍只能與其從事的基金投資相關。如果做股權投資的基金,經營範圍為股權投資;如果做證券投資的,經營範圍為證券投資;如果是其他類的投資基金,就選擇其他經營範圍。原則上是禁止從事民間借貸,P2P等與買方業務相沖突的經營範圍,防止利用經營牌照進行非法集資,小貸經營,自融等非法經營行為。所以基金業協會對此有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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