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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隨手記接連出現提現困難,然後又釋出退出通知,可謂是在投資市場引起一陣陣漣漪。

那麼,究竟什麼是P2P?

先百度一下基本概念。

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網路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p2p網路借貸平臺分為兩個產品一個是投資理財,一個是貸款,都是在網上實現的。而且一個是貸款,一個是現金。

P2P小額借貸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是當前網際網路金融(ITFIN)趨勢下的一種產物。它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滿足個人資金需求、發展個人信用體系和提高社會閒散資金利用率三個方面,由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國)首創。

1976年,在一次鄉村調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給了42位貧困的村民,以支付他們用以製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貸的盤剝。由此開啟他的小額貸款之路。

1979年,他在國有商業銀行體系內部創立了格萊珉(意為"鄉村")分行,開始為貧困的孟加拉婦女提供小額貸款業務。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P2P小額借貸逐漸由單一的線下模式,轉變為線下線上並行,隨之產生的就是P2P網路借貸平臺。

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額信貸服務。P2P網路借貸平臺主要的優勢是"便捷,快速,不受地域限制等等",P2P的主要發展方向在於其高效的"閃電借款"模式,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另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通過這種借貸方式來緩解人們因為在不同年齡、地域時收入不均勻而導致的消費力不平衡問題。

可以看出,P2P更多的是一個稽核平臺,在國外類似於銀行,鑑於國內銀行牌照太珍貴了,不容易拿到。

那麼,什麼樣的才是合規的P2P平臺呢?

假如,張三想貸款,再向平臺申請之後獲准,貸款金額是1萬,利率是10%。

同時,李四作為投資者,認為銀行理財的利率太低了,想尋找合適的產品,來保值增值,看中了P2P平臺10%的收益,認為還可以,於是就出借了1萬。

那麼平臺做什麼呢?

第一步,平臺稽核張三的貸款資質,是否符合條件;

第二步,如果張三貸款,有什麼措施保證他還款呢?原因無非幾個,一是貸款上徵信;二是讓借款人購買人身責任險,萬一出現意外事故,導致喪失了勞動能力,起碼還有保險公司給賠償;三是平臺自己購買信審責任險,萬一由於自己的信審把關不嚴,不該放款的客戶也給放款了,導致無法償還,那麼也是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步,開通存管銀行賬戶,也就是說,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資金的進出都只能從存管賬戶裡流動,不經過公司老闆的個人賬戶,也不通過P2P平臺的公司賬戶,避免出現挪用資金的嫌疑;

第四步,根據借款人的資質,比如張三,設定等級,比如公務員貸款是A級,正兒八經的企業員工是B級,個體戶是C級等;同時設定出借人的風險評估,比如保守型、穩健型、平衡型等,把“型”和“級”匹配起來,做到門當戶對。

第五步,進行小額分散。也就是說,借款人張三有個最高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十萬,這還是比較安全的,畢竟誰也不會為了區區幾萬塊就跑路吧?同時,李四出借1萬元,並不是全部貸款給張三的1萬,那樣豈不是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李四的1萬元,出借給100人,每人100元;張三貸款的1萬元,也是向幾十個出借人每人幾百元湊起來的。如此,一個貸款人幾百塊不還,並不會影響大局;

第六步,期限錯配。畢竟難以達到同時出借和同時貸款的理想狀態,期限錯配是必須的。簡單來說,張三貸款期限兩年,但李四隻能出借一年,那麼李四到期撤回資金,怎麼辦呢?很簡單,到時候王五也要出借資金,正好接上李四的債權。風險點也就在這裡,如果一年後,沒有人承接債權,李四的資金就難以撤回,這就是流動性風險,相當於銀行的擠兌。

囉囉嗦嗦寫了一堆,其實就是一句話,菜刀無罪,錯在持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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