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校:一條輝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9月30日,中原消費金融變更註冊資本、調整股權結構獲河南銀保監局批准,變更後,中原消金註冊資本由8億元變為20億元,中原銀行持股比例由78.12%變為49.25%,上海伊千網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由21.88%變為8.75%,華平亞洲金融投資持股42%。
但同一天,中原消金也收到了河南銀保監局下發的罰單。主要緣由為貸後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證券市場,根據相關規定,河南銀保監局對中原消金處以30萬元罰款。
作為一家正規的消費金融公司,卻存在和小貸公司一樣的弊病,中原消費金融著實應當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