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內使用電子裝置不得外放聲音ETC使用者可開通行費電子發票……4月起,又有一批新規將正式實施一起來看看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01
證券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取消
根據證監會訊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證券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法律法規、證監會有關規定和相關服務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設立證券公司或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申請。
02
ETC客戶可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4月1日起,辦理ETC卡的客戶可開具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
ETC使用者可登入發票服務平臺網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憑手機號碼、手機驗證碼免費註冊,並填寫ETC卡辦理時的預留資訊完成ETC卡繫結,選取需要開具發票的充值或消費交易記錄,申請生成通行費電子發票。
使用ETC卡交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再開具紙質票據。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03
地鐵車內進食、外放手機聲音
將上“黑名單”
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4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影響運營安全的10類禁止性行為,包括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裝置,在執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等;影響運營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為,包括乘客不得在列車內進食,不得在地鐵內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裝置時外放聲音等。
針對不得在列車內進食的條款,辦法對嬰兒、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的乘客作出了例外規定。
04
出境遊團體簽證進一步規範
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的《出境旅遊組團社簽證專辦員卡使用管理規定》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規定指出,出境旅遊組團社及有關單位和個人,偽造、變造簽證專辦員卡的,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將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05
《遠洋漁業管理規定》將施行:建立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
農業農村部新修訂的《遠洋漁業管理規定》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原有11種違法情形進行梳理,將從事IUU(不法、無陳述、不規範漁業)捕撈、故意關閉船位監測裝置等增補為違法行為,列出了13種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罰,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將被暫停或取消從業資格。同時,明確建立遠洋漁業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對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負主要責任和引發遠洋漁業涉外違規事件的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專案負責人和船長,納入遠洋漁業從業人員“黑名單”管理。
06
4月起中國地面氣象觀測將全面自動化
中國氣象局日前印發《關於全國地面氣象觀測自動化改革正式業務執行的通知》。從4月1日起,地面氣象觀測自動化改革將從全國試執行切換調整為正式業務執行。這意味著中國地面氣象觀測將實現全面自動化。
相比人工觀測,自動化氣象觀測的觀測能力明顯增強。觀測頻次較人工觀測提高4至8倍,有效彌補了原有人工觀測資料的不足。同時,觀測資料傳輸用時由分鐘級提高至秒級,傳輸頻次從5分鐘提升至1分鐘,資料傳輸頻次與效率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